![]()
![]()
方志敏烈士的英名,應是如雷貫耳,尤其是獄中寫下的《可愛的中國》和《清貧》,多年來一直在中小學的教材中代代傳誦。
但是烈士的母親金香蓮老人,知道的人卻不多,尤其是她手中那一枚刻有兒子名字的印章,更只有在方志敏紀念館才能目睹——方志敏同志犧牲后,一家人便受盡苦難,敵人對方家燒屋毀田,但在金香蓮一句“決不吃國民黨救濟”的家訓下,他們挖野菜、摘野果、穿破衣爛衫,十余年間以竹椅為床。1949年弋陽解放,我軍立即在山里找到了方志敏遺族一家,并接到南昌安居。江西省委刻了一枚“方志敏印”的印章,由首任省長邵式平親手交給金香蓮,并明確一切生活所需,吃穿行住等,憑這個印章均可獲取——可是直到1957年金香蓮老人離世,這枚印章嶄新如初,從未用過一次,從未沾過半點印泥,用紅布包著壓在箱底,而全家粗茶淡飯、簡陋舊衣,過著樸素的日子……
老人說,兒子一生清白,我不能用他的名聲換好處,這印章不能動!老人還回憶,兒子當年領導整個贛東北蘇區,經手款項過百萬,被俘時身上卻沒搜出一文錢;兒子身任閩浙贛蘇維埃主席,老母親走了幾十里山路找他要點餉銀做條褲子買點鹽,可是方志敏卻說,我這個主席每天只有七分錢伙食,也不能挪用革命的錢,所以實在補貼不了家用——這就是不能動印章的原因,這就是這個被人稱作“無限量支票”的印章8年來從未沾過半點印泥的來由!
正如當時邵式平省長跟金香蓮說的那樣,方志敏烈士是為人民而犧牲的,他的遺屬由國家供養,這是完全應該的——這樣“應該”的事,其實還有一個被傳作“獨闖西花廳”的老大姐,這就是“延安五老”之一的謝覺哉老前輩的夫人王定國同志。謝老過世后,王定國老大姐數次提出“換房”,從謝宅搬到較小的住房去。有關部門不同意,因為:一,按當時政策規定,謝老不在后,遺孀仍可居住原處;二,按王定國大姐那兩萬五千里長征一步步走到陜北的功績和資格,她也不必換房,因為這是“應該”的。于是老大姐便直接來到西花廳,當面說服總理,才落實了這件事兒。
從一枚印章到一套住宅的故事,為什么還要來講呢?因為在我們中的一些同志,不但“應該”的待遇、工作和生活的合理保障,享之“應該”,便是“不應該”的超標、違規的享受以至直接“突破”八項規定精神的越規,也安之若素,甚至孜孜以求。曾經有的同志,喝酒年份越久越好,菜肴非魚翅鮑魚不可,“辦公室”大了還要大,座駕好了還要更高配,總之待遇越高越稱心,條件越好越順心,把“不應該”的也當作了“應該”和“慣例”。至于為了把手中的權力當成“無限量支票”,恨不得手中有一枚天天進賬的“印章”,一直走到違紀犯法的“不應該”,成為背叛人民、背叛像方志敏烈士那樣一大批為革命而捐軀的先輩,就不去說他了。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金香蓮老人手中那一枚從未用過的印章,以及王定國老大姐為什么要“直接找總理”,都不只是飯后茶余的美談,都不僅僅只是引起今人嘆息和敬佩的故事!
原標題:《上觀時評 | 你聽說過那枚從未沾印泥的印章嗎》
欄目主編:簡工博 文字編輯:簡工博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凌河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