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云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大姚縣檢察院通過行政公益訴訟,成功推動解決一起農業生態保護案件,讓5113.79畝案涉農田告別“白色煩惱”,有效守護了當地農業生態環境和社會公共利益。
農用薄膜作為現代農業的重要生產資料,本應助力農業生產,但不可降解廢棄農膜若處置不當,則會成為破壞土壤生態、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白色污染”。此次案件中,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就因不當處理廢棄農膜,給大姚縣的農田帶來了嚴重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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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據悉,大姚縣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時發現,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通過土地流轉,在大姚縣65個村民小組承包了5113.79畝土地用于蔬菜種植。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8月的小蔥種植期間,該公司長期大量使用不可降解的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且未按規定清理回收廢棄農膜,而是直接在田間地頭焚燒處置,造成嚴重的農業面源污染。
為守護農業生態環境,大姚縣檢察院立案調查核實后,向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職,推動問題整改。2025年10月23日,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回復稱已完成整改。然而,檢察機關跟進監督時發現,整改工作并未落到實處。田間地頭仍有大量廢棄農膜隨意棄置,部分田埂上還留有農膜焚燒灰跡及未燒盡的黑色農膜,農業生態環境持續受損,社會公共利益仍未得到有效維護。
鑒于行政主管部門未全面依法履職,大姚縣檢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訴請法院判令行政主管部門全面履行農業廢棄物使用、回收、處置監督管理職責,督促涉案公司依法依規開展廢棄物清理處置工作,及時消除環境污染隱患。
收到起訴書后,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立即啟動全面整改工作。一方面,緊盯涉案企業,督促其徹底清理處置廢舊地膜、廢舊滴灌帶、農藥肥料包裝廢棄物等固體廢物共計16.87噸;另一方面,擴大監管范圍,深入轄區21家農業生產承包大戶開展專項督導,指導規范農用廢棄物回收處置工作,從源頭防范污染問題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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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整改完成后,行政主管部門主動邀請檢察機關開展整改成效核查。檢察人員對案涉的5000余畝土地進行全面現場勘查,確認廢棄農膜、焚燒灰跡等污染物已全部規范處理,環境污染隱患徹底消除。據此,法院裁定終結訴訟,該案成功辦結。這起案件的成功辦理,不僅為大姚縣的農業生態環境修復提供了有力保障,也為類似農業生態保護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
云南網記者賀凱
(云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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