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財經》新媒體
作者 | 蔣金麗 編輯 | 蔣詩舟
股權變更獲批后,淳厚基金火速更換了領導班子。
1月10日,淳厚基金發布了高管變更公告,涉及4個職務變動:賈洪波卸任董事長,繼任者為陳紅;邢媛卸任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繼任者為左季慶;武祎卸任常務副總經理,繼任者為申夢玉;劉遠新卸任首席信息官。
根據公告,上述變動的生效時間是1月9日。就在同一天,證監會官網公示了《關于核準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變更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批復》,核準上海長寧國有資產經營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寧國資”)成為淳厚基金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對長寧國資受讓淳厚基金5880萬元人民幣出資(占注冊資本比例58.8%)無異議。
淳厚基金的新任領導班子組成,采用了“股東方引進+市場招聘”的方式。
董事長陳紅來自股東方,現任上海長寧國投副總經理兼上海長寧國智小貸董事長,曾任職于長寧區金融辦。
總經理左季慶和副總經理申夢玉此前在同一家公司工作過。左季慶是國壽安保基金首任總經理,履職時間長達9年,在2023年1月因“個人原因”離職。申夢玉曾擔任國壽安保基金督察長,離職時間只比左季慶晚兩天。
在經歷了股東內斗、監管處罰風波后,這家“個人系”公募的股權糾紛,最終以國資控股收尾。
內斗風云
淳厚基金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冊資本為1億元,初始股東全部為個人,由邢媛、柳志偉、李雄厚、李文忠、董衛軍、聶日明分別持股31.2%、26%、21%、10%、10%、1.8%。
原本這是一群專業人士攜手創業的故事,但因為初始股權架構沒有控股股東,為后來的內斗埋下了隱患。
2022年3月左右,二股東柳志偉私下與三股東李雄厚、四股東董衛軍簽署股權買賣協議,在未通知其他股東和公司的情況下,取得了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之后,柳志偉向第一大股東邢媛攤牌,并有意收購她持有的股權。2022年4月,邢媛與柳志偉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同意以4000萬元的價款出讓10%的股權,并收取了2600萬元的首付款。
同月,李雄厚辭任董事長,并推薦賈紅波接任該職務。次月,邢媛邀請武祎加入淳厚基金,擔任常務副總經理。
2023年11月,邢媛將柳志偉與多人違規簽訂股權轉讓的情況舉報至監管部門。
外界也很快注意到淳厚基金的異常。2023年四季度開始,淳厚多次發布的基金定期報告,均未按照相關規定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引發市場關注。
隨后坊間流言四起,邢媛和柳志偉公開互撕。
2024年8月31日,淳厚基金發布公告稱,柳志偉涉嫌利用多重身份進行司法套利、監管套利等違法違規行為。其中提到,2024年4月,公司發現柳志偉持有兩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代居民身份證,而且兩套身份證號碼不相同。
兩天后,柳志偉以“小作文”反擊,稱持有兩張內地身份證是“特定時期原因所致”,并提出“三重身份”的說法屬于造謠污蔑。他還提到,兩人之間的股權轉被監管叫停后,邢媛拒不歸還2600萬元轉讓款,已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監管介入
隨著這場唇槍舌戰愈演愈烈,監管開始介入。
2024年9月,上海證監局披露了8份針對淳厚基金及相關責任人的罰單,其中7份是在當年3月就已下發。
根據罰單,賈紅波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三年內不得擔任公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邢媛被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柳志偉被責令在規定期限內將持有的淳厚基金全部股權轉讓給合格的受讓人。
但這場風波并未就此停息。
之后,淳厚基金多次發布關于股東整改情況進展的公告。2024年12月16日,淳厚基金在第三次公告中,將矛頭指向上海證監局。
淳厚基金稱,合計四次以書面形式正式向上海證監局提交了《關于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東相關行政監管措施強制執行的申請》,但上海證監局未就此事宜做出任何回復。并在公告中透露,已于2024年12月3日,將上海證監局訴訟至人民法院。
而后有傳聞稱,淳厚基金未配合監管部門正常工作,前者對此予以否認。
2024年12月17日,上海證監局就淳厚基金相關情況答記者問,并表示:“我局對拒絕、阻礙監管檢查、調查,干擾監管執法的行為將堅持‘零容忍’的態度,依法查辦,嚴肅處理。”
同日,上海證監局公布了對柳志偉、李雄厚、董衛軍、邢媛、賈紅波、李銀桂的立案告知書。6人皆因“涉嫌違反基金法律法規”,于2024年9月9日被證監會立案。
行業警示
淳厚基金的這場鬧劇,在拉鋸了近四年后,最終以長寧國資進場、高管換血收尾。
淳厚基金1月10日發布的股權變更公告進一步披露,柳志偉、李雄厚、董衛軍、聶日明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6%、21%、10%、1.8%的全部股權轉讓給長寧國投。變更后的股權結構為:長寧國投股權占比58.8%,邢媛、李文忠持股比例不變,仍為31.2%、10%。
但長期的治理失序已明顯拖累公司的發展。一方面,淳厚基金新發停滯,2024年之后沒有發行過一只新基;另一方面,多只存量產品處于清盤邊緣。
Wind數據顯示,2022年6月末,淳厚基金的管理規模為352.94億元,處于成立以來峰值。到2025年三季度末,已縮水至199.12億元。
淳厚基金的案例,既為行業敲響了治理警鐘,也為“個人系”公募的的風險處置提供了一種解決方案。
根據《公開密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個人系公募,即公司第一大股東為自然人的,不得變更為非自然人,但是因風險處置等證監會認可的情形除外。
從“個人系”轉為國資控股后,告別動蕩的淳厚基金能否順利“重生”,仍有待時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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