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作的圈子里,總流傳著一種“成功圣經”:“得寫大眾愛讀的,才有流量、能變現。”仿佛寫作者必須練出“變色龍”絕技,大眾喜歡什么就往什么方向湊。
但說句實在話,寫作哪能這么委屈?別指望人人都為你的文字買單,可至少別寫連自己都看不下去的東西——先取悅自己,才是寫作的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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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寫作者都栽過“迎合大眾”的坑。就說網絡小說剛興起那陣,一堆作者跟風追熱點:寫玄幻就清一色“升級打怪、逆天改命”,寫言情就全是“霸道總裁愛上傻白甜”。他們筆下的文字,跟流水線生產的小商品似的,套路化滿滿,看著熱熱鬧鬧,內核卻空空洞洞沒靈魂。
有數據能說明問題:這些跟風作品就算短期能蹭到點流量,很快就會被新的熱點淹沒,能被讀者記住、長久流傳的,簡直是鳳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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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看看那些能流傳下來的經典,作者們清一色都是“先對得起自己”的主兒。村上春樹就說過:“寫作是探索自己的內心,不是滿足別人的期待。”他的文字里全是對人性、對生活的細膩思考,從不會為了討好讀者就改自己的風格。
就像個孤獨的探險家,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慢慢挖寶藏,挖出來了就分享給大家。他的書確實不是人人都能get到,但那又怎么樣?真誠的文字自會發光,照樣打動了無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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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寫作本質上就是和自己的靈魂對話。要是為了迎合別人就敷衍自己,寫出來的東西就像沒打地基的房子,風一吹就塌。曹雪芹寫《紅樓夢》:“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他壓根沒琢磨當時的人喜歡看啥,就憑著一股執念,把一個時代的悲歡離合、人性的復雜美好都揉進文字里。最后呢?《紅樓夢》成了中國文學的巔峰,被一代又一代人反復品讀。
當前,節奏快、心思雜,寫作者更得守住自己的初心。別被外面的流量噪音吵亂了心神,別為了短期的名利就丟了自己的風格。先取悅自己,才能寫出有溫度、有深度的文字。這樣的文字或許成不了“爆款”,但一定能找到懂它的人,在讀者心里留下實實在在的印記。寫作本就是一場孤獨的旅行,先好好討好自己,再慢慢邂逅那些同頻的讀者,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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