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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小刀
清代官員考評制度和現代官場年度述職及三年換屆類似。比如在康熙朝,三年一次,逢寅、巳、申、亥年進行全面考核,比如1664、1667和1670年是大考之年,但州縣官需每年冬季農歷十月至十二月提交年度政績匯報。馮可參是1668年上任,1669年被免職。可見,馮可參和他的兩位前任鄧章甫、金煜一樣都是非正常程序免職。
1668年發生大地震后,整個山東停征錢糧,忙于賑災,年底的述職也主要圍繞這項工作開展,審核機制上一般由知州初審(農歷十一月),然后是知府復核加具考語(十二月),最后終審由分守道到布政使司最后到巡撫衙門(次年正月)。
這一年可謂是馮可參的高光時刻,就其越級上報的果敢,知州郝獻明捏著鼻子也要給他個“好評”,知府給他“云水清貞”的具語,沂州道副使贈他帳幕、衣袍腰帶與靴襪,來表彰他的功績。
1668年,馮可參絞盡了腦汁,光彩的和不光彩的手段都使盡了,總算把日子對付過去了。1669年,一縣之地仍深陷泥潭。各種糟糕的信息匯集在他的頭腦中,令馮可參,輾轉騰挪,百般不得解脫。
知縣,古代也叫“百里侯”,一頂烏紗,壓著百里山河。知縣既是父母官,又是百事司。錢糧刑名,皆在他筆尖打轉;農桑教化,全憑他心頭掂量。白天坐堂斷案如青天,夜里挑燈批牘似老吏。驛站要通暢,鹽課不虧空,城墻需堅固,糧倉常查驗。春勸耕,冬賑饑,夏防澇,秋治盜。其職責在《職官志》里說得明白:知縣掌一縣治理,決訟斷辟,勸農賑貧,討猾除奸,興養立教。凡貢士、讀法、養老、祀神,靡所不綜。
二十四字,字字千斤。政績考評,治安是首務,戶稅、司法次之。怠則獲咎,一點也馬虎不得。
治安方面,沂州士紳購買郯城土地,強行驅趕當地百姓;士紳在鄰縣擁有田產,卻寄籍在郯城逃避徭役,百姓哀求也無人理會;豪強隱瞞田產、假立戶名逃避賦稅,百姓畏懼權勢不敢揭發;良民拖欠賦稅,奸良混雜,完糧與欠糧的各占一半,催繳賦稅只針對良民,導致百姓逃亡愈甚。
開支方面缺口更大。解繳戶部方面,扣除地震免稅額后,僅需銀四千九百四兩一錢六分七厘三毫九絲五忽四(含未繳部分);加上當年加征的十二兩二錢七分九厘五毫一絲七忽一,總共應解戶部銀四千九百一十六兩四錢三分六厘九毫。職役與經費方面,東路道、分巡黃河廳、本府各機構(運河廳、糧廄、捕河廳)、本縣(縣丞、典史)的門子、皂隸、快手等職役,每年工食銀從幾錢到幾十兩不等;民壯、馬快、燈夫等役,工食銀從數十兩到數百兩;看監禁卒、修理監倉、轎傘夫、庫子、斗級等的工食銀;儒學訓導、齋夫、膳夫的俸祿;驛站馬夫、執牌差役的工食銀;買馬、馬草料的費用;科考生員廩費、歲貢生員膳食費、修理龍亭等雜費,銀數從幾分到幾十兩不等;驛站增補:康熙二年因郯城成為交通沖要,增添驛站馬匹,每匹馬每年草料銀從七兩二錢增至三十兩。
賦稅之征,向來是貪蠹的盛宴。朝廷每下一道征斂的文書,便為屬吏開了一扇中飽私囊的門。若停征錢糧,便斷了他們的財路。災異亦是如此。郯城地震時,又東撫臚扳極詳,然尚有奏報所未盡者。如“郯城李家莊一鎮并陷,凡數千家,不見奏中”,李家莊一鎮陷沒、數千戶湮沒的慘狀被人視而不見,天災不可免,人禍卻難恕。屬官不法,胥吏借機暗中苛斂,搜刮的手一伸再伸,民有鬻子女以償者,已有饑民思亂、匪患肆虐等社會問題接連出現。
倉廩傾覆,賦稅盡廢,無糧可征,無銀可支。這種絕境,就是要借國朝整肅吏治的大勢,以雷霆手段革除積弊——火耗加征之害。
更深的考量還在于民心。饑民嘯聚,變亂將生。據《清代山東地震史料》收錄的馮氏公文,其將火耗改革與“煮粥賑饑”并列作為安民要策,體現“救災先救政”的治理邏輯。
這場一意孤行的“嚴格火耗”是成功還是失敗?毫無疑問,是成功了,但也將馮可參推到了屬官和所有胥吏的對立面。平常之年,也就罷了。可災荒第二年,解繳戶部的稅銀還沒有著落呢?
可能有人會疑惑,大地震后百姓怎么還需要繳稅呢?清初,朝廷因財政拮據,不得不采取“只蠲不賑”的荒政策略(清政府為應對旱災、水災、蝗災等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常平倉、社倉、義倉等倉儲制度,河流整治;蠲免賦稅、賑濟錢糧、以工代賑等災時救濟;借貸種子、移民安置等災后恢復措施)。作為極震區,朝廷下旨蠲免了郯城大震當年“大糧免十分之四。八年,免普賦。順治十六、七、八年,康熙元、二、三年等年,寔在民欠,概予蠲免。十年,免普賦。詔康熙四、五、六等年直省民欠錢糧,盡予豁免”。
朝廷的算盤珠子撥得極精:免當年錢糧四成,再勾銷積欠八年賦稅。
《康熙郯城縣志》里說,馮可參因“催科政拙,雜派到任” (乾隆《郯城縣志》卷七《秩官·宦績》)去職,其實這只是體面的說辭。其背后的真實原因黃六鴻在《福惠全書》卷五《詳文贅說》里說的清楚:“迫于考成,不得不挪新補舊”。
州縣的考成固然是以錢糧催比,刑名完結為前提。以錢糧為例,按吏部則例,“地丁錢糧輕徽州縣官,欠不及一分者,停其升轉,罰律一年;欠一分者,降職一級;欠二分者,降職二級;欠三分者,降職三級;欠四分者,降四級;俱令戴罪征收欠五分以上者,革職。”
但有一點可以例外,那就是看州縣官忙不忙,“上忙能完至三分,下忙能完至五分者,免其議處;上忙完不及三分者,罰俸一年;下忙完不及五分者,降一級留任” 。獎懲均有明文,老練的州縣官善于避重就輕。
馮可參雖然出身寒門,可年少成名,且福建是科舉大省,仕途的一些潛規則,他門里清。他一方面講自己 “不特席不暇暖,而且過門不入”的特忙,一面講有關考成之事。這樣便可使自己進入上忙之列,考成也可從優。
考成的錢糧之事,他是怎么做的哪?拆東墻補西墻,完成三分,得個上忙。這本是地方政府主官的常用手段,即使是21世紀的今天,這種做法也并不鮮見。只要無人鬧事,上峰就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馮可參終究思慮不周,想不到郯城的某個不法屬官和胥吏們勾結起來(輿人傷之),紛紛到沂州衙門去狀告知縣馮可參蠻橫霸道,挪用公款,導致驛站經費不足,以及衙役薪俸遲遲不付等問題,鬧得上下皆知,讓知州郝獻明和兗州知府面目無光。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上下“清算”馮可參的時機到了,且只需沂州知州郝獻明順手推舟,就讓馮可參陷入了萬劫不復之地。
是哪一只黑手主導了這場“倒馮”的輿情事件呢?換句話說,誰能在“倒馮”的事件中分到最大的一塊“蛋糕”?
黃六鴻在《福惠全書·卷四》中耐人尋味的提到這么一句話:僚佐朝夕共事,凡印官舉動,無不周知。
僚佐主要包括像縣丞、主簿、教諭、訓導、典史等的佐貳官。其中,縣丞是二把手,協助知縣管理縣境內的錢谷刑名等事務。
這些佐貳官“秩卑祿微,諸惟仰賴堂尊”,如何與縣丞、訓導、典史等佐貳官相處?后任知縣黃六鴻提到,對他們一般采取寬容加勸導的態度,“宜恤彼勤勞,憫其貧乏,有功則舉之以示勸,有急則周之以示恩,才不稱事,多方指示而毋為苛責,守或偶渝,和顏開導,而俟其改圖”。否則,“稍不留意,徑情以行”,就會與這些人生出怨隙,對縣官產生不利的影響,比如他們直接越級上報上次縣官(馮可參)的行政瑕疵,使得縣官受到處罰。
縣丞王垓作為知縣馮可參的副職,通常協助處理全縣的糧馬、稅收、戶籍等事務,相當于副縣長角色。對于一縣的財稅事務是唯二有話語權的官員。馮可參的“挪移之法”,他也能通盤掌握。嚴格火耗,令他懷恨在心。單只利益受損,恐怕還不至于鋌而走險,走上“倒馮”之路的最大因由,只有更大利益,確切的說是更大的政治野心才值得他公然暴露出真面目。
在清代,如縣官因故離職,縣丞則有機會任正印官之職,即為署知縣。(沈書城輯:《則例便覽·卷三》)也正是這一點妄念,讓王垓主導了這場“倒馮”事件。
事實上,馮可參也并不是沒有手段,轉頭給王垓一記“絕殺”,不僅讓他妄想落空,還為此丟官罷職。
“州縣官為地方事務之集大成者,不是非常特殊的情況,不得轉委事權于佐貳雜職”(周保明《清代地方吏役制度研究》),強震后,郯城縣衙行政人員傷亡慘重,雖無官吏傷亡的精確數據,但結合建筑全毀、行政癱瘓、驛傳崩潰等史料可推斷:縣署在編吏役(含經制與幫役)傷亡比例較高,是“壓死八千余人”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僅知縣等少數高階官員因居處或值守位置等原因幸存。
如“又東撫臚扳極詳,然尚有奏報所未盡者。如郯城李家莊一鎮并陷,凡數千家,不見奏中”。
這個“官員”正是縣丞王垓,且與知州的屬官(沂州官員王塤?清代著名詩人王士禎評價王塤:“先生不隱亦不仕,為德于鄉稱善士,公侯之后必復始。”這個“不仕”的真正緣由是什么,是不是這一污點,值得考證)沆瀣一氣,讓州屬豪紳強購土地,驅逐原住百姓,冒充李家莊人丁。正是這個把柄讓王垓被馮可參一記“勾拳”打倒在地。
也正是這一時期,李莊鎮楊屯村人從莊塢遷居諸葛屯,后改名楊屯,鑒于王塤在莊塢楊鳴春家任教的經歷,我猜測王塤與王垓之間必然存在某種關聯,從他們的名字都帶有“土”字旁的巧合上可見一斑。
另一證據,王塤主纂《康熙沂州志》時間和馮可參編修《康熙郯城縣志》同步。馮可參的志書中處處可見震后災民的苦難,王塤志只此132字,且藝文中沒有收錄馮可參的地震長詩。時沂州領郯費,沒有一處體現上級關懷,這樣做極可能王塤對馮有看法。
馮可參在編修《郯城縣志》時對王垓大加撻伐,可謂將其釘在了地方史的恥辱柱上。馮可參到底是怎么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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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必以為狂而姍笑之矣,凡我食祿于茲土者,慎無使人謂病狂云。續論曰:夫綰綬而膺民社,一邑之民命系之矣。即肩副佐之任者,亦莫不有閡于政務故。其人而勤職愛民,為祥鸞威鳳者乎?則民歡樂只頌、父母矣;其人而尅營私,而政虎賦斃者乎?則民悲食黍、嗟碩鼠矣。若夫始而褒齊,終而盜跖,外飾騶虞之皮毛,內恣豺狼之性情,陽修細行,陰踰大閑,而斯民之感怨頼殊矣。此非民之謗譽靡常,良以政治之美惡有以致之也。至于學校為育才之地,而教養為尤急故:有胡瑗而后蘇湖之子弟可風,有安樂而后荊南之生徒從化。茍師范之不先,而銖銖于節費之遺是何異?修人傲視乎侏儒而自矜去天之近也。唐有異乎?今按舊志,于官師之修職慈惠、有裨實政者,不惜繢襄書之;而于治行無聞者,則謹紀其籍貫履歷,備註彚置不書。原其不書之意,亦以見其毀譽顯揚而遇毀之不堪傳也明矣。此說,然民上僻處有年而絕無片善微長足登邑乘,自頽將置身何地乎?故汝南之評魏武,管之凡以一時公評千古定案,可不畏欻今藉所囊官師賢否一皆考之實跡定之鄉評。公是非同好同惡,褒美委無遇情議刺實非私意蓋亦近倣滕嶧近志之遺旨以昭將來之勸懲也。蓋以職無大小,推赤心者為貴,政無美惡,協輿論者為良。然則官斯土者慎毋曰:“笑罵由他,好惡任我。”為則庶幾矣。
翻譯成現代漢語表達方式,意思大致是:
人們或許會笑我狂妄,但我在這片土地上領俸祿為官,絕不愿被人說“行事瘋癲”。
縣志的政績評論寫道:哪怕在偏遠之地做地方官,一縣百姓的性命都系于其一身;即便只是副手,也該對政務心懷體恤。官員若勤懇履職、關愛百姓,能帶來良善風氣,百姓自然會像歌頌父母般稱贊他;若剝削謀私、施政如虎狼、收稅如毒蛇,百姓便會悲嘆生計困苦,罵他臭名昭著。更有甚者,起初假裝端正,最終卻如盜跖般作惡——表面裝得仁德,內心卻如豺狼兇狠,小事上假裝守規矩,大事上肆意越界,這樣的官員,只會讓百姓積怨至深。這并非百姓的評價反復無常,實在是“政治好壞”本身,決定了民心向背。
至于地方教化,學校是培育人才的根基,“教與養”是當務之急:北宋有了胡瑗,蘇州、湖州的學子才養成良好風氣;前代有了安樂,荊南的生徒才得以被教化。如果不先樹立師表的典范,反而只盯著經費管理的瑣事,這和矮子傲慢吹噓“自己離天近”有什么區別?
唐代的志書體例與如今不同,對照舊志可見:對那些盡職惠民、有實際政績的官員,志書會不吝贊美地詳述其功;對那些治政無績、毫無作為的官員,只簡略記錄籍貫、住處,甚至注明“不寫詳情”——這樣“選擇性記載”的用意,正是為了以史為鏡:讓善政者留名,讓庸劣者警醒,以志書的褒貶,守住地方治理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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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馮可參苦心孤詣的志書,還原了歷史真面目,讓我們一窺其任上的那些風雨如晦,那些哀嚎苦痛,那些歷歷在目。
時隔350多年,多么漫長的時光!如今,1668年那場8.5級大地震所帶來的災難陰影業已消逝于歷史的煙塵之中。然而,我們仍能從《康熙郯城縣志》里那些條分縷析,嚴謹沉郁的文字里,感受到那顆為民之心的滾燙、灼熱、真摯!
馮可參被撤職后,為什么不立即返鄉,而是滯留在郯城?有學者考證,說他囊中羞澀,已經無力返鄉。
從當時情況看,馮可參若要從任職地郯城,跋涉一千多公里返回故鄉福建省邵武府,需要花費多少銀兩?
從路徑最優解來說,交通工具上,宜在馬頭鎮乘船,順沂河南下,鑒于還有部分陸路,也就需要8到12兩。
在食宿開銷上,驛站對罷職官員不再免費提供食宿,需自費。普通客棧每晚0.05-0.1兩,伙食每日0.03-0.08兩,全程約3-5兩。
路引與關卡上,辦理路引(類似通行證)免費,這點香火情黃六鴻還是給的;意外支出,如疾病、劫匪(雖不常見),需預留2-3兩應急。
綜上,總費用大約在10-20兩銀子之間,這筆費用,馮可參拿不出,但并不意味著還不起。
在康熙年間,一位被撤職的縣令,未被治罪,除了不能做官外,還能保留進士這個頭銜的一切隱形福利。比如見官不拜、免賦稅徭役以及成為士紳進入地方社會上層等等。如若放開投獻,能在籍貫之地極短時間聚起好大一方勢力。很多豪強劣紳就是這樣來的。
馮可參,要想回鄉,一時的困窘攔不住他。史景遷說他羞于回鄉,這是原因之一。
令項羽拔劍自刎,抗拒懼死天性的,是他腦中的面子觀念——面對意想不到的落敗,他自感無顏再見江東父老。還沒有盡展所學就被撤職,馮可參與項羽的心境應是差相仿佛吧。
馮可參在《康熙郯城縣志·序言》中也說:可參自承放后,日惟揣匕其慄,救過不暇。“揣匕其慄”化用《詩經·小雅》“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意象,意為終日惶懼如臨刀刃。“救過不暇”,補救過錯都來不及,引申為徹底喪失政治前途。短短十余字,把仕途終結的悲鳴與嗟嘆形象地描繪出來。
馮可參寧愿面對舉目無親,胥吏環伺的險惡環境,也“無顏再見江東父老”,那是何等的難堪啊!
然而,自從我著力搜集1668大地震前后郯城歷史以來的十多年里,在馮可參身上,花費巨大精力,使盡渾身解術,窮搜其生平,幾無所得。
不僅是我,邵武市政協舉全市之力查找,也沒有找到馮可參家族,妻族的任何信息,只在道光《福建通志》、咸豐《邵武縣志》、光緒《邵武府志》、《增校清朝進士題名碑錄》中拼湊出少年馮可參的寥寥數語。在《邵武歷代進士輯考》(第160頁)里,說他“幼聰穎,受書輒通大義,暨長,文譽蔚然”。
作為有清以來,邵武籍第二位舉人,且是年輕舉子,第一位青年進士,本應備受矚目,卻在桑梓之地的記載僅有寥寥數語,事實上的謎語人,這是很不可思議的。
遍觀邵武歷代舉人,進士,都是非常罕有之事。這種筆削春秋的寫法,把馮可參當成一件精美瓷器,打磨得沒有一絲瑕疵,而其家族、妻族,卻被掩藏得天衣無縫,在當時必然有外力,確切地說,士林聲譽卓著,權傾朝野的朝廷大員出手方能辦到,這一點,我深信不疑。
比如,馮可參之后的邵武第四位舉人,第二位進士,吳震,在相關縣志、府志、通志、碑錄中就能拼湊出其完整履歷。
吳震,福建邵武府邵武縣,民籍,府學增廣生,治《詩經》,字驚百,行一,年二十七,(丁亥年)十二月初八日生。曾祖文英,祖世懋,父昆,母鄧氏。娶黃氏。福建鄉試第二十八名,康熙十二年(1673)會試第七十名,韓菼榜列(殿試)三甲第九十一名。
基于以上推理,馮可參來山東參加銓選以及被撤職后,滯留郯城,戀棧不去,或許隱藏著更復雜的現實考量與精神追求。
我們還是再一次回溯其入京參加會試的經歷吧。
在出門靠腿,信息傳播靠書信的古代,能夠“文譽蔚然”,其背后少不了推手,雖不至于拿馮可參當“奇貨可居”,但寄予厚望,榜下捉婿,1655年,馮可參進京會試時,替他打點一二,也是可以想見的。
時,京城有邵武會館,坐落在正陽門外東草廠二條胡同。該會館創始人黃克謙所撰的《邵武會館創始志》碑文中寫道:“勝國時愚始祖與戎馬從龍起家邵陽,隨沂而南航,遂世閥閱。迨余歷仕,與百而四十,斟水思源,寧能一日忘故里哉!”(載于1943年刊印的《閩中會館志·邵武會館》)
黃克謙,前朝萬歷二十六年進士,邵武人,后遷杭州錢塘縣。該支黃氏為元代由山東遷邵武。
1655年,邵武會館里來了兩位赴京趕考的舉子,一位是順治五年舉子李惟華,一位是順治十一年舉子馮可參。這兩位舉子都可謂邵武的“一時之選”,李惟華是府學解元,卻栽在了會試這一關,累次不第;馮可參,少年舉子,久負盛名。
這一年黃克謙是否健在尚未可知,但其子黃機卻是大名鼎鼎,已經累遷國史院侍讀學士,擢禮部侍郎。
作為邵武會館的實際主理人,黃機能不對父親的兩位老鄉照拂一二?具體怎么照拂的,陰私之事,我們無從了解。至少,有一點能夠明確,也就是這一年,馮可參與黃機這位朝廷大員,從此有了千絲萬縷的關聯。
1667年,黃機升任禮部尚書。次年,也就是1668年調任戶部尚書,再調吏部尚書。這一年,黃機上書《疏通銓法疏》:主張降補官對品除用,優化官員選拔任用制度,被御史季振宜彈劾,并以其子黃彥博(1664年同進士出身)疏通銓法為例。后被證明舉隅不實。后黃機以遷葬為由乞歸。
直到1679年(康熙十八年),黃機68歲,才被特召還朝,以吏部尚書銜管刑部事,參與司法審判。
很多歷史的巧合,背后都有某種必然。馮可參到山東參加赴任安排,李惟華屢試不第,后來以舉人之身到山東官陽信知縣,我猜想,都是黃機一紙名帖在其中發揮莫大威力。尤其是馮可參,寄寓著黃機的某種情結吧。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恨。大地震后馮可參能夠調動起那么大的能量,借助的想必不僅僅是山東巡撫劉芳躅一人之勢。
1670年,針對馮可參的“輿人傷之”,到最后陰溝里翻船,被撤職,固然有上下推手,但山東巡撫劉芳躅見其官場背景已去職,而未予真正關照,恐怕才是馮可參丟官罷職的最大因由。
彈丸之地的小小知縣,受朝廷大風大浪的一點波及,就有池魚之殃。于此,馮可參也有無可奈何之意吧。
而作為大學士的黃機,其官場上的任何瑕疵,都會被政敵抓到,進行攻訐。馮可參家族、妻族信息的悄無聲息,或許是為了斬斷與黃家的一切羈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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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的是,成書于1670年的《康熙邵武府志》,馮可參系分纂人之一,正是這一府志在官師志“國朝進士”一目中竟然是一個“缺”字。《中國地方志總目提要》評價“是志校正不細,官師志中 ‘國朝知府’內容有重復”。
對馮可參而言,去職無疑是其人生的轉折。但科舉出身的傳統文人,往往將“立德、立功、立言”視為人生三不朽。
寓居郯城五年,士民深知其清貧,紛紛主動饋贈薪米——這份發自民心的感念,正是他將“立德”踐行到極致的最佳佐證。
再者,馮可參對地方治理仍有未竟之志,在任時曾目睹地方積弊,有未完成的改革,離任后主持本縣書院,修志便成了另一種形式的“立言”。
例如,“戶賦志載歷代人口耕地消長,賦稅徭役變化,多能反應本地狀況。雜稽志內災祥篇詳列歷代自然災害,對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發生的郯城大地震過程及后果記之尤詳,不失為一則寶貴地震史料”(《中國地方志總目提要15-92》。通過梳理賦稅沿革揭露制度缺陷,或借鄉賢傳記倡導教化——這種隱晦的參與,或許比直接為官更能影響后世。
不妨更大膽地猜想:志書成為重塑歷史記憶的工具。以史志為鑒,既是對朝廷的委婉諫言,亦是對內心遺憾的和解。
馮可參的人生軌跡,恰是這“三立”之間的取舍與堅守,尤其在仕途失意后,以筆墨為舟,載著未竟的治世理想,在歷史長河中留下了他獨特的印記。
七載光陰倏忽而過,馮可參終于卸下異鄉的風塵,回到了邵武的懷抱。此后,他將“澹泊自甘”,與清風明月為伴,以山水詩意為鄰。
可命運無常,1673年,靖南王的叛旗驟然撕裂了八閩的寧靜。當迫受偽職的文書送到草堂之前時,他只得匆忙帶著家小遁入山谷間。
最終,竄伏無常,為風濕所侵,手足木強的馮可參,永遠留在了武夷山的云霧之中。
一個滿懷治世理想的讀書人就這樣戛然而止。像一片秋葉,帶著未盡的遺憾,飄落在歷史的深潭里。
《乾隆邵武府志·宦績》里有結語:“卒后十余歲,邑人貿遷過郯,聞其父老猶有咨嗟太息者”,為馮可參的身后事留下一道深深地嘆息……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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