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根據天眼查信息,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萬科企業”)于近期新增一則被執行信息。其與長沙市萬科企業有限公司一同于1月14日被立案執行,執行標的約10.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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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萬科企業在債券展期事件后首次發生被執行事件,公司上一次被執行發生在2023年5月,執行法院為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涉及金額3393元。
另外,萬科企業還存在14起股權凍結事項,均發生在2025年,對應股權數額合共約27.58億元,案件集中在廣東省、湖南省、遼寧省、江蘇省以及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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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跡象都透露出萬科企業的危急。
2025年11月以來,萬科企業旗下兩筆、本金合共57億元的境內債先后尋求展期,與債權人的“拉鋸戰”中,萬科企業的展期方案接連被否,直到2026年1月中旬繼續提交了第三版方案,明確了增信標的。
根據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會議議案概要,“22萬科MTN004”的會議議案共有四項。
其中議案一提到,“22萬科MTN004”本金兌付時間展期12個月,調整后兌付時間為2026年12月15日。利息支付方面,于2025年12月15日到期的應付利息6000萬元在寬限期內支付,即2026年1月28日內支付。寬限期間未償付本金按3%計息,未償付利息不計復利。
展期期間(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2月15日)該中期票據票面利率維持不變,即按3%計息,展期期間的新增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同支付,利隨本清。
最為重要的是增信措施。這一次,萬科企業承諾,將為本期中期票據未付本息提供三家項目公司應收款質押(深圳榮興房地產、廊坊萬恒盛業房地產以及北京友泰房地產)作為增信擔保措施。
若議案獲得通過,發行人承諾協調和保證相關主體于議案獲表決通過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與債權代理人簽署、辦理相關增信擔保手續。若未按期執行,則債權人可通過召開持有人會議方式宣布本期中票本息立即到期支付。
“議案三”“議案四”則提出了另外兩種本息兌付方案,均提及要設置固定兌付安排,即對參加本次持有人會議且至少表決同意議案三或議案四任一議案的每個持有人賬戶,發行人將于2026年1月28日實施10萬元的兌付,相關本金在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不再計息。
“議案三”還要求,本期中票本金(扣除已通過固定兌付安排兌付的本金,如有)的40%于2026年1月28日兌付,其余60%的本金展期一年,兌付日為2025年12月15日。
“議案四”的要求則為,本期中期票據本金(扣除已通過固定兌付安排兌付的本金,如有)的5%于2026年1月28日兌付,該部分本金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不再計息,寬限期內未償付本金按照3.00%計息。
“22萬科MTN005”的展期方案與之相似,會議需要審議的議案同樣包括四項。
具體來看,“議案一”提出本金展期12個月,即于2026年12月28日到期兌付;原本到期應付的1.11億元利息2026年2月10日內支付;展期期間中票利率維持3%不變,新增利息利隨本清。
關于增信擔保措施,“22萬科MTN005”提供的是深圳中萬華凱實業投資、西安伊合源實業以及深圳萬信未來城制造三家項目公司的應收賬款質押,也同樣將在議案獲表決通過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落實。
同時,“22萬科MTN005”的“議案三”與“議案四”也增加了10萬元的固定兌付安排,要求于2026年1月28日支付。
且“議案三”要求在2026年1月28日支付剩余本金的40%,其余60%展期一年;原本到期應付的1.11億元利息及前述40%本金在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月28日計息期間(31天)的利息在寬限期內支付,即2026年1月28日內支付。
“議案四”也提到,該中票本金(扣除已通過固定兌付安排兌付的本金,如有)的5%于2026年1月28日兌付,這部分本金于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月28日不再計息,寬限期內未償付本金按照3%計息。
“22萬科MTN004”及“22萬科MTN005”的債券持有人會議被安排于2026年1月21日舉行。不過,“22萬科MTN004”的議案表決截止日為2026年1月26日,“22萬科MTN005”的表決截止日為1月27日。
留給萬科的時間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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