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柞水中學一名高一女生因帶手機被停課一個月,這場“手機禁令”引發(fā)的校規(guī)與權利之爭,迅速引發(fā)公眾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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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5歲的小宋是陜西省商洛市柞水中學的住校生,父親宋先生因離異獨自撫養(yǎng)孩子,常年在西安工作,給孩子配手機本是為了方便周末接送聯系、微信轉賬伙食費。
起初小宋會將手機交給班主任保管,可多次存放后班主任不再接收,校外商店也成了臨時存放點,直到一次被其他老師拒收,她才無奈將沒電關機的手機夾在筆記本里帶回宿舍,2025年12月17日被宿管發(fā)現。
因班主任出差,學校直到2026年1月7日才正式作出停課一個月的決定,小宋需到2月7日才能返校。
這讓宋先生既無奈又心急,他坦言不反對學校的懲戒,批評教育、罰做勞動都能接受,但孩子剛上高一,學習正處于上升期,從入學900名進步到了600名,停課一個月勢必讓學業(yè)斷層,因此多次請求提前復課均被學校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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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質疑,學校方面態(tài)度堅決,高一年級部組長表示停課是按校規(guī)執(zhí)行,開學時已多次強調禁止帶手機入校;柞水縣教育局則回應,學校有規(guī)章制度,違規(guī)就該受罰,雖不能說完全正確,但有一定合理性,同時建議家長與學校直接溝通。
宋先生無計可施,于是向媒體反映了情況。媒體介入后,轉折點出現了,1月19日晚,學校連夜發(fā)布通知,讓所有因違規(guī)停課、反思時間未到的學生即刻返校復習備考,反思時間可根據返校表現減免,僅需學生書寫深刻反思材料存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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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決定讓家長懸著的心落了地,但校規(guī)并未作出調整。
這個事件看似簡單的校園管理行為,卻像一顆投在平靜湖面的石子,激起了層層漣漪。
手機,這個現代青少年的“第二生命”,在許多家庭和學校之間,早已成為一場無聲的戰(zhàn)場。家長的擔憂、學生的無奈、學校的管理方式,交織成一幅復雜的社會縮影。
不少網友支持學校“下狠招”:“不嚴管根本剎不住歪風,規(guī)章制度就得剛性執(zhí)行”。教育部也明確支持學校制定手機管理細則,原則上禁止手機入校,防范學生沉迷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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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爭議的核心并非“是否該管”,而是“該怎么管”。
宋先生并非反對處罰,而是質疑“停課一個月”的合理性:“批評教育、寫保證書都能接受,直接剝奪受教育權太極端”。
更關鍵的是,這一處罰已觸碰法律紅線。《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試行)》明確規(guī)定,停課停學一般期限不超過一周,且需校長決定并保障家長申訴權;《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guī)定》也強調,不得以長期停課變相剝奪學生受教育權。高中雖非義務教育,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仍受憲法保護,“一刀切”的長期停課顯然超出了合理懲戒的邊界。
這場風波背后,是學校管理的簡單化與缺位。首先,保管機制缺失是誘因。小宋曾多次嘗試將手機交給老師保管遭拒,學校未提供合理的代管渠道,卻對學生的“無奈違規(guī)”從重處罰,本質上是管理責任的轉嫁。反觀西安多所學校的做法,允許特殊情況帶手機的學生提交申請,由老師統(tǒng)一保管,課余按需使用,既滿足需求又守住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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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處罰程序涉嫌違規(guī)。從查獲違規(guī)到執(zhí)行停課間隔20天,學校未聽取學生和家長的申辯,也未履行聽證、告知等程序,直接下達“逐客令”,違背了程序公正原則。年級組長一句“如果查到她可能不是一次”的反問,更顯“有罪推定”的武斷,侵犯了學生的人格尊嚴。
最后,懲戒目的本末倒置。教育的本質是引導而非懲罰,而停課一個月不僅讓進步中的學生錯失關鍵課程,還可能導致其社交脫節(jié)、心理受挫,反而失去了學校禁帶手機的初衷。有數據顯示,長期停課對高中生的學業(yè)影響往往難以逆轉,甚至可能引發(fā)逆反心理。
在此提醒教育工作者:教育懲戒需守住的底線是:規(guī)則要硬,手段得柔,懲戒為育人而非罰人。還有,教育懲戒必須守住合法這一紅線,剝奪學生的學習機會有可能侵犯學生的受教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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