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眾號“福建高院”1月20日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許金花故意殺人、虐待復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準許金花死刑。2026年1月20日上午,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罪犯許金花執行了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監督。執行前,許金花與其近親屬進行了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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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國新聞周刊等多家媒體報道,被害女孩生母白女士當天表示,她也是剛剛看到微信公眾號文章,才得知此消息。“許金花,她終于為自己的惡行付出了最沉重的代價。她是償命了,我的思琪也回不來了。她帶走的是思琪本該絢爛的一生,是我這輩子最疼的牽掛。這條人命債,她到了地下也還不清。”
白女士稱,此前她曾向法院提交民事訴訟狀,向許金花和琪琪的生父劉江,提出喪葬費、精神損失費等大致20萬元的賠償,“之前也想過,如果得到賠償,以琪琪的名義將錢款捐給社會”。
白女士透露,目前許金花已被執行死刑,且因為涉及更換律師的問題,已打算放棄民事訴訟。她說,即便拿到賠償,也無法換回女兒,而且自己能力有限,不想再糾纏此事,“這些日子一直睡不好,甚至幾次想到寫遺書,快要撐不住了”。
2023年12月,福建省莆田市華亭鎮12歲女孩琪琪因離家出走,被繼母許金花捆綁后關在衛生間17天,持續遭到毆打、虐待,最終不幸身亡。
一審判決書顯示,許金花將琪琪捆綁后聯系孩子的生父劉江,稱琪琪總出去闖禍,丟了自己的臉,要求他回家教訓女兒。劉江回家后持棍毆打琪琪,致其手、腿部多處瘀青,額頭流血。
琪琪被關衛生間的17天里,持續遭遇許金花持棍毆打、按頭撞墻、凍餓、傷口泡臟水、用開水燙等傷害。劉江還幫助許金花網購1600片瀉藥持續喂給女兒。
2025年4月,莆田市中院一審以犯故意殺人罪、虐待罪判處許金花死刑。以劉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總和刑期六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一審判決后,許金花和劉江均提出了上訴。
2025年11月11日,福建高院對該案二審公開宣判,維持了對琪琪繼母許金花的死刑判決。至于琪琪生父劉江,該院認為原判對其所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量刑畸輕,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隨后,福建高院再審宣判,對原審被告人劉江所犯故意傷害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維持其所犯虐待罪原判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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