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社交媒體發文就能讓一家經營38年、擁有數百家門店的企業陷入發展困境。” 這是人民日報對近日西貝關店事件的尖銳發問。這起事件已超越簡單的口水戰,引發對當下網絡輿論環境的深層次思考:網絡“黑嘴”是否已成營商新“”?
毒瘤
出品|網經社
作者|可樂
審稿|云馬
一、人民日報再評西貝
1月19日,《人民日報》發布題為《人民日報再評西貝關店事件:危機面前,坦誠是最好的公關》的評論文章。文中稱“西貝關店事件,看起來預制菜是引爆點,但企業不真誠卻是問題核心。賈國龍多次稱自己‘不懂公關’,顯然是找問題找錯了方向。正所謂真誠是必殺技,對于企業來說,危機面前,坦誠才是最好的公關。”
1月18日,人民日報發布評論文章《網絡輿論環境不能成為企業發展的短板》指出,一場網絡大V與知名企業人士的網上紛爭,以西貝宣布“將關閉全國102家門店”、兩人新浪微博賬號均被禁言暫告一段落。
![]()
更早之前的1月16日21時50分許,@羅永浩的十字路口 以及@西貝賈國龍 兩個賬號均被禁言。隨后,新浪微博CEO王高飛通過個人微博@來去之間 發文表示,以后想論戰,應該還是需要通過媒體采訪的方式來進行。對此,網經社發布【電商快評】“網絡黑嘴”套路勒索企業成風 虛假測評 網上造謠正在摧毀電商信任基石,并獨家策劃并組織了近20位專家解讀。
![]()
西貝事件引發的連鎖反應遠超企業預期。據人民日報報道,西貝將關閉全國102家門店,這一決定導致4000名員工面臨轉崗或失業,預估損失超過5億元。這起事件已超越簡單的口水戰,引發對當下網絡輿論環境的深層次思考。202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營造良好的政治環境、人才環境、營商環境、輿論環境”,而網絡輿論環境已逐漸成為影響企業生存環境乃至經濟發展環境的重要因素。
天使投資人、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郭濤指出,虛假負面測評與敲詐勒索行為正在從根基上破壞電商生態的信任體系與競爭秩序。對消費者而言,這類內容混淆真實消費判斷,使其難以分辨商品或服務的實際價值,逐漸對網絡測評、好物分享等消費指引內容失去信任,最終削弱線上消費意愿。對守法經營企業來說,一旦被編造、夸大負面信息,輕則導致銷量下滑、品牌聲譽受損,重則被迫支付“合作費”以求平息事端,這不僅直接增加運營成本,還會擠壓企業研發與創新投入的空間。從行業層面看,這種畸形現象會滋生“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風氣,合規經營的企業反而處于競爭劣勢,而愿意妥協退讓的企業會陷入惡性循環,同時擾亂平臺正常的流量分配與推薦機制,讓優質商品難以獲得公平的曝光機會,最終制約整個電商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對于此類爭議,擁有近20年經驗的網絡資深大賣家、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寧波新東方工貿有限公司CEO朱秋城最有發言權,朱秋城分析,虛假負面測評對電商生態有4個“硬傷害”:
一是劣幣驅逐良幣:流量向“黑嘴”集中,優質商家被迫把本應用于研發的預算轉做“保護費”或危機公關,創新投入被擠出。最終影響整個電商生態公信力,這樣的事情已經時有發生。
二是消費決策失靈:同一產品在不同博主口中結論相反,消費者信任崩塌,退貨率、客服成本、糾紛率同步飆升,平臺治理費用被動放大。
三是數據失真導致資源錯配:GMV、搜索權重被“黑榜”操縱,平臺算法把流量導給“會哭的孩子”,真實銷量反被降權,導致庫存、產能、廣告預算全線誤判。
四是法治成本外溢:企業刑事報案、民事索賠、行政舉報“三管齊下”,一件敲詐案平均耗時8—12個月,維權支出普遍高于被勒索金額5—10倍,形成“高成本—低收益”逆激勵。
無獨有偶,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分析,虛假負面信息和以“商務合作”為名的敲詐勒索,對電商生態的破壞是多層次且深遠的:企業維度:商譽與經濟直接受損,扭曲競爭與助長歪風,透支共享信任根基,污染網絡信息環境。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安徽財貿學院葛曉濱教授指出,虛假負面測評與借“商務合作”實施的敲詐行為,對電商生態的良性運轉形成明顯破壞。從消費端來看,這類行為會消解消費者對網絡測評、好物分享內容的信任,讓原本具備消費指引價值的種草模式失去參考意義,增加消費者的決策困惑。從市場競爭層面,部分自媒體通過編造、夸大企業負面信息施壓牟利,會擾亂公平競爭秩序,讓合規經營的企業陷入無端輿情困擾,變相擠壓其生存空間,同時也會讓真正客觀中立的測評內容被稀釋,最終侵蝕電商生態的信用基礎。
![]()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俊斌)
互聯網經濟的關鍵點是信任,內容電商要基于真實的信息,否則都會付出代價的。歊詐勒索現象是互聯網經濟中的,嚴重破壞了營商環境,應當用法律武器處理。一方面企業要不斷完善產品質量和服務,另一方面,消費者要從關心支持經濟發展的角度去善待企業,鼓勵他們持續地完善和創新。一些流量大咖在發布企業的不完善處,一定要小心帶來的大面積影響。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俊斌這樣說到。
毒瘤
二、網絡“黑嘴”套路全揭秘
上海一家快速發展的咖啡企業去年就遭遇了這種套路。自媒體博主蘇某通過編造題為“連續兩年關店數超開店數,加盟商不愿陪跑”的網文,聲稱該企業“3年閉店率超80%”。不實信息導致這家咖啡企業與合作伙伴之間的商業信任遭遇危機,多個已簽約項目被迫中止。最終,企業無奈支付了22.5萬元的“封口費”。
警方調查發現,蘇某選擇目標有兩個標準:中型的知名企業,此類企業有一定市場關注度但法務和公關團隊相對薄弱;企業在融資、上市、大規模擴張等關鍵發展節點。
中國廣告協會學術與教育工作委員會委員、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介紹,目前很多不規范、虛假的評測主要集中在汽車測評和各類“第三方測評”中,如汽車垂直平臺上汽車之家、太平洋汽車等賬號開展“冬測”、“智駕橫評”等不規范測評,發布以偏概全的信息誤導公眾;抖音“智駕安全榜”“小紅花測評”、嗶哩嗶哩“原來是翔翔啊”“金匯智”、以及小紅書上的“種草貼”等均有發布不實測評。
![]()
“黑測評”核心手段包括:有償拉踩:一些MCN機構或測評博主與特定品牌合作,通過“刻意拉踩”競品的方式抬高合作方。這種服務明碼標價,價格與粉絲量、服務內容掛鉤,例如“粉絲5萬,單條視頻報價2000元,服務內容為‘定制話術+拉踩競品’”。偽造證據:當“拉踩”不能滿足牟利欲望時,犯罪團伙會直接捏造事實,制作虛假證據,為后續敲詐鋪墊。流量裹挾:在發布(或威脅發布)虛假負面信息后,利用企業對聲譽的恐懼心理,直接索要財物。曹磊補充到。
![]()
葛曉濱表示,企業在此類電商生態下面臨多重現實困境,維權過程中往往存在流程繁瑣、舉證難度大的問題,部分企業為避免負面輿情擴散造成更大損失,可能被迫做出妥協,進而分散了聚焦產品研發、市場拓展的核心精力。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曉曦認為,在這種電商生態下,維權成本與收益嚴重失衡,企業要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成本去處理維權和糾紛,主營業務收入會大幅下降。企業輿情處理會陷入兩難境地:回應不當易激化矛盾,沉默則可能被不良人士解讀為“默認事實”。品牌聲譽修復難度極大:互聯網“放大效應”太厲害,即使虛假信息被澄清,消費者負面印象仍難以消除。侵蝕市場信任基礎、擾亂數字經濟發展秩序,虛假測評讓企業與消費者、企業與平臺間的信任關系持續惡化,,形成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的畸形生態。抑制市場創新活力。企業為規避輿情風險,傾向于保守經營,減少新品研發和模式創新。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曉曦)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陳虎東說到,如果是這樣的電商生態,企業可能面臨的困難有:品牌受損、企業管理成本極度高企、糾紛率大幅上升、消費者獲取真實信息的成本大幅增加等等,最重要的是,整個市場環境的良性推進將會受到極大的影響。
![]()
(天使投資人、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郭濤)
郭濤認為,電商平臺和內容平臺作為內容發布與傳播的核心載體,必須承擔起事前審核、事中監測、事后處置的全鏈條監管責任。事前審核環節,平臺需建立嚴格的測評內容準入標準,對測評賬號的資質、內容來源的真實性進行核驗,杜絕無依據的負面評價上線;事中監測要做到實時跟蹤內容傳播動態,對集中涌現的針對某一企業的負面測評啟動預警機制;事后處置則需快速響應企業投訴,對核實的虛假內容及時下架,并對涉事賬號采取限流、封禁等處罰措施,同時建立便捷的維權通道。目前來看,平臺在監管中存在明顯的技術與機制短板。技術上,AI審核系統難以精準識別隱性的敲詐勒索話術與夸大其詞的表述,容易被精心包裝的“測評”內容蒙混過關;機制上,部分平臺受流量思維主導,對有爭議但熱度高的測評內容放任自流,且跨平臺協同監管機制缺失,涉事賬號可輕易在不同平臺間轉移陣地,導致監管效果大打折扣。
朱秋城介紹,在電商側,《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八條:對“虛假商業評價”須刪除、屏蔽、斷鏈,并報告監管;未盡審核義務需承擔連帶賠償。 在內容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28條:對“詆毀競品”“虛假測評”有主動下架、保存記錄、配合執法義務。
三、整治進行時:多地重拳出擊
面對網絡“黑嘴”問題,各方開始尋求治理路徑。人民日報評論指出,“主流媒體必須主動擔責”,必須對偏頗的網絡輿論言行敢于亮劍。
各地政府部門已經開始行動:2025年3月,四川啟動為期6個月的“凈生態·促發展”優化營商網絡環境專項行動,集中整治侵害企業及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行為。
廣東14部門聯合推出“廣東省優化營商網絡環境20條”,開展全網“清朗”護企,專項打擊網絡“黑嘴”。
安徽檢察機關則通過技術賦能,構建“消費領域虛假維權法律監督模型”,精準識別虛假維權行為,從“為企追損”向“助企防損”跨越。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將于2026年1月起施行,將造謠行為的罰款金額從“五百元以下”提高至“一千元以下”,進一步加大懲處力度。
2025年5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更從基礎性法律層面為企業“撐腰”,其中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互聯網等傳播渠道,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惡意侵害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的人格權益”。
“構建真實公平的網絡測評生態,需要企業、平臺、監管部門、消費者四方協同發力,形成閉環治理體系。企業要摒棄“花錢消災”的妥協心態,面對敲詐勒索及時固定證據并報警,同時主動搭建透明的產品信息披露渠道,通過官方發布真實測評數據,引導消費者理性認知;平臺需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建立測評賬號信用評級體系,將惡意發布虛假負面信息的賬號納入黑名單,同時優化算法推薦邏輯,減少不實測評內容的傳播權重,還可設立第三方測評機構入駐通道,提升測評內容的權威性。監管部門應加大執法力度,明確虛假測評與網絡敲詐的法律邊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提高違法成本,同時推動跨部門、跨平臺的數據共享,實現對違法行為的精準打擊。消費者要提升自身辨別能力,不盲目輕信單一測評內容,多維度對比不同來源的信息,同時積極參與監督,發現虛假測評內容及時向平臺或監管部門舉報,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圍。”郭濤這樣說到。
![]()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寧波新東方工貿有限公司CEO朱秋城)
朱秋城也認為,只有把“高成本維權”變成“低成本治理”,讓黑嘴“敲詐即破產”,真實測評才有生存空間、電商生態。具體來看:
一是企業:30分鐘黃金取證——直播/短視頻用區塊鏈錄屏固證,同步存證到司法鏈。一鍵三連舉報——同時向平臺、市場監管、公安網安提交,觸發“行政+刑事”雙線調查,提高立案率。信息陽光化——把質檢報告、原料溯源、功效實驗數據做成“透明工廠”H5,反向對沖“黑榜”SEO,降低消費者搜索成本。
二是平臺:身份穿透——測評賬號必須綁定營業執照或實人認證+保證金≥5萬元,未認證內容一律降權50%以上。
三是監管部門:提高罰款倍數——對“虛假測評+敲詐”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頂格處罰300萬元,并同步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3年內禁止直播帶貨。
四是消費者:三看三拍——看認證、看數據出處、看是否聲明廣告;拍開箱、拍對比、拍售后,留存證據方便7天無理由退貨及舉報。反向評分——平臺增設“測評可信度”按鈕,用戶可對測評視頻打分,低于70%的賬號自動限流,實現“全民質檢”。
![]()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
董毅智進而說到,治理這一亂象需要多方形成合力,進行系統性的整治。監管層面:完善規則,強化執法。健全法律法規:針對深度偽造、算法濫用等新型問題,需及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界定標準與違規范疇。例如,可考慮將編造虛假負面信息并索要財物的行為,在特定條件下明確為敲詐勒索,并研究制定相關立案追訴標準。
提升執法協同與精準性:網信、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應建立常態化的聯合執法機制。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手段構建智能監測預警體系,提高違法行為發現和電子取證能力。釋放司法警示效能:司法機關應典型案例公開發布,清晰傳達法律底線,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董毅智補充到。
陳虎東表示,對于消費者來說,其實需要做到的一件事情就是擦亮眼睛,而非盲目跟風,做好一些對比的事情,甚至不排除可以采取合理舉報的方式進行維權。當然這是一種理想狀態,只能一步一步地實現,系統工程肯定不能一蹴而就,確實是需要時間的。
四、為治理網絡“黑嘴”助力
若您遭遇惡意、虛假評測,或被網絡“黑嘴”敲詐勒索,可向我們提供線索,電訴寶將持續為商家、企業發聲。如2024年7月23日,網絡消費糾紛調節平臺“電訴寶”聯合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起“電商平臺‘僅退款’調查行動”,并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8月1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上線國內首個電商商家“僅退款”第三方投訴通道。該投訴通道旨在平衡消費者與商家之間的權益,為商家提供一個公正的維權渠道,并移交平臺進行二次審核,減少錯判誤判,以應對日益增多的“僅退款”爭議。
![]()
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運行13余年來,與全國近千家網絡消費平臺建立對接,影響1億+網絡消費用戶,新系統實現一鍵投訴、自助維權、同步直達、實時處理、進度查詢、評價體系、法律求助、大數據分析等諸多功能。
![]()
目前,平臺“綠色通道”服務向廣大網絡消費平臺開放,平臺可自主申請入駐,實時受理、反饋和查詢用戶滿意度評價。為了更好地營造公開、透明、健康的網絡消費投訴環境,“電訴寶”公開版已正式上線,新 增用戶投訴實時受理動態、月度平臺投訴量TOP10、熱點投訴地區、投訴榜(依據投訴量排行)等模塊,讓投訴過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動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