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閩侯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閩侯縣勝祥工藝品有限公司“10·30”一般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
詳情如下——
2025年10月30日8時53分左右,在甘蔗街道陳店湖工業區閩侯縣勝祥工藝品有限公司(官莊路12號佳隆工藝品有限公司內),發生一起工人在作業時不慎被設備擠壓,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機械傷害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122萬元。
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報告還原了事故發生經過:
2025年10月30日8時許,李**與工友張*在公司車間內操作數控機床作業,兩人各自負責一臺機床,兩臺機床并排安裝,且均未安裝安全防護門等防護裝置。該型號機床所有的工作流程操作人員均在機床的正面進行,不需要進入兩臺機床間隙進行操作。加工模具前,操作人員需先將待加工的模具放置于機床工作臺的加工位上,隨后摁啟動鍵啟動加工程序。加工完成后,操作人員取出成品模具,再放入新的待加工模具,如此循環往復。
8時53分(監控顯示8時33分,監控與實際時間存在約20分鐘時差),張*負責的機床模具加工完成需取出成品模具,因單人操作不便,張*口頭請求李**協助。李**在未停機、未確認設備安全狀態的情況下,進入兩臺運行中機床的間隙區域。當她面朝張*操作的機床站立于兩臺設備中間時,其本人負責操作的機床恰好完成加工工序,液壓頂桿自動回程。由于兩臺機床之間的間隙狹窄且無任何防護裝置,回程的液壓頂桿頂住李**背部,導致她被擠壓在兩臺設備之間,造成機械傷害事故發生。
事故調查組經過調查和綜合分析,認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
1.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死者(李**)安全意識薄弱、對數控旋壓機操作的風險辨識不足,在未停機、未確認設備安全狀態的情況下,擅自進入正在運行的設備危險區域,被設備擠壓導致事故發生。
2、企業設備安裝不規范。兩臺涉事設備均為敞開式,未安裝安全防護門等防護裝置,不符合《金屬切削機床安全防護通用技術條件》(GB15760-2012)中“當機床外露傳動部位距離操作者站立地面高度≤2米時,必須設置防護罩、蓋或欄等防護裝置”的規定。兩臺設備并排安裝,實際測量間距約為60厘米,設備運行過程中液壓頂桿會自動回程,回程時兩臺設備最小間距僅為15-20厘米,形成可能造成擠壓傷害的危險區。
事故間接原因為:
1、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制定數控旋壓機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流程缺乏標準化指導。
2、安全培訓不到位:安全培訓流于形式,僅通過口頭交代進行安全提示,未開展系統性培訓,且無書面記錄,導致員工無法掌握設備操作風險及應急措施。
3、隱患排查不到位:未開展定期安全檢查,未及時發現并消除設備安裝不規范等安全隱患。
對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
1、李**(死者),閩侯縣勝祥工藝品有限公司操作工,雖在同行業有十幾年工作經驗,但其安全意識淡薄,對數控旋壓機操作的風險辨識不足,在未停機、未確認設備安全狀態的情況下,擅自進入正在運行的設備危險區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于李**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2、魏*,閩侯縣勝祥工藝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未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未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未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未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的相關規定,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建議由縣應急局按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對相關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
閩侯縣勝祥工藝品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制定數控旋壓機安全操作規程;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致使員工安全意識淡薄;未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未了解掌握新購入的數控旋壓機的安全技術特性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未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未能有效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作業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九條和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閩侯縣應急管理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來源:觀八閩)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