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及其家族在恒大集團債務危機爆發前后,進行了一系列復雜且隱蔽的資產轉移操作,試圖將巨額財富轉移至境外。這些操作雖精心設計,但最終在法律面前逐漸被揭示和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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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轉移的主要手法
許家印及其家族轉移資產的手法多樣,時間跨度長,主要集中在恒大債務危機顯現和爆發的關鍵時期。
? 財務造假與分紅套現:恒大自2017年起開始系統性財務造假,例如2019年和2020年合計虛增收入高達5640億元。利用這些虛假利潤,恒大在2017至2020年間持續進行高額分紅,許家印夫婦作為控股股東,通過離岸公司套現并轉移至境外,總額約500億港元。這部分資金成為后續構建海外資產池的基礎。
? 設立離岸信托架構:在2019年至2021年(即恒大危機公開化前夕),許家印在美國特拉華州設立了規模達23億美元的單一家庭信托。該信托采用“BVI(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美國信托”的多層嵌套結構,表面上為其兩個兒子設立。然而,香港高等法院在2025年9月的判決中查明,許家印作為委托人保留了投資決策權、受益人變更權和資產處置權等核心控制權,使得受托人形同虛設,信托的獨立性名存實亡。法院因此認定該信托為“虛假信托”,構成對債權人的“欺詐性財產轉移”,并最終將其“擊穿”。
? “技術性離婚”分割資產:2022年9月,在恒大債務違約約九個月后,許家印與妻子丁玉梅辦理離婚,并進行了約427億元人民幣的資產分割。然而,法院根據雙方離婚后仍有頻繁資金往來、缺乏真實情感破裂證據等情況,認定此舉為“惡意避債”,判決離婚財產分割無效。丁玉梅在離婚后迅速在海外購置資產,例如在2022年9月斥資約4980萬英鎊通過離岸公司購入倫敦“泰晤士城”33套豪華公寓。
? 全球資產配置與隱匿:許家印家族通過復雜的離岸公司網絡(如“鑫鑫BVI”等)持有全球多地資產。已曝光的部分資產包括丁玉梅名下的倫敦豪宅、加拿大溫哥華的房產、瑞士、新加坡等地銀行賬戶、私人飛機、游艇等。此外,他們還嘗試利用加密貨幣(如USDT穩定幣)、親屬代持(包括為未成年子女設立離岸信托)乃至藝術品收藏等更隱蔽的手段繼續隱匿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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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追索與案件進展
面對如此大規模的資產轉移,相關清算機構和法院啟動了強有力的追索程序。
? 香港法院的里程碑判決:2025年9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作出歷史性判決,授權清盤人全面接管許家印名下價值約77億美元的全球資產,其中包括被“擊穿”的23億美元離岸信托。判決所依據的核心法理包括 “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穿透法律形式審查實際控制權)和 “欺詐性資產轉移原則” (認定在債務危機前夕轉移資產意在損害債權人利益)。法院強調,在涉及“重大國際欺詐”的案件中,只要被告對資產擁有實質性控制權,無論其置于多么復雜的離岸架構下,法院均可行使管轄權進行穿透。
? 全球追索行動與挑戰:由香港法院任命的清盤人團隊(以安邁咨詢為主導)已在全球12個國家和地區展開資產追索行動。截至目前,已凍結的海外資產估值約77億美元。然而,追索工作面臨巨大挑戰。一方面,恒大總負債超過2.4萬億元,而清盤人截至2025年7月變現金額僅約20億港元,追回比例極低。另一方面,跨境司法協作存在障礙,例如美國特拉華州法院尚未最終認可香港法院對前述家族信托的“穿透”認定,清盤人需在當地重新提起訴訟。追索過程耗時漫長且成本高昂。
? 家族內斗與個人境遇:資產防線被擊破后,許家印家族內部矛盾也公開化。其前妻丁玉梅名下資產被凍結,每月生活費被限制在2萬英鎊。此外,丁玉梅因認為信托資產分割不公,已在香港法院起訴次子許騰鶴要求返還所謂“應得份額”。次子許騰鶴本人也因涉及恒大財富事件,早在2023年就被內地有關部門帶走調查。
啟示與警示
許家印資產轉移案提供了深刻的教訓。
它清晰地表明,離岸信托和復雜的法律架構并非法外之地,其資產隔離功能的合法性建立在資金來源合法、設立目的正當、委托人必須徹底放棄控制權等基本前提之上。任何試圖在債務危機前后轉移資產、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都可能被法院運用“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穿透和否定。
此案也暴露出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境資產監管面臨離岸金融隱秘性、司法管轄權沖突、新型支付工具等新挑戰,推動監管機構考慮建立更有效的“穿透式”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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