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菲律賓媒體1月21日報道,與針對副總統莎拉·杜特爾特的彈劾訴狀不同,針對馬科斯總統的彈劾訴狀在提交僅兩日后便被轉交至眾議院議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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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議院秘書長加拉菲爾于1月21日(周三)證實,她已根據其辦公室的行政和憲法職責處理了該訴狀。
她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按照既定程序,秘書長辦公室已將經核實的彈劾訴狀轉交至議長戴三世辦公室,以便采取適當行動。”
然而,2024年12月針對杜特爾特提交的三份彈劾訴狀情況卻并非如此。
直到2025年2月,超過三分之一的眾議院議員提交了第四份訴狀,前三份訴狀才被歸檔處理。而此時距離訴狀提交至全體會議審議,已過去了大約兩個月。
根據眾議院彈劾程序規則,公民或眾議院議員向秘書長提交的彈劾訴狀必須“立即”轉交至眾議院議長。
收到訴狀后,議長應在10個會議日內將其列入議程,并在3個會議日后將其轉交至司法委員會。
加拉菲爾表示,其辦公室在將訴狀轉交至議長辦公室前,已確保訴狀已妥善提交并記錄在案。
1月19日(周一),律師德赫蘇斯提交了對馬科斯的彈劾訴狀,指控其犯有三項彈劾罪行:違憲、貪污腐敗以及背叛公眾信任。該訴狀得到了眾議員尼賽的支持。
一旦司法委員會正式收到訴狀,該小組將評估訴狀在形式和實質上是否充分。這意味著在委員會裁定駁回或繼續推進訴狀之前,將對彈劾的理由和證據進行審查。
然而,多位眾議院議員表示,該訴狀不太可能成功,認為其倉促提交且證據不足。眾議院議長戴也表達了類似觀點,稱該訴狀似乎毫無根據。不過,他表示眾議院將履行憲法職責,對其進行處理。
根據憲法的一年禁令規則,如果第一份訴狀提交至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被視為已啟動,且最終未能進入審判階段,那么同年內提交的后續訴狀將不再受理。
這也是為何一些少數黨議員,特別是“馬卡巴揚”黨團成員,于1月22日(周四)透露計劃支持由各界公民提交的針對總統的彈劾訴狀。
“新愛國聯盟”主席雷耶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期望這份經核實的訴狀能夠轉交至議長,并列入議程,而不是因許多人所說的旨在保護總統的軟弱無力的第一份訴狀而被排除在外。”
這仍然引發了一個問題:即便在國會1月26日復會前就早早轉交訴狀,是否會有利于馬科斯,使其迅速啟動并可能結束彈劾程序,從而阻止直至2027年的未來彈劾嘗試。
(原文標題:Unlike Sara Duterte’s, Marcos impeach complaint sent to Speaker's office in 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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