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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內蒙古自治區直屬機關
(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有關規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決定組織開展2026年度自治區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人數及職位設置
(一)本次公開遴選職位為自治區直屬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簡稱參公單位)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層次,計劃遴選181人。公開遴選職位分為兩類,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另一類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二)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面向符合條件的公務員職位中,部分職位定向遴選“殘疾人”。
“殘疾人”是指: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具備正常履職、獨立工作生活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的人員,具體以職位表中的資格條件為準。
遴選職位具體資格條件詳見《2026年度內蒙古自治區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盟市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盟市及以下參公單位中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中央及自治區設在盟市及以下地方的機關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做到維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態度特別堅決、明辨大是大非立場特別清醒、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行動特別堅定、熱愛各族群眾感情特別真摯。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一般應當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旗縣(市、區)、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黨政機關(參公單位),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或嘎查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可累計計算,時間截至2026年1月。全日制教育報考者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等,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齡一般在38周歲以下,即1987年1月及以后出生,另有年齡要求的以《遴選職位表》為準。
8.職級為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含鄉科級領導職務)。
9.具有正常獨立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尚在試用期、服務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6.試用期內調整崗位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轉任的以及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影響公開遴選的其他情形。
報考資格條件(含職位表中的各項條件)取得時間須為2026年1月以前。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遴選方式
遴選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一)定向遴選殘疾人職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其余各遴選職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1。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遴選職位或核減遴選計劃數。
(二)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業務水平測試。重點測查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政治素養內容占筆試成績的40%,單獨劃定合格分數線)、面試(業務水平測試占面試成績的30%)按各占50%確定考試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業務水平測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加試業務水平測試職位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70%+業務水平測試成績×30%)×50%
(四)遴選機關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和職位條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集體討論擇優確定擬遴選人員,不唯分取人。
(五)遴選機關不得擅自終止遴選程序。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結合遴選機關需求按照規定進行遞補,如需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進入崗位試用期后放棄遴選資格的報考人員,將記入誠信檔案。
四、實施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本次公開遴選采取個人自愿并經組織推薦的方式報名。報名分兩次進行,面向選調生職位、殘疾人職位提前開始報名。面向選調生職位、殘疾人職位因報名繳費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取消選調生、殘疾人限制,轉為其他職位進行遴選。
選調生職位和殘疾人職位報名時間為:2026年1月29日9∶00至2月1日17∶00。
其他職位報名時間為:2026年2月4日9∶00至2月8日17∶00。
具體步驟如下:
(1)報考者在規定報名時間段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按照要求填寫報考信息;
(2)報考者上傳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三個月以內拍攝,不得進行修圖、美化、修飾,如因照片無法識別核驗造成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3)報考者下載打印《內蒙古自治區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遴選報名表》),不得進行改動;
(4)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考者將填寫完整的《遴選報名表》報具有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蓋章后,發送到所報考機關指定電子郵箱或傳真機上。
專門面向選調生的職位,不接受個人報名,由各盟市委組織部統一推薦后,方具備登錄報名網站資格,每名選調生限選報1個職位。經組織推薦報名的選調生,還可選報1個相同職級層次的其他遴選職位,具體步驟與前款相同,報名成功后報考者按照準考證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報考2個遴選職位的選調生,如果均入圍面試,則只參加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的面試,另一職位的人員依次遞補。
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除選調生外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符合條件的職位,不得多報。
報考者應仔細閱讀遴選公告,所填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并做出承諾。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取消遴選資格。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各遴選機關負責。各遴選機關接收報考者上傳的《遴選報名表》后,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對符合條件的報考者,不得拒絕報名;對因不符合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退回并說明理由;對填報資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內容,及時通知補填。對只進行網上填報,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傳《遴選報名表》的,遴選機關將不予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均取消遴選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遴選程序,不再作為遴選人選。
3.報名確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須在指定網上繳費,并進行報名確認,選調生職位和殘疾人職位繳費時間截至2月2日17∶00,其他職位繳費時間截至2月9日17∶00。具體步驟為登錄報名網站,通過網上支付工具繳納筆試考務費70元/人,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完成報名確認后,于3月9日至15日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4.繳費截止后,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職位,將取消或相應核減計劃。取消職位的報考者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也可放棄改報,對放棄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予以退費。選調生職位和殘疾人職位改報時間為2月3日14∶00至17∶00,其他職位改報時間為2月10日14∶00至17∶00。報名期間,各遴選機關公布咨詢電話,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負責接聽,并解答疑問。
(二)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筆試科目為一科,即《綜合試卷》,主要測試政治素養、政策理論水平、案例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文稿寫作能力等。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6年3月15日9∶00-12∶00,考試地點統一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須持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參加筆試。
3.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閱卷結束后,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研究劃定政治素養內容(客觀題)最低合格分數線和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
4.成績查詢。2026年4月中旬,報考者可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網查看筆試成績。
(三)面試
1.面試公告。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可于2026年4月下旬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查詢面試公告。
2.資格復審。面試前,由各遴選機關負責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線上審核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各職位參加面試人數與遴選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入圍人選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則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將視情況對相應職位進行調劑。調劑后參加面試人數與遴選計劃數仍未達到3∶1的,按實有人數開展面試。遴選職位實際參加人數等于或少于該職位計劃錄用人數的,該職位報考者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考官組)所有報考者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具備遴選資格。參加調劑的人員,不再參加原報考職位遞補。
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人員須將本人身份證(正反面)、《遴選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電子學歷認證報告)、《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任職文件以及《公務員錄用審批表》(自治區印發的公務員錄用文件)等進入公務員隊伍的有關材料、所在機關機構編制管理證等的復印件(復印件須有組織人事機關蓋章證明)掃描件(PDF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掃描件(PDF版)、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JPG格式)等,發送至遴選機關指定郵箱。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
殘疾人職位報考者如持有其他殘疾人證件,需在資格復審前到相關部門完成認定,資格復審、體檢環節僅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為依據。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出現成績并列,則一并進入面試環節。
3.面試形式。面試將采取結構化小組面試的形式進行。
4.面試組織。面試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業務水平測試在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的監督指導下,由各遴選機關具體組織實施。
(四)考察和體檢
考察和體檢工作在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的監督指導下,由各遴選機關具體組織實施。
1.考察。根據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一般按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于遴選人數在2人以上的遴選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考察人選與遴選計劃數不滿足1.5∶1的,等額考察。總成績僅作為確定考察人選的依據,不作為最后確定遴選人員的唯一依據。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表現、政治傾向和政治素質,特別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等方面的情況,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同時注重了解考察人選專業素養及工作實績。考察人選所在單位應客觀、真實反映有關情況,同時出具考察人選廉政意見。
對殘疾人職位報考者是否具有“正常履職、獨立工作生活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存在異議時,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遴選機關、殘聯、衛健委等部門共同研判確定。
考察結束后,各遴選機關根據考察情況,按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和需求,經黨委(黨組)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遴選人員。
2.體檢。各遴選機關可根據實際,確定是否進行體檢。如需體檢,按1∶1的比例組織報考者到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五)公示、崗位試用期以及辦理相關手續
1.公示。確定擬遴選人員后遴選機關形成考察報告,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的,進入崗位試用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2.崗位試用期。遴選人員的崗位試用期為3個月。崗位試用期內,由遴選機關對擬遴選人員進行全面考核。遴選人員在公開遴選機關試用期內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務職級。
3.辦理相關手續。崗位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轉任等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并及時回原單位工作,遴選機關不得留用。
本公告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471-12370
職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詳見《遴選職位表》
報名繳費技術咨詢電話:0471-6601168、0471-6600198。
咨詢問題受理時間:2026年1月29日至2月10日9:00-12:00,13:30-18:00。
特別提示:本次遴選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遴選考試命題組、命題專家、面試考官、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提醒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任何機構、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虛假宣傳,不得造謠傳謠、擾亂考試秩序,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嚴肅查處。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
2026年1月22日
丨來源:內蒙古人事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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