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中百集團發布公告稱,2023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關于子公司員工涉嫌職務侵占資金的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員工邵某某處心積慮,發現并利用供應商結算系統漏洞,針對生鮮非標品采購與結算的特殊性,通過虛假勾對驗收單據、偽造審批人簽字、虛增供應商等隱蔽手段,惡意侵占公司巨額資金。
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收到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根據《刑事判決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判決如下:被告人邵某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被告人丁某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被告人陳某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被告人左某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被告人在公安機關和法院退出的贓款,依法發還被害單位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已根據相關規定,對相關年度財務報表數據進行了更正,此次判決對往期年度損益不存在影響。此次判決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不會對公司的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重大影響。本次刑事判決僅為一審判決,目前判決尚未生效。公司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企業公告)
(編輯:王璨 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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