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鑒公有領域字體”類案件為例
1. 案件介紹
作為一名企業經營者,你是否曾因在產品包裝、品牌標識或宣傳材料中使用了自行設計或委托設計的書法字體,而突然收到一紙訴狀,指控你侵犯了他人的“美術作品”著作權?更令人困惑的是,對方主張權利的書法造型,明明借鑒了歷史上早已公開、可自由使用的經典字體(如楷體、隸書或某種特定書體)。此刻,你的公司賬戶可能面臨被申請凍結的風險,已投入生產的物料被迫停工,精心打造的品牌形象與商業信譽遭受質疑,而對方提出的賠償數額更是讓你倍感壓力。
例如,在A公司(原告,已脫敏)訴B公司(被告,已脫敏)著作權侵權糾紛一案中,爭議焦點即在于此。A公司主張其對“XX”二字(已脫敏)的書法造型享有美術作品著作權,認為B公司在同類商品上使用的標識與之構成實質性相似,構成侵權。B公司則抗辯稱,其使用的標識系獨立委托設計完成,且該造型整體借鑒了公有領域中某著名書法家的書體風格,屬于對公共文化資源的合理運用,不應為A公司所壟斷。雙方均持有著作權登記證書,但字形外觀上存在一定相似性,使得案件走向撲朔迷離。此類案件的核心困境在于,當原告的書法作品本身建立在公有領域素材之上時,被告的獨立創作行為與侵權復制行為的邊界究竟何在?法院將如何認定這類作品的“獨創性”,又將以何種標準判斷是否構成“實質性相似”?
2. 裁判結果與理由
裁判結果:
【某院】裁判結果:駁回原告A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認定被告B公司不構成著作權侵權。
裁判理由:
法院的裁判主要基于以下幾點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
獨創性標準的適用:法院認為,書法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必須具有獨創性。但鑒于漢字本身結構固定,書法創作的個性空間主要體現在筆畫、間架結構、線條粗細、彎度轉折等方面。對于借鑒了公有領域字體的書法造型,不能僅因使用了某種公有字體就否定其可版權性,關鍵在于該造型是否體現了作者個性化的選擇、取舍、編排,形成了獨創性表達。同時,對于獨創性的認定標準不宜過高,只要系獨立創作且與常見字體存在明顯區別,即可獲得保護。
“復制”行為的認定:著作權法中的復制權,要求復制件與原件在表達上高度一致。在書法作品領域,受漢字固有結構和筆畫順序限制,采用同一種字體的不同作品,其字形必然相近。因此,不能僅因字形近似就認定構成復制。本案中,法院經比對認為,雖然原、被告雙方的書法標識在整體字形上較為接近,但在具體的筆畫粗細、運筆力度、墨跡濃淡、局部結構處理上存在能夠被客觀識別的差異。這些差異體現了不同創作者各自的判斷和手法,屬于獨立創作過程中自然形成的不同表達。
實質性相似的判斷:判斷是否構成侵權,需進行“接觸+實質性相似”分析。即便原告作品具有獨創性,且被告有接觸可能,但最終是否侵權取決于兩者是否構成實質性相似。在本案中,法院認為,被告作品與原告作品之間的相似部分,很大程度上源于對同一公有領域字體(如楷體)基礎特征的遵循,而這些基礎特征屬于公共領域,不能為任何人獨占。兩者之間的差異部分,則體現了各自的獨創性。整體上,被告作品并未使用原告作品中排除了公有領域素材之后的、特有的獨創性表達部分,因此不構成實質性相似。
3. 法律分析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
作為在上海執業超過15年,處理過700余起各類商事、知識產權糾紛的高級合伙人律師,我深知此類案件對被告企業的重大影響。以下從被告抗辯視角,提供幾點深度法律分析與策略建議:
法條解讀與適用場景:
本案核心涉及對《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關于“美術作品”定義的理解,以及獨創性判斷標準在司法實踐中的運用。法律保護的是具有“獨創性”的“表達”,而非思想、事實或進入公有領域的元素。在書法作品侵權案件中,法院的審查重點日益聚焦于:被告是否復制了原告作品中那些具有“個性化選擇、取舍、編排”的獨創性部分。這意味著,即使原告作品整體受保護,其構成中來源于公有領域的部分,被告仍可自由借鑒和使用。
抗辯策略構建:
對于面臨類似訴訟的被告B公司而言,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構建抗辯體系:
主張獨立創作,否定復制意圖:這是最基礎的抗辯。應積極提交證據鏈,證明被控標識系由自己或委托的第三方獨立創作完成,包括設計草圖、委托合同、溝通記錄、付款憑證等。重點展示創作過程中對筆畫、結構、布局等方面的自主考量與設計思路。上海律師在代理案件時,會著力將“獨立創作”這一事實通過證據組織形成牢固防線。
解構原告作品,剝離公有領域成分:對原告主張權利的書法造型進行專業分析,明確指出其哪些部分直接借鑒或來源于某種公有領域的經典字體(如顏體、柳體、或某種標準印刷楷體)。通過提交公有領域字體的樣本進行比對,證明原告作品的“創新”程度有限,其受保護的范圍應嚴格限定在那些真正具有個性特色的細微之處。這能有效降低原告作品的保護強度,為被告的“近似”找到合理出處。
聚焦細節差異,否定實質性相似:組織專業的書法鑒定或設計比對意見,詳細闡述被控標識與原告作品在具體筆畫形態(如起筆、收筆、轉折的方圓)、線條質感(粗細、枯潤)、間架結構(重心、疏密)、整體氣韻等方面的客觀差異。論證這些差異并非無關緊要的細微區別,而是體現了不同創作者的審美與技法,足以使兩件作品在整體視覺上不構成“實質性相似”。這是抗辯成功的關鍵。
質疑原告權屬與獨創性:審查原告著作權登記證書的取得過程、底稿證據鏈是否完整。對于明顯基于公有領域字體稍作調整的作品,可挑戰其是否達到了著作權法所要求的最低獨創性標準。特別是在原告無法清晰說明其作品區別于公有領域字體的具體獨創性所在時,可主張其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
風險提示與行動建議:
盡管本案中被告獲得了勝訴,但此類訴訟風險不容小覷。一旦敗訴,可能面臨停止使用、銷毀侵權物品、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等法律責任,對企業經營造成重創。俞強律師團隊提示,在收到侵權指控或律師函時:
切勿置之不理或倉促和解:應第一時間咨詢專業律師,評估對方權利基礎的穩固性、侵權指控的成立可能性以及己方證據情況。
全面固定己方證據:立即系統梳理并保存所有與爭議標識創作、使用相關的證據,防止證據滅失。
考慮主動出擊:在分析認為原告權利可能存在瑕疵(如獨創性不足)時,可考慮主動提起確認不侵權之訴,或對其著作權提出異議,化被動為主動。
商事糾紛的解決,尤其是涉及知識產權這類專業領域的爭議,需要精準的法律判斷和高效的訴訟策略。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在處理復雜著作權侵權案件方面擁有豐富經驗,擅長從被告視角構建堅固的抗辯邏輯,為客戶化解法律風險,捍衛商業成果。
4. 律師團隊與專業領域展示
我們堅信,通過專業、高效的爭議解決方案,能為客戶化解商事糾紛,捍衛商業權益。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專注于公司股權、合同糾紛、金融資管、知識產權(含著作權、商標)、商事犯罪等復雜商事爭議解決,并提供執行異議、再審、抗訴等全方位程序代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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