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教育局關于校外培訓致家長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假期將至,為深入落實“雙減”精神,有效減輕學生校外培訓負擔,保障家長和學生的合法權益,特提醒廣大家長和學生,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訓,理性選擇培訓機構,理性支付培訓費用。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訓
家長要尊重少年兒童的成長規律,更多關注孩子身心健康,正確看待校外培訓作用,不迷信、不盲從。鼓勵廣泛閱讀、鍛煉身體、培養興趣,注重通過言傳身教潛移默化影響孩子,促進孩子身心健康成長,不要盲目跟風參加校外培訓,更不要誤入無證無照機構培訓。
二、理性選擇培訓機構
家長要選擇具有培訓資質,證照齊全的培訓機構,無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存在極大安全隱患,“證”是指主管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照”是指“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培訓地址、辦學內容、辦學類型等應與證照登記相符。不要讓孩子參加無證校外培訓,不要讓孩子參加在職教師組織的有償補課或隱形變異培訓。
三、理性支付培訓費用
培訓機構場所內公示收費標準,家長要認真查看,請學生家長在支付培訓費用時,不要支付超過3個月或60個課時的費用,非學科類培訓一次支付不超過5000元限額的費用,并通過“校外培訓家長端”APP 或小程序選課、支付、消課、退費,避免退費糾紛和“卷錢跑路”風險。同時,要警惕以“充值贈送”等方式誘導超時段、超限額收費。
四、警惕機構虛假宣傳
一些培訓機構為獲得最大客源、獲取最大利益,刻意夸大宣傳培訓效果、培訓成績、從業人員力量。建議家長和學生“三思而后行”,實地考察培訓機構的辦學場所、從業人員力量、經營情況、設施設備等情況后,再做決定。同時,廣大學生家長在培訓機構繳納培訓費用前,要與校外培訓機構簽訂由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特別要關注涉及課程、從業人員、費用的條款,明確約定退費情形、退費方式,同時索取正規發票并妥善保管。
附件:1.棗莊市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舉報電話及郵箱
2.山東“雙減”舉報隨手拍二維碼
棗莊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2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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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棗莊市教育局致全市校外培訓機構的一封信
全市校外培訓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
“雙減”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舉措。“雙減”政策落地實施以來,我市校外培訓治理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工作中絕大多數校外培訓機構主動配合,積極落實政策要求,展示了應有的社會責任與擔當。在此,真誠地感謝大家的理解和支持!2026年寒假即將來臨,我們向各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發出如下提醒。
一、依法依規開展校外培訓
請各校外培訓機構認真對照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和“雙減”政策有關要求,依法依規開展培訓,規范日常培訓行為。對于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的機構,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按相關規定責令停止招收學員、吊銷辦學許可證。
二、守牢安全工作底線
安全生產是一切工作的底線校外培訓機構要落實“三管三必須”的工作要求,在寒假前至少開展1次安全自查自糾,制定完善疏散逃生應急預案;加強日常管理,確保營業期間每2小時開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加強機構門衛保安管理,嚴防發生學生傷害案件。
三、不得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寒假期間任何形式的學科類校外培訓都屬于違法違規。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咨詢、“冬令營”、家庭教師、高端家政、AI 自習室、研學培訓等名義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隱形變異學科培訓。
四、規范收取培訓費用
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培訓應使用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并將收費項目與標準等信息在校外培訓機構辦學場所、網站等顯著位置進行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5000元的費用;培訓預收費須全部進入銀行監管賬戶,做到“應托管、盡托管”。鼓勵校外培訓機構采用“先上課、后付費”模式運營。
各校外培訓機構應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減”政策要求,積極開展自查自糾,自覺規范校外培訓行為,切實保障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教育行政部門將聯合其他有關部門開展寒假校外培訓專項檢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共同維護和諧教育生態。
棗莊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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