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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委托國有企業,直接進入房地產市場收購存量商品住房。
中房報記者 陳標志 海口報道
1月22日,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一則重要公告,宣布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
這預示著海口市委托相關國有企業,直接進入房地產市場收購商品住房。此舉將對消化商品住房庫存、穩定房地產市場起到促進作用。
根據公告,海口市此次收購存量商品住房的目標范圍是,海口市中心城區及自貿港重點產業園區內的新建商品房,而且必須是2020年之后開工建設的項目。對于房子面積,要求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內,優先考慮整棟或整單元收購。
對于中心城區范圍,依據《海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劃定。重點產業園區則包括海口江東新區、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口綜合保稅區、海口復興城互聯網信息產業園。
此次定向征集,體現出海口市在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中,注重與城市發展規劃、產業布局緊密結合的思路,優先支持產業集聚區域住房配套,為人才安居樂業提供保障。
注重“小而全、集中化”是此次海口征集房源的條件,具體要求包括——
區位配套:要求周邊交通便利,教育、醫療、商業等配套設施齊全,符合質量、安全及消防標準。
面積控制:單套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內,可根據市場情況適度放寬。
建設時間:房源開工時間原則上在2020年(含)以后,確保住房較新、符合現代居住標準。
集中收購:鼓勵整棟或整單元收購,優先選取能促進產業發展、服務自貿港四大主導產業(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的房源項目。
權屬清晰:項目必須依法取得土地、手續齊全,無權屬糾紛、查封或異議登記等問題。
根據公告,此次房源的收購實施主體為國企主導,市場化定價,具體收購事宜由企業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依規協商確定收購價格。
收購價格將遵循市場化原則,同時要求“確保保障性租賃住房等經營收入能夠覆蓋融資運營成本”,實現項目的可持續運營。
記者注意到,時間較為緊湊,房源征集時間至2026年1月28日截止。有意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需按公告要求準備包括企業證照、項目“五證”、房源明細、圖紙及承諾書等材料,在報名時限內將紙質與電子版材料送達海口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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