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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化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興征補安置〔2026〕7號)
(本公告為第二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依據興擬征告〔2025〕1號開展的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2025年6月23日已發布《興化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第一次公告)》(興征補安置〔2025〕29號),為做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新舊標準銜接,現將擬訂的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重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戴窯鎮新花園村新花園三組、新花園九組范圍內。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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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補償方式與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暫按《興化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興化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通知》(興政發〔2024〕1號)規定的執行標準測算,具體按照獲批時點的興化市執行標準執行。
(二)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按《市政府關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的通知》(泰政發〔2023〕104號)的規定執行。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1日。
附圖:擬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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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興化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興征補安置〔2026〕8號)
(本公告為第二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依據興擬征告〔2024〕43號開展的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2024年12月18日已發布《興化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第一次公告)》(興征補安置〔2024〕46號),為做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新舊標準銜接,現將擬訂的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重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臨城街道民富村集體、民富四組、民富七組范圍內。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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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補償方式與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暫按《興化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興化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通知》(興政發〔2024〕1號)規定的執行標準測算,具體按照獲批時點的興化市執行標準執行。
(二)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按《市政府關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的通知》(泰政發〔2023〕104號)的規定執行。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1日。
附圖:擬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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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興化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興征補安置〔2026〕9號)
(本公告為第二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依據興擬征告〔2024〕63號開展的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2025年2月14日已發布《興化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第一次公告)》(興征補安置〔2025〕9號),為做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新舊標準銜接,現將擬訂的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重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臨城街道南山社區集體、南山一組,陽山社區集體、陽山五組、陽山七組范圍內。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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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補償方式與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暫按《興化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興化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通知》(興政發〔2024〕1號)規定的執行標準測算,具體按照獲批時點的興化市執行標準執行。
(二)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按《市政府關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的通知》(泰政發〔2023〕104號)的規定執行。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1日。
附圖:擬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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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興化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興征補安置〔2026〕10號)
(本公告為第二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依據興擬征告〔2024〕61號開展的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2025年1月24日已發布《興化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第一次公告)》(興征補安置〔2025〕6號),為做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新舊標準銜接,現將擬訂的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重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臨城街道南山社區集體、南山二組,陽山社區集體、陽山一組、陽山六組、陽山九組范圍內。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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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補償方式與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暫按《興化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興化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通知》(興政發〔2024〕1號)規定的執行標準測算,具體按照獲批時點的興化市執行標準執行。
(二)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按《市政府關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的通知》(泰政發〔2023〕104號)的規定執行。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1日。
附圖:擬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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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興化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興征補安置〔2026〕11號)
(本公告為第三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依據興擬征告〔2024〕31號開展的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2024年10月16日已發布《興化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第一次公告)》(興征補安置〔2024〕43號)、2025年7月16日已發布《興化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第二次公告)》(興征補安置〔2025〕36號),為做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新舊標準銜接,現將擬訂的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重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陳堡鎮高里莊村集體、高里莊七組、高里莊二十組、高里莊二十一組,陳家堡村集體、鎮郊五組范圍內。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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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補償方式與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暫按《興化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興化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通知》(興政發〔2024〕1號)規定的執行標準測算,具體按照獲批時點的興化市執行標準執行。
(二)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按《市政府關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的通知》(泰政發〔2023〕104號)的規定執行。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1日。
附圖:擬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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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興化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興征補安置〔2026〕12號)
(本公告為第二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依據興擬征告〔2024〕37號開展的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2025年5月19日已發布《興化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第一次公告)》(興征補安置〔2025〕23號),為做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新舊標準銜接,現將擬訂的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重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昌榮鎮存德村存德三十二組內。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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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補償方式與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暫按《興化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興化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通知》(興政發〔2024〕1號)規定的執行標準測算,具體按照獲批時點的興化市執行標準執行。
(二)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按《市政府關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的通知》(泰政發〔2023〕104號)的規定執行。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1日。
附圖:擬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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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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