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30年,北京菜市口。
大明督師袁崇煥被綁在柱子上,被千刀萬剮。周圍的老百姓群情激憤,爭相搶食他的肉,罵他是“漢奸”、“賣國賊”。
袁崇煥想不到,崇禎也沒想到,近三百年以后,殺袁崇煥這事,居然會讓后人爭的面紅耳赤,至今不休。
其實這事完全沒必要吵,尤其是對于今人,畢竟我們是站在上帝視角,看待很多問題可以更全面,更務實,而不是抓住一個黑點去否定全部,也不是抓住一個亮點去肯定全部。
袁崇煥到底該不該殺,相信大家看完這篇文章,心中都會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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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9年之前,袁崇煥還只是個純粹的讀書人,這一年,他考中了進士,被分配到福建邵武做知縣。
三年以后,他進京述職,突然就投筆從戎,棄官從軍,跑到前線加入了抗金隊伍。
從這一點看,老袁絕對是個熱血青年。
不僅如此,四年以后,他取得寧遠大捷,殺傷后金軍1.7萬人,取得了薩爾滸之戰明軍大敗以來的第一次大勝。
讓人驚訝的不是這次寧遠大捷,而是指揮這次戰役的人,是一個文人出身,棄文從武只有四年的袁崇煥。
嗨,誰說文人不知兵的。
寧遠大捷不僅僅是一場簡單的守城保衛戰,在戰前,袁崇煥一方面整頓防務,堅壁清野,另一方面,袁崇煥在軍心和戰斗意志上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
“本道(袁崇煥自稱)定與此城為存亡,而本道申明內有各將領或守或援,俱當與本道為存亡。結連一處,彼此同心,死中求生,必生無死。但恐賢愚不一,除臨陣退縮,本道法所得及,徑于軍前誅之。”
為此他還移檄后方的前屯衛總兵趙率教、山海關總兵楊麒,說凡見逃兵即以間諜論,逮捕處死,若有一兵潰入前屯衛,一卒逃進關內,則問罪趙、楊二將。
甚至于還當面懇請經略高第,戰時不要出兵援助,以謀求“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效果。
在戰前動員中,崇煥泣血誓守,啖草以勵眾曰:“茍能同心死守,我為牛羊以報,是所甘也!”
有一說一,這不是一個惜命的人。
所以教員評價袁崇煥:明末愛國領袖人物。
老袁不僅愛國,而且腦瓜子確實很好使,這種好使不僅體現在戰場上,還包括戰略靈活性上。
我要說的這點,肯定會有很多人反對,畢竟這也是崇禎要殺他的“罪狀”之一,但老張我仔細查了資料,我有自己的看法,不妨分享給大家一起看。
袁崇煥對后金的整體戰略,大致可以總結為“守為正著、戰為奇著、款為旁著”。
簡單來說,守為正著是指以防御為主,不構筑起關寧錦防線,并總結出“憑堅城以用大炮”的防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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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為奇著,指的是不打無準備之戰,反對浪戰,而是以奇襲戰為主,達到出其不意打擊敵人的效果。
這兩點都是沒問題的,因為明朝不僅卻兵餉,還缺戰馬,袁本人就說過:“今關內外不乏戰士,惟乏壯騎。”
也就是說,老袁的核心思想,就是以防守和游擊戰術,來拖延戰局,以達到邊打邊養兵的目的。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于是就有了第三條“款為旁著”。
這也是讓他送命的一條,至今爭議極大。
所謂“款為旁著”,就是議和。
給努爾哈赤吊喪,給皇太極寫信,反復的持續的秘密接觸、談判。
從1626年12月,到1629年的7月,袁崇煥和皇太極的書信談判,往來達到17次。我特意查了下資料,其實內容并非像我們想象的那樣,這里簡單挑幾封總結:
第一份,皇太極寫給袁崇煥,要求修好,因自稱“大金國”而被退還。
第二封,皇太極寫給袁崇煥,申述七大恨,約定“和好之禮”,無果。
第三份,袁崇煥寫給皇太極,要求歸還城池人口、責備后金入侵朝鮮。
同一天送過去的還有一封李喇嘛給皇太極的信,內容是勸皇太極放下七大恨、息兵修好。
第四封,皇太極回信袁崇煥和李喇嘛,逐條駁斥上一封信,指責袁崇煥矮化后金
第五封,皇太極寫給袁崇煥,(距離第四封間隔一年半),要求恢復議和交涉。
第六封,袁崇煥回信皇太極,同意恢復議和交涉,要求皇太極接受冊封。
第七封,皇太極回信,同意冊封,但提出以大凌河和三岔河劃界,請頒金國汗印。
等了兩個月無果。
第八封,皇太極再度寫給袁崇煥,催促袁崇煥在七月初五日前回信并送回喇嘛使者(也就是李喇嘛)。
第九封(距離第八封過去7天),皇太極再次寫信給袁崇煥,詢問袁崇煥是否假意修好,并有意扣押喇嘛使者?
第十封,袁崇煥終于回信,且連回兩封,內容分別是,婉拒皇太極劃界及頒印之請,以及:要求皇太極反省,說明自己因“出海”而未能及時回信。
這一點我可以作證,袁崇煥確實出海了,而且還殺了毛文龍。
第十一封,皇太極寫給袁崇煥,聲明遼東乃“天賜”后金,指責明方作梗和議。
第十二封,袁崇煥回信,要求皇太極反省,表示和談不易。
第十三封,皇太極終于死心,他在信中點名兵部尚書王洽、寧前道孫元化不愿和,宣告就此破裂。
以上,更像是袁崇煥以及背后的明廷在玩弄皇太極,真算不上什么投降。
不過,明朝的朝野輿論普遍是反對議和的,鑒于北宋因議和而傾覆,因此“謀款”日后也成了袁崇煥謀叛的罪狀之一。
當時的人或許受限于狹隘的刻板思想拎不清,今天的你我難道也拎不明白嗎?
這不就是拖延時間么?
老袁另外還有“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撫西虜(蒙古)以制東夷(后金)”等謀劃,篇幅所限,這里就不一一展開。
但袁崇煥顯然是不太懂政治的。
且不說議和這事,單說以尚方寶劍殺皮島總兵毛文龍(相當于平級的軍區大員),不論是政治影響,還是戰略謀劃,這一步都是極其錯誤的。
皮島在敵后牽制了后金大量的軍事力量,而毛文龍,是能夠鉗制皮島諸將的最佳人選。
毛文龍被殺以后,再沒有人能夠約束皮島諸將,先是副總兵陳繼盛暫兼其職,不久被皮島將領劉興治所殺,不久皮島再度爆發兵變,劉興治被殺,黃龍接管皮島,不久皮島第三次發生兵變,黃龍被綁架并軟禁起來。
連續的亂局讓明朝對皮島也失去了興趣,皮島系舊將尚可喜、耿仲明、孔有德先后降后金。
可以說,整個皮島的崩潰,以及波及山東的“吳橋兵變”,都是從袁崇煥殺毛文龍那一刻開始的。
不過袁崇煥本人已經是看不到了。
1629年冬,“議和”徹底破裂以后,皇太極決定要給明廷一點教訓,這年后金軍繞過寧遠防線,翻過長城關隘,夜襲盧溝橋,直抵永定門,史稱己巳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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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的承諾“必不令(后金)越薊西一步”化為泡影,盡管他以疲憊缺餉之師,仍然在京城下跟努爾哈赤打了幾場勝仗,但崇禎帝已經忍無可忍。
說好的五年平遼呢?
再加上皇太極使用的反間計,袁崇煥被招入城內,次年八月被凌遲處死。
袁崇煥該不該殺?
對毛文龍來說,他該殺,因為毛文龍無大過;
對崇禎帝來說,他也該殺,“五年平遼”是欺君,擅殺毛文龍是越權犯上,放任后金軍長驅直入,你袁崇煥跑到城下不以死報國,還三番五次要求放明軍入城,這是“逼宮”。
當崇禎帝對袁崇煥說出那句“即三十人亦不可”的時候,老袁的命運就已經注定了。
但話說回來,該殺就一定要殺嗎?或者說,必須要現在殺嗎?
毫無疑問,對于大明朝來說,袁崇煥是一個極具價值的人物,正如孫傳庭、孫承宗對于大明的意義一樣,他或許不太懂政治,但他一定是懂軍事,戰略上的眼光也是超前的。
尤其是,當毛文龍已經被殺,后金已經攻入長城,崇禎帝最應該做的,是怎樣安撫將士,團結上下以驅逐外敵,而不是臨陣斬將,自毀長城,導致城外的關寧軍嘩變而去。
所以,從時機上來說,殺袁崇煥也還是不對的。
更不要說,用這種公開的,史上最殘忍的凌遲處死方式,對一個士大夫官僚成員進行公開處刑。
它所帶來的惡劣影響,此刻不過是剛剛開始而已。
袁崇煥該殺,但不該現在殺,更不該如此殺。
說到底,是格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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