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電子計價秤生產經營單位、市場主辦方、相關從業人員及個人:
為規范電子計價秤生產、銷售、使用全鏈條計量行為,打擊計量作弊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落實主體責任,堅守誠信底線。各相關單位及個人須嚴格遵守計量相關法律法規,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履行法定義務,遵循公平、公正、誠信經營原則,杜絕計量違法行為,共同營造誠信計量市場環境。
二、執行新標要求,規范產銷行為。自2026年1月8日《電子計價秤型式評價大綱(試行)》(JJF2184—2025)、《電子計價秤檢定規程(試行)》(JJG1204—2025)實施之日起,生產企業須按新規范組織生產,確保貿易結算用電子計價秤符合標準;銷售單位應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建立進銷貨臺賬,核對產品合格證明、檢定證書,不得采購、銷售不符合新規范、無合格證明、來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電子計價秤。
三、嚴禁作弊行為,杜絕違規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提供具有計量作弊功能的電子計價秤,不得從事作弊改裝服務或提供技術指導;不得生產、銷售、使用“市斤秤”等非法定計量單位器具;不得偽造、變造、冒用檢定證書、合格證明,不得擅自篡改電子計價秤數據存儲、傳輸功能。
四、強化市場管理,健全監管機制。市場主辦方應履行管理責任,在入場經營協議中明確計量管理條款,細化計量器具使用、維護、檢定等權利義務;在市場顯著、便捷且無干擾位置設置公平秤、公平尺等復核器具,建立定期檢定、維護制度,確保準確有效;建立經營者計量器具臺賬,定期開展合規檢查,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報告市場監管部門。
五、細化經營要求,規范器具使用
1.經營者必須使用經法定計量技術機構檢定合格、在檢定周期內且鉛(簽)封完好的電子計價秤,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未經檢定、超周期或不合格的計量器具,不得使用限制范圍外的器具。
2.不得擅自拆卸、改裝電子計價秤,不得破壞計量準確度、偽造數據,不得損毀鉛(簽)封,不得使用鉛(簽)封損壞、標識不清或功能異常的器具。
3.電子計價秤應放置在平穩、干燥、無干擾環境中使用,定期清潔、校準和維護,確保計量性能穩定;發現異常立即停止使用并送法定機構檢修檢定。
4.銷售商品時,應主動明示檢定合格標識,規范稱重操作,確保數據真實、準確、清晰可辨,不得遮擋、隱瞞計量數據,不得短斤少兩、克扣消費者。
5.建立電子計價秤使用管理臺賬,詳細記錄器具型號、編號、檢定情況、使用維護記錄等信息,接受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請各相關單位及個人自覺遵守本告誡書要求,立即開展自查自糾,規范計量行為。拒不整改或存在違法行為的,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通過日常巡查、專項整治、隨機抽查等方式,嚴厲查處計量違法行為。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依法從嚴處罰;對性質惡劣、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例,通過官方渠道公開曝光。廣大消費者發現相關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12315進行投訴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及時核查處理,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
END 感謝關注合肥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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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經營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時
請撥打12315
或登錄www.12315.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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