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論文寫作中,選題并不僅僅是研究的起點,更是論文能否成立、能否被期刊認可、能否在職稱評審中“站得住”的關鍵因素。一個成熟、合理的選題,本身就已經(jīng)完成了論文質量的一半。也正因如此,無論是期刊審稿,還是職稱材料審核,都會重點關注作者是否對選題意義有清晰、專業(yè)的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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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整體上看,論文選題的意義,通常可以從理論意義與實踐意義兩個層面進行闡釋。
從理論層面來看,選題應當具備一定的學術建構價值。
在確定選題時,需要明確研究是圍繞觀念論、作品論、接受論、源流論等理論維度展開,還是在多個理論框架中進行交叉討論。更重要的是,作者應當回答清楚:自己的研究在既有成果基礎上,究竟“新”在哪里。
這種“新”,并不一定意味著完全顛覆前人觀點,而可能體現(xiàn)在提出新的觀察視角、拓展研究范圍、修正既有結論,或對某一被廣泛接受的觀點提出有依據(jù)的質疑。例如,在“文學的功能作用新探”這一類選題中,理論意義并不只是重復功能論本身,而在于說明所謂“新探”相較既有理論的本質差異,以及這一新認識在文學理論體系中所處的位置。
同樣地,如果選題聚焦于“文學接受新論”,理論意義的闡述重點,往往在于區(qū)分“新論”與“舊論”的理論邊界,并論證該研究對文學理論中接受論體系的補充或修正作用。只有在這一層面說清楚,選題的理論價值才能真正成立。
從實踐層面來看,選題需要體現(xiàn)一定的現(xiàn)實指向。
相較于理論意義,實踐意義的論證往往更具挑戰(zhàn)性。一方面,部分理論研究與現(xiàn)實應用之間存在距離,作者容易產(chǎn)生“無從落筆”的困惑;另一方面,實踐意義與理論意義之間也常常存在交叉,若處理不當,容易流于空泛。
在文學理論及相關學科中,選題的實踐意義通常可以從三個方向進行展開:一是對文學創(chuàng)作的啟示與指導價值;二是對文學研究與文學批評方法的補充意義;三是對學科自身發(fā)展路徑的促進作用。只要能夠在其中一到兩個層面進行清晰論證,就已經(jīng)具備較為扎實的實踐基礎。
在論文發(fā)表與職稱評審中,評審專家往往并不要求選題“宏大”,而更看重作者是否真正理解研究對象,并能夠用專業(yè)、理性的方式說明“為什么要研究這個問題”。選題意義寫得是否清楚,往往直接影響論文能否順利通過初審。在實際寫作中,不少作者并非沒有研究價值,而是不清楚如何將選題意義準確表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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