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里孩子被沒拴繩的狗追著跑,老人嚇得不敢出門,這種事最近又上新聞了。說白了,就是狗傷人事件越來越多,大家心里都憋著火。一個新消息是,代表庹慶明提了一些特別具體的建議,比如遛狗必須拴繩戴嘴套,違規最高能罰一千甚至拘留。新改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也跟上來了。我就想問,這些規定真能管住那些不負責任的狗主人嗎?
我看到那些建議的時候,第一反應是,早該這么辦了。但再一想,罰錢關人真的有用嗎?我們小區就有個例子,鄰居養了條大狗,從來不拴,物業說過好幾次,主人笑嘻嘻答應,轉頭還是那樣。直到有一次差點咬到送快遞的小哥,吵了一架,才勉強拴了幾天。罰則寫在紙上,執行起來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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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出在哪?我覺得不只是法律嚴不嚴。很多養狗的人,心里壓根沒把那根繩當回事。他們覺得自家狗乖,不咬人,拴著委屈它了。但這種“覺得”,是用別人的安全在冒險。特別是老人和孩子,反應慢,嚇著了可能摔一跤,后果誰承擔?狗主人一句“對不起,我沒注意”,輕飄飄的,能抵得上別人的傷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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庹慶明提到的社區積分、信用懲戒,我覺得這個思路有點意思。光靠警察管不過來,但要是跟社區治理、個人信用掛鉤,效果可能不一樣。想象一下,遛狗不拴繩被拍到,扣了社區文明分,影響以后停車、甚至孩子入學積分,你看他緊不緊張。把養狗行為和實實在在的生活便利綁定,讓人肉疼,才可能長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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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養狗是個人的權利,但任何權利都不能踩在別人的安全和恐懼上。法律把底線劃清楚,社會再把規矩織密一點,讓不負責任的人處處受限。這不是跟狗過不去,是跟那些傲慢又自私的養狗習慣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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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兜底的,但文明養狗的風氣,終究得靠每個人心里那根繃緊的弦。管好狗,首先是管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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