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網友的消息,微信公眾號“阿爸寶貝”長期發布涉及兒童未成年人的基督教傳教漫畫內容,含有耶穌、未成年人、小羊等卡通形象和《圣經》的經文、十字架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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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內容不僅涉嫌違反國家關于宗教傳播的相關法律法規,更因其面向未成年人群體而顯得危害性更大。
《宗教事務條例》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
“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傳教、舉行宗教活動、成立宗教組織、設立宗教活動場所。”
《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未取得《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許可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傳教,不得開展宗教教育培訓、發布講經講道內容或者轉發、鏈接相關內容。
第二十二條則要求平臺履行主體責任:“發現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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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基督教在道德約束、社區互助等方面確有積極作用,但其深層結構性問題不容忽視。若其通過網絡平臺上卡通漫畫等形式向未成年人滲透,則可能對其身心發展與國家未來公民素養構成系統性風險。
從國家文化安全與未成年人保護角度出發,至少存在以下四大隱患:
一、宗派對立撕裂家庭與社群,動搖未成年人身份認同根基
基督教宗派林立、互不相容的特性,在成年人中尚可表現為神學爭論,但對未成年人而言,卻極易轉化為家庭內部的價值沖突與情感撕裂。
《路加福音》14:26要求“愛我勝過愛父母兒女”,此類教義一旦被灌輸給兒童,可能使其在親情與“屬靈忠誠”之間產生劇烈內心沖突。
更危險的是,當父母一方信教而另一方不信,或祖輩信奉傳統民俗而孫輩被引導接受基督教,孩子可能被教會教導“家人若不信主,便是屬魔鬼的”,從而疏遠親人、拒絕傳統節日與家族儀式。
這種基于信仰的身份切割,不僅破壞家庭和睦,更使未成年人在文化歸屬上陷入混亂——既難以融入中華傳統倫理體系,又無法真正理解西方神學邏輯,最終成為“無根的一代”。
二、反智話語抑制科學思維,阻礙未成年人理性人格養成
基督教傳統中的反智傾向,對正處于認知發展關鍵期的未成年人危害尤甚。
在面向兒童的傳教漫畫中,常出現“科學家困惑,小信徒禱告得答案”等情節,潛移默化地將信仰與理性對立,將“順服”等同于“美德”,將“質疑”污名為“不信”。
這種教育導向嚴重干擾未成年人批判性思維、實證精神和科學素養的培養。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家庭教會明確反對進化論等基礎科學知識,要求孩子在學校“只聽不說”甚至“心里反駁”。
長此以往,不僅影響學業發展,更可能使青少年形成封閉的認知閉環,喪失獨立判斷能力,為日后接受極端思想埋下伏筆。
三、宣教優先扭曲價值排序,弱化未成年人社會責任意識
基督教“大使命”強調“拯救靈魂高于一切”,這一邏輯一旦植入未成年人心智,極易導致其公共責任感的缺失。
在傳教類童書中,常見“幫助同學不如帶他信耶穌”、“捐書不如送圣經”等敘事,將物質援助、環境保護、社區服務等現實關懷貶低為“屬世之事”,唯有傳教才是“永恒投資”。
更有甚者,如汶川地震后個別教會宣稱“災難是神的審判”,此類言論若被兒童接受,不僅會扭曲其對苦難的理解,更可能催生冷漠與宿命論——認為貧困、疾病、災害皆因“不信主”,無需人為干預。
這種價值觀將使未成年人逐漸脫離對現實社會問題的關注,喪失參與公共事務的熱情,與我國倡導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育人目標背道而馳。
四、排他話語制造身份區隔,損害未成年人社會融合能力
基督教經典的二元對立話語(“羊/狼”、“義人/罪人”),對心智未熟的兒童具有極強的標簽化效應。
當孩子被反復告知“不信耶穌的人將來要下地獄”、“拜祖先就是拜鬼”,他們便可能對非信徒同學、老師乃至親人產生恐懼、排斥甚至敵意。
在校園中,這類兒童可能拒絕參與集體祭掃、傳統節慶活動,或在道德評判上以“是否信主”為唯一標準,導致社交孤立或群體對立。
更嚴重的是,這種“屬靈優越感”會阻礙其學習包容、協商、共情等現代社會必備素養。當一個孩子從小被訓練用“敵我思維”看待世界,他如何在未來成長為尊重多元、維護團結的合格公民?
我國法律特別強調禁止向未成年人傳教。治理“阿爸寶貝”類賬號,不僅是依法行政的要求,更是守護下一代精神家園、筑牢國家文化安全根基的必要之舉。(作者:神奇的明明;來源:九州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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