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價不足200元的護眼燈,校園采購價卻飆升至780元;安裝費遠超燈具本身,附加成本占總費用七成。山西省臨汾市鄉寧縣2023年中小學護眼燈改造項目,因一系列“反常理”現象引發公眾對財政資金使用合規性的強烈質疑。經相關媒體多方走訪調查,試圖揭開這場高價采購背后的層層迷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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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附有爭議的焦點始于懸殊的價格差。公開信息顯示,鄉寧縣該項目由太原市陽朔電子科技公司以137.934萬元中標,為全縣158間教室更換1422盞護眼教室燈和316盞護眼黑板燈,中標單價分別達780元和855元。然而據調查發現,同款燈具市場價格與中標價相差甚遠——生產廠家廣東宏遠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西北區域銷售人員透露,該型號產品單價可做到200元,另有代理商報價僅135元左右,價差最高接近五倍。
面對質疑,鄉寧縣相關部門回應稱,項目已履行立項、審批、政府采購等全部程序,中標價格經比對未偏離“合理水平”,且包含經銷商采購、安裝、人工等一系列費用。但程序合規能否掩蓋價格不合理的癥結?
多地同類項目數據給出了否定答案。2023年蘇州市公辦中小學近視防控項目中,同類護眼燈中標單價含安裝、拆舊等服務僅176元;重慶一家企業以160余元單價中標類似項目仍有合理利潤。一位長期關注校園項目的小學校長直言,200元左右是行業內的“良心價”,遠超此標準的采購價,難免讓人懷疑存在套取財政資金的嫌疑。“流程走得再全,結果背離市場規律,本質上還是監管缺位。”業內專家指出,這種“形式合規、實質失衡”的現象,正是招投標領域的長期痛點。
為何政府采購會陷入“只選貴的不選對的”怪圈?中央財經大學李玉龍教授分析,這與“關系文化”侵蝕招投標領域、市場競爭不充分等問題密切相關,背后或暗藏“蘿卜標”“傾向標”等貓膩。暗訪發現,虛抬價格在行業內并非個例——有照明公司銷售人員坦言,政府采購價格可靈活操作,虛開部分甚至能返還,而廠家為政府采購專門定制型號、添加專屬尾綴的做法,進一步降低了價格透明度,為暗箱操作提供了空間。
預算設定的“傾向性”更成為高價中標推手。鄉寧縣該項目最高限價達139萬余元,分攤單價約800元,而這一價格源于第三方公司的詢價報告——報告僅參照外地超900元的高價案例,對市場價和低價中標案例刻意回避。對此,縣教科局、財政局負責人以人員緊缺、缺乏專業研判能力為由推脫責任,暴露了預算審核環節的形式化問題。更值得注意的是,當地招投標環境不健康導致競爭不足,臨汾一家具備資質的照明公司負責人直言:“本地校園采購拼的是關系,我們沒有就干脆不參與。”
比高價燈具更離譜的,是“安裝費比燈貴兩倍”的倒掛現象。當地材料顯示,中標方采購燈具的含稅單價僅191元至201元,而每套燈具的安裝費卻高達近600元。但記者咨詢太原市5家工程照明公司得知,同類項目全套服務單價多在150元至400元之間,安裝費單套不超過150元,100元預算已能滿足施工需求。
更令人費解的是項目類別的模糊界定。鄉寧縣行政審批局的投資概算表列出了建安工程費,卻無對應工程清單;招標文件僅明確貨物要求,未提及施工標準。工程管理專家指出,這種操作刻意模糊貨物采購與工程項目邊界,既規避了建筑工程的資質要求,又利用建安工程預算的靈活性套取資金,本質上是一種合規性規避。
目前,中標企業太原市陽朔電子科技公司始終拒絕回應記者采訪,項目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輸送仍無定論。受訪專家普遍認為,要杜絕此類亂象,需從源頭筑牢防線:一方面強化預算審核剛性,杜絕“選擇性詢價”和形式化審批;另一方面推動招投標全程公開透明,打破地域壁壘與利益捆綁,以充分競爭倒逼價格回歸市場公允水平。“校園護眼本是民生工程,絕不能成為少數人牟取私利的工具,財政資金每一分都要花在刀刃上。”李玉龍強調。
截至發稿,鄉寧縣相關部門尚未就價格核查、責任追究等問題給出進一步說明,這場校園采購迷霧仍待官方給出明確答案。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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