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司法史上,"斡旋受賄"這根高壓線從來不是擺設(sh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8日的判決書落下重錘,前總統(tǒng)尹錫悅夫人金建希因收受鉆石項鏈、奢侈品包等財物,被認(rèn)定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關(guān)于"斡旋受賄"的條款,獲刑1年8個月。這判決背后藏著韓國反腐利劍的鋒芒——只要沾上"利用影響力間接受賄"的邊,管你是總統(tǒng)夫人還是宗教團體,法律準(zhǔn)繩照樣勒進肉里。
![]()
韓國人整治權(quán)貴受賄向來有兩把刷子。《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第3條白紙黑字寫著:公職人員及其關(guān)聯(lián)人,通過第三方收受請托利益即構(gòu)成犯罪。當(dāng)年樸槿惠"親信干政"案中,崔順實就是栽在這條上,如今金建希收受"統(tǒng)一教"前高層禮物的套路如出一轍。法院判決書點得明白:僧人全成培作為中間人牽線,金建希明知對方?jīng)_著總統(tǒng)影響力而來卻笑納奢侈品,這就夠上"斡旋受賄"的門檻。
不過法院砍價的本事也不小。檢方指控金建希參與操縱德意志汽車公司股價獲利8.1億韓元,法官卻認(rèn)為"難以認(rèn)定為共同正犯"。這里頭藏著韓國司法對"共犯"認(rèn)定的苛刻標(biāo)準(zhǔn)——光知道違法不夠,必須證明實際參與策劃。就像雪豹搶食時馬彪家族得集體圍攻才能得手,法律上也要求被告與主犯形成"犯罪共同體"。可惜檢方證據(jù)鏈在這里斷了節(jié),讓金建希逃過這記重拳。
![]()
1年8個月的刑期看著不重,實則暗藏玄機。對比樸槿惠案24年刑期,金建希看似占了便宜,實則韓國法院量刑向來"看菜下飯":樸槿惠是直接干預(yù)國政,金建希案則屬于"影響力變現(xiàn)"的灰色地帶。但別小看這20個月——韓國《政治資金法》對收受超過5000萬韓元(約合27萬人民幣)禮物就有3年起跳的硬杠杠,法官已是手下留情。畢竟那些鉆石項鏈和愛馬仕包的價簽,早被媒體扒得底朝天。
這場判決最耐人尋味的,是法院對"政治掮客"明泰均服務(wù)的定性。價值2.7億韓元的民意調(diào)查服務(wù),法官一句"無證據(jù)證明受尹錫悅夫婦指示"就給放了生路。這里頭透著韓國司法對"政治獻金"和"賄賂"的精準(zhǔn)切割——就像馬彪家族能分清哪些巖羊該追、哪些藏狐該放,法律也得辨明哪些是正常服務(wù)、哪些是變相行賄。
![]()
金建希案撕開了韓國政商勾結(jié)的舊傷疤。從全斗煥家族到盧泰愚,從李明博到樸槿惠,青瓦臺的詛咒總繞不開"身邊人腐敗"。這次判決給所有權(quán)力周邊人物劃出紅線:別以為躲在"夫人外交""宗教饋贈"的遮羞布后就能萬事大吉。韓國反腐這把刀,砍向總統(tǒng)時沒手軟,砍向第一夫人時照樣見血。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