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二十一):宋神宗2
(7)為政舉措 ①政治
在政治上神宗還是勉力維持新政局面的。在王安石第一次罷相后,守舊勢力以為時事將有大變。神宗卻明確下詔說明新法“間有未安,考察修完,期底至當。士大夫其務奉承之,以稱朕意。無或狃于故常,以戾吾法。敢有弗率,必罰而不赦”。王安石第二次罷相后,終神宗朝,除方田法罷廢及部分新法條文被稍作調(diào)整外,新法基本上得以貫徹執(zhí)行。神宗對在外地任職的王安石也多有關照,如公元熙寧十年(1077年)以王安石為集禧觀使;元豐元年(1078年)以王安石為尚書左仆射、舒國公、集禧觀使;元豐三年(1080年)改制,則以王安石為特進,改封荊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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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豐元年(1078年),神宗親自主持改制,希望在保持新法既得成果的基礎上,在某些方面使改革有所推進。他繞開容易引起爭論的理財問題,而把注意力放在整頓冗官和強化軍兵保甲問題上。冗官冗費是宋朝官僚政治的毒瘤,宋初,太祖、太宗二朝為了加強皇權,廣授官職以分宰相和省、部、寺、監(jiān)之權,授官制度復雜,有官、職、差遣之分,造成機構重疊,閑官冗費等弊端。元豐三年(1080年)八月,神宗正式啟動官制改革,他首先從積弊最深的差遣制度入手,詔令撤銷只領空名的官職,原作為虛職的省、部、寺、監(jiān)各官皆實際任事。并采用舊文散官的名稱編成官階,作為官員俸祿及升降的品階標準。元豐五年(1082年),以《唐六典》為藍本,頒行三省、樞密、六部新官制。元豐年間中央官制的改革,雖然局限性很大,但表現(xiàn)了神宗維持新政,繼續(xù)改革的心愿,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宋初以來混亂的官僚體制,奠定了北宋后期和南宋中央官制的基本構架。
②經(jīng)濟
熙寧變法使得宋王朝又重新恢復了生機與活力。新法的實行,大大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社會生產(chǎn)力有了巨大發(fā)展,墾田面積大幅度增加,全國高達七億畝耕地,單位面積產(chǎn)量普遍提高,多種礦產(chǎn)品產(chǎn)量為漢代、唐中葉的數(shù)倍至數(shù)十倍,城鎮(zhèn)商品經(jīng)濟取得了空前發(fā)展。宋朝軍隊的戰(zhàn)斗力也有明顯提高。
③文化
宋代經(jīng)濟的發(fā)展為編纂《通鑒》提供客觀的條件。趙宋王朝建立后,經(jīng)濟得到迅速發(fā)展,伴隨著經(jīng)濟發(fā)展的是文化事業(yè)的發(fā)達,加之宋王朝實行“右文”政策。雕版印刷術的普及,造紙術的進一步改進,對文化的發(fā)展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北宋初期,先后編成了《太平御覽》《太平廣記》《文苑英華》《冊府元龜》四大部書,就是宋代“右文”政策結出的碩果,又是宋代文化發(fā)展的標志。龍圖閣和天章閣分別是度藏太宗、真宗著作的地方,也藏有不少典籍。僅崇文院藏書,據(jù)仁宗時修成的《崇文總目》記載,就有書籍30669卷,可謂當時全國最大的圖書館。這就從資料上為書局編書提供了保證。書局遷到洛陽后,神宗又以潁邸舊書2400卷賜予司馬光,并為《通鑒》作序。
④民族 a.開發(fā)湘西
今湖南西部及其邊臨地區(qū)為宋代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區(qū),原設羈縻州數(shù)十,北部稱北江,南部稱南江,合稱兩江,由荊湖北路的辰州(今湖南沅陵)管轄。熙寧五年(1072年)閏七月,王安石派新法主將章惇以察訪荊湖北路常平等事為名開發(fā)兩江地區(qū)。同年十一月首先開發(fā)荊湖南路的梅山地區(qū)(今新化、安化、武岡地區(qū)),設新化縣,次年又于臨近地區(qū)設安化縣(今安化東南)。熙寧七年開發(fā)南江,設沅州(今芷江)及盧陽縣(州治,今芷江),后又設黔陽縣(今洪江市西北黔城)。熙寧九年,北江也得到開發(fā),以后又在湘西陸續(xù)設置縣、鎮(zhèn)、寨,湘西地區(qū)逐漸得到開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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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經(jīng)略熙河
王韶曾上書稱:“欲取西夏,當先復河湟。”熙寧四年(1071年)八月,設洮河安撫司,以王韶為長官。次年五月又設通遠軍(今甘肅隴西),王韶兼任知軍,經(jīng)略河湟地區(qū),得到王安石的全力支持。八月,占領武勝軍,改名鎮(zhèn)洮軍。十月,升為熙州(今臨洮),并設熙河路經(jīng)略安撫使司,王韶為長官兼知熙州,本路所轄州、軍,其時河、岷、洮三州尚未占有。次年三月占河州(今臨夏市),軍行近兩月,千八百里,又占宕(今宕昌)、岷(今岷縣)、疊(今迭部)、洮(今臨潭)等州,宋復設河、岷、洮州,其余改為城、寨。熙河路轄區(qū)終于全部占有,對西夏起到了抑制作用。
⑤軍事 a.宋越戰(zhàn)爭
交趾位于今越南北方地區(qū),自仁宗末期以來,就時時侵擾宋朝邊境。熙寧八年(越南大寧四年,1075年)九月,交趾軍攻占宋古萬寨(今廣西扶綏西北),十一月又大舉進攻,水路渡海攻占廉州(今合浦)、欽州;陸路于次年正月攻占邕州(今南寧)。熙寧九年(越南大寧五年,1076年)二月,宋任命郭逵、燕達統(tǒng)兵5萬號稱10萬進行反擊,失地相繼收復。同年十二月十一日,宋軍攻入交趾境內(nèi),擊敗交趾的象陣,交趾軍潰逃,宋軍攻占門州(今越南同登)。宋軍從山間小道直插富良江(今紅河),離交州(今河內(nèi))30里,交趾將艦船全部聚集南岸,宋軍無法渡河,設伏誘敵,交趾中計渡河出擊,宋軍伏兵齊發(fā),交趾大敗,洪真太子戰(zhàn)死。十二月二十一日(1077年1月18日)交趾王李乾德割地求和,宋軍統(tǒng)帥郭逵接受降書后班師北返。
b.五路攻夏
元豐四年(西夏大安七年,1081年),西夏惠宗秉常擬割地與宋議和,被梁太后囚禁。七月,宋乘機出兵,五路攻夏。十一月末,宋將劉昌祚攻至靈州(今寧夏吳忠西南)城下,即將攻入城內(nèi),為主帥高遵裕嫉功馳使制止,以致貽誤戰(zhàn)機,久攻不下,反被西夏決河水所淹,宋軍被迫退回。李憲率熙河路宋軍于九月初二攻占蘭州,隨即筑城。神宗采納李憲建議,于次年正月改熙河路為熙河蘭會路。七月,宋神宗采納徐禧建議,筑永樂城(今陜西米脂西北)。1082年(北宋元豐五年),神宗在銀、夏交界修筑永樂城屯軍,想要困住興州的西夏軍。不料西夏出動了30多萬大軍圍城,永樂城失陷,宋軍將校傷亡200多人,損失民夫工匠20多萬。戰(zhàn)報傳至汴京,神宗臨朝慟哭。他從此也失去了斗志,繼續(xù)維持著原來對西夏的納貢和議。
⑥教育
宋神宗在一系列變法中,教育方面的改革異議較少,州縣建立小學,朝廷直接領導太學,分外舍生、內(nèi)舍生、上舍生三等,由定期的考試選拔。外舍生兩千人,考試優(yōu)秀的升內(nèi)舍生;內(nèi)舍生三百人,考試好的升上舍生;上舍生一百人,優(yōu)秀者可以直接選拔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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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軼事典故 ①不信讒言
蘇東坡曾寫過一首《吟檜(樹)》的詩,其中有這樣兩旬:“根到九泉無處曲,世間惟有蟄龍知。”就這樣兩句詩,卻惹起一場事端。同平章事王珪,便向宋神宗奏道:“臣下的看法,蘇軾對圣上有不臣之意,應從重量刑,給以處罰”神宗說:“朕一直待蘇軾不薄,所以,盡管蘇軾有錯,但還不至于達到謀反的地步。不知愛卿是如何知道蘇軾要謀反的?”王珪說:“他作詠檜詩,內(nèi)有“根到九錄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一句。陛下飛龍在天,蘇軾以為不是他的知己,卻把地下蟄龍作為自己的知音,這不充分說明他確有不臣之意嗎?非嚴遣不足示懲。”神宗聽后說道:“詩人作詩,本為詠檜,與朕有什么相干?請你們不要再妄加牽強附會了。后來,又有人誣告司馬光、張方平、范縝、陳襄、劉摯等人,都與蘇軾有相類似的舉動.并且經(jīng)常私下聯(lián)絡,都應該受到嚴厲懲罰!對此,宋神宗堅決不允許,最后,只將蘇軾貶為黃州團練副使,免于追究刑事責任。
②嚴懲誣告
趙頊即位后的時候,有一天,御史蔣之奇上書彈劾尚書左丞歐陽修,說其作風不正,與外甥女有亂倫之丑聞。神宗看后,轉問故宮臣孫思恭。孫思恭答道:“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并指出此事關系到大臣名節(jié),應謹慎從事。神宗下詔蔣之奇,讓他拿出證據(jù),蔣之奇的上諫本來就是道聽途說,哪來的證據(jù),見神宗令他出證,一時便慌了手腳,只好說出此事是從中丞彭思永處聽來的。神宗又問彭思永,結果,彭思永又說他是聽來的,并無證據(jù)。這彭思永又如何聽來的?經(jīng)進一步查證,神宗終于弄清了說歐陽修亂倫之事純屬誣告。這是怎么回事呢?原來,歐陽修的內(nèi)弟薛宗孺,平時因與歐陽修有矛盾,便捏造流言蜚語,說歐陽修有淫亂行為。這流言蜚語不知怎么傳到了中丞彭思永耳中,彭思永又告訴了蔣之奇。而蔣之奇未分真?zhèn)危谷灰源藶橛缮献鄰椲馈K紊褡谂逯螅熓Y之奇誣告行為,遂后連同彭思永一并貶職,調(diào)出京城。神宗嚴懲誣告,朝廷震動,天下服其明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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