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遇到車道合并,到底該誰先走?不少駕駛人對此心存疑惑。1月28日上午,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通過現場演示明確:交替通行屬于法定通行規則,在特定條件下,車輛需按“拉鏈式”依次匯入,違反規則將面臨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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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替通行須滿足兩個條件
交管部門介紹,交替通行屬于法定通行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4條及《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45條等相關規定,機動車在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每車道一輛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少后的路口、路段。
交替通行規則有2個前提條件:一是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二是遇有車輛排隊等候或者緩行。只有2個條件全部滿足時,才適用交替通行規則。
基于位置先后決定通行次序
“就像拉鏈一樣,當兩條車道合并為一條車道時,來自不同車道的車輛按照交通標志、數字排序的示意依次駛入合流車道,形成類似拉鏈閉合的交互模式。”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秩序和設施管理支隊交通政策中隊中隊長李磊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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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條合流的車道沒有絕對的優先權,不存在誰讓誰單方面義務,而是基于位置先后決定通行次序,當駕駛人行駛到這種合流點遇有擁堵緩行時,應當注意觀察前方車輛動態,本車道前車已完成匯入,則應主動減速或暫停,等待相鄰車道一輛車通過后再行前進,禁止連續變道、強行加塞、長時間占用虛線行駛影響合流。
違法可處100元罰款不計分
交警提示:對于違反交替通行規定的,按照《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規定,可以處100元罰款不計分,發生交通事故也將按照違反交替通行規則進行事故定責,請駕駛員自覺遵守交替通行規定。
交替通行不僅是交通規則,更是人們生活中的美德,是文明交通的體現,不要因一時快慢而搶行加塞,更不要開斗氣車。
市民可以通過“隨手拍”平臺,對不按交替通行規定行駛的行為向交管部門舉報。只有每名駕駛人都能自覺遵守,相互禮讓,才能讓道路交通秩序更好,通行環境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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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已推行約30處交替通行點位
自2017年起,市公安交管部門陸續在阜石路晉元橋西入口、西直門橋匝道、分鐘寺橋匝道、廣渠門橋匝道等點位實施了交替通行措施。
近日,市公安交管部門已對建國門橋西北匝道、四惠橋東南匝道、健翔橋東南匝道等22處車輛合流點位采取“拉鏈式”交替通行交通組織優化措施。截至目前,已在全市約30處點位實施了交替通行措施。
下一步,交管部門將進一步摸排全市適用交替通行的合流路段,逐步推行交替通行措施;同時,在實施交替通行措施的路段,交管部門將通過設置非現場監控設備等執法手段規范駕駛人的駕駛行為,確保措施有效實施,也希望駕駛人主動了解交替通行的規則,并將文明禮讓落實到日常駕車出行中,養成文明禮讓的良好駕駛習慣。
來源:北京發布 據北京交警、北京晚報
編輯:舒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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