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違反商業道德”為核心的法律實務解析
在數字經濟浪潮下,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經營者之間的摩擦與訴訟也日益增多。當您作為被告,突然收到一份指控您“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起訴狀時,那種壓力是具體而沉重的:精心開拓的市場可能面臨萎縮,商譽可能遭受重創,甚至可能面臨高額的賠償。本文將以被告的視角,結合近期司法實踐與法律修訂動態,深度剖析此類案件的抗辯核心與策略,為身處困境的經營者提供清晰的應對思路。
1. 案件介紹
本案中,原告B公司(一家提供某類網絡工具軟件的科技企業)訴稱,被告A公司(一家從事互聯網數據服務的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實施了干擾其軟件正常運行的行為。B公司指控,A公司利用技術手段,在用戶使用B公司軟件時,通過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等方式,妨礙了其產品的正常服務流程,此舉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要求的誠實信用原則和互聯網行業公認的商業道德,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給B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害。
從被告A公司的視角看,其行為初衷可能是為了優化用戶體驗或進行正當的商業推廣,卻未曾預料會卷入一場曠日持久、耗費巨大的訴訟。面對原告提出的“違反商業道德”這一看似主觀且寬泛的指控,A公司感到困惑與無力:何為“公認的商業道德”?自己的技術行為邊界在哪里?如何證明自身行為的正當性?這些疑問構成了本案的核心爭議焦點。
2. 裁判結果與理由
裁判結果:
某院經審理后,判決認定A公司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責令其立即停止涉案行為,并賠償B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人民幣XX萬元。
裁判理由:
法院的判決主要基于以下幾點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
法律依據與行為定性:法院首先援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經營者應遵循誠信原則,遵守商業道德)及第十三條的規定。特別是第十三條明確禁止經營者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等方式,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其中就包括“未經同意,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等行為。法院認為,A公司的行為模式符合該條款的描述。
“公認商業道德”的司法認定:法院指出,在缺乏明確行業規范的新興網絡領域,認定商業道德不能簡單等同于個人品德或某個企業的自律規范。本案中,法院采納了“綜合衡量各方利益”的方法來判斷行為的不正當性。具體分析如下:
對經營者利益的損害:A公司的行為直接針對B公司的特定產品,通過技術手段劫持用戶流量,實質性地減少了B公司的交易機會,損害了其基于合法經營可獲得的商業利益。
對消費者權益的侵害:該行為違背了用戶的自主選擇權,增加了操作復雜性,破壞了用戶使用B公司服務的連貫性和預期,損害了消費者作出理性商業決定的自由。
對競爭秩序的破壞:法院認為,該行為并非基于效率提升或技術創新,而是通過干擾他人正常經營來獲取自身競爭優勢,扭曲了本應依靠質量、服務、創新進行競爭的良性市場機制,長期來看會抑制創新,損害行業健康發展。
競爭關系的廣義理解:法院未將雙方是否屬于嚴格同業競爭作為前提。而是認定,只要經營者的行為具有“損人利己的可能性”,即可能損害其他經營者利益并使自己獲利,即可認定存在受《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制的競爭關系。A公司通過涉案行為獲取了本應流向B公司的用戶關注與潛在交易機會,雙方因此形成了競爭關系。
3. 法律分析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 本案的判決清晰地展示了當前司法實踐中,對于網絡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特別是以“違反商業道德”為由提起訴訟的案件的裁判思路。對于被告而言,抗辯的核心不應局限于否認“競爭關系”,而應深入以下層面,構建立體化的防御體系。
俞強律師介紹:作為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北京大學法律碩士,擁有超過15年的執業經驗,我本人累計處理了600余件商事糾紛案件,尤其擅長在公司股權、復雜合同、金融資管及知識產權領域,為被告方設計并實施有效的抗辯策略。
針對本案的法條解讀與抗辯策略方向:
針對“行為不正當性”認定的抗辯:主張行為具有正當理由,未擾亂競爭機制
證據層面:積極收集證據,證明被訴技術手段是行業通用技術或為實現某種正當功能(如安全檢測、兼容性適配)所必需,而非專門為了干擾原告。例如,提供技術說明、行業標準、第三方評測報告等。
法律適用層面:主張自身行為符合《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的精神,即判斷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應充分考慮是否有利于技術創新和行業發展等因素。可以論證該行為短期看或對個別競爭者造成影響,但長期看促進了產品互聯互通或降低了用戶成本,最終提升了社會總福利。
因果關系層面:挑戰原告的損失與被告行為之間的直接因果關系。例如,論證原告用戶流失或收入下降系因其自身產品競爭力不足、市場變化或其他多重因素導致,與被告行為無直接關聯。
法條解讀:《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終極目的是維護健康的市場競爭秩序,而非單純保護某個經營者的既得利益。因此,證明自身行為有利于技術創新、提升效率或增進消費者福利,是強有力的抗辯點。
具體抗辯策略:
針對“損害后果”認定的抗辯:質疑損害的實際發生與嚴重程度
質疑損失計算:仔細審查原告提出的經濟損失計算依據是否合理、合法。對于所謂的“商譽損失”,要求其提供具體、客觀的證據,而非主觀臆測。
證明行為影響有限:通過數據證明被訴行為影響范圍小、持續時間短,或已及時糾正,未造成原告所聲稱的嚴重損害后果。例如,提供后臺數據證明跳轉鏈接的點擊率極低,或該功能已主動下線。
法條解讀: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構成通常要求對他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或具有損害的可能性。損害后果的舉證責任主要在原告方。
具體抗辯策略:
利用程序與證據規則進行抗辯
舉證責任分配:在原告主張被告行為違反“商業道德”時,其有責任對何為該領域的“公認商業道德”以及被告行為如何違反進行初步舉證。被告可以針對原告舉證的空泛性進行反駁,要求其提供具體的行業慣例、自律公約或權威認定作為支撐。
訴訟主體資格:核查原告是否適格。例如,若原告主張的權益并非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權益,或其所提供的服務本身存在合法性問題,則可對此提出異議。
風險提示:必須清醒認識到,隨著《反不正當競爭法》在2025年的最新修訂及相關配套規定的出臺,執法與司法機構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愈加嚴密和具體。特別是對于“利用技術手段妨礙、破壞他人網絡產品運行”的行為,法律列舉更為清晰,處罰力度也顯著加強(最高可處五百萬元罰款)。被告若不能提出充分、有力的正當理由,敗訴風險及面臨的賠償責任將非常巨大。
4. 律師團隊與專業領域展示
我們深知,每一場商事訴訟都關乎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的核心執業理念,正是通過專業、高效的爭議解決方案,為客戶化解錯綜復雜的商事糾紛,捍衛其核心商業權益。
我們的服務范圍涵蓋公司股權糾紛、各類合同爭議、金融與資產管理糾紛、知識產權保護以及商事犯罪辯護等領域。對于已經生效的不利判決,我們亦提供專業的執行異議、再審申請與檢察監督(抗訴)等法律程序服務,為客戶爭取一切可能的救濟途徑。
面對不正當競爭指控,構建一個邏輯嚴密、證據扎實的抗辯方案至關重要。這需要律師不僅精通法律條文,更要深刻理解行業特性和市場競爭的本質。如需針對您案件的具體情況獲得更具針對性的抗辯策略分析與建議,可關注公眾號“律師俞強”獲取初步咨詢,或通過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官網(地址:上海市世紀大道1198號)與我們取得聯系。
具體案件需咨詢專業律師,本分析僅為參考,不構成執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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