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寫遺囑,結果把“外甥”寫成“外孫”,甚至還寫錯了繼承人的名字。這樣一份自書遺囑,還有效嗎?近日,上海奉賢法院審理了一起遺產糾紛。
張先生2022年5月去世,享年60歲。由于張先生未婚未育,父母也早已離世,經過公證,張先生的房產、銀行存款、證券賬戶的股票及余額由他的兩個姐姐共同繼承。
張先生大姐的兒子——外甥李炯在整理遺物時發現了一份張先生生前寫下的遺囑,上面寫明,張先生奉賢區的房產、銀行存單、股票等由“大外孫李烔”一人繼承。據了解,張先生的遺產涉及到200多萬元的銀行存款、十多支股票和十多萬元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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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遺囑寫錯了李炯的名字,也寫錯了李炯和張先生的關系,但李炯認為這份遺囑明顯對應了自己,于是讓母親把遺囑發給張先生的二姐。然而,對于這份遺囑張先生的二姐卻并不認可。協商無果,李炯于是起訴到法院,要求判令張先生的遺產由李炯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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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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