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關于開展“藥店等零售渠道銷量較大藥品價格”核查的通知》,列出了48個掛網價明顯高于零售價的品種。
健識局計算發現,多個知名品種院內外價差巨大,原研的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價差最大,1mg規格裝掛網價388.11元,藥店等零售渠道眾數價75元,價差高達五倍;其次是山東宏濟堂、北京同仁堂生產的安宮牛黃丸,院內外價差均在4倍以上。
吉林省指出,此次核查的依據是去年12月26日,國家醫保局價采中心下發的《關于藥店等零售渠道銷量較大藥品情況的函》。這份文件并未公開發布,但在業內流傳的截圖中,國家醫保局對2025年前三季度藥品零售額排名靠前的品種進行了統計,要求各地針對這份名單開展掛網價和零售價的比對調查,依據“不得實行不公平、歧視性高價”等規定,主動提示和治理。
吉林省公布的48個價差較大的品種,其中不少就是國家醫保局所列“零售額排名靠前”的品種。
對“院內藥價高于院外”的治理,可能是今年藥價治理的重點任務。吉林省打響了第一槍,后續可能會有更多省份跟進。藥企和線上平臺、線下藥店低價促銷的空間將被全面壓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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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差在1.3倍到5.2倍之間
2024年5月,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開展“上網店、查藥價、比數據、抓治理”專項行動的函》,自此,網絡售藥平臺“即送價”成為藥價監測的重要一環。
這一行動激發了群眾“大家來找茬”的熱情。去年12月有媒體報道,消費者在鄉衛生院購買一盒10粒裝的磷酸奧司他韋膠囊,花費86元,而市面上同款藥品的售價僅在9元至30余元區間。此事經央媒跟進后,成為一時的熱門話題。
藥品零售價格的決定因素很多,不同藥店、不同銷售策略,都可能導致同一種藥品價格不一樣。但如果整體上、系統性的價格差異過大,的確是醫保部門需要密切關注的,涉及到公眾對公立醫院與醫保政策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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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年底的《關于藥店等零售渠道銷量較大藥品情況的函》可以看出,國家醫保局的思路是針對零售額較高的品種,調查其掛網價和零售價的差距。因為群眾常在藥店、網絡平臺購買此類藥品,對零售端藥價和掛網價的差異敏感,成為監測異常高價的重點。
吉林省此次價格核查也是依據這份文件。吉林省指出,此次核查的范圍是2025年前三季度零售端銷售額排名靠前藥品清單內,部分平臺掛網價格高于零售渠道眾數價1.3倍的產品。
“眾數價”是指零售藥店中某一藥品價格出現頻率最高的數值,剔除了異常高價或低價,最大程度去除了不同藥店、不同渠道的營銷策略影響,最能反映市場主流銷售價格水平。
去年,湖南省曾公布2025年一、二季度醫保藥品銷售情況,也列出了掛網價高于同時段網絡平臺價集中區間1.3倍的中藥、西藥產品,用的也是“眾數價”這一指標,分別采集了京東、美團的眾數價。但今年吉林省沒有透露價格“眾位數”采集的具體渠道。
吉林此次公布的 48個品種,價差在1.3倍到5.2倍之間。最引人關注的是兩款安宮牛黃丸:其中山東宏濟堂的品種掛網價434.9元,零售眾數價只有99元;北京同仁堂的掛網價398元,零售眾數價為98元。兩款藥物均為“體外培育牛黃、人工麝香”成分。
津藥達仁堂集團的速效救心丸同樣價差顯著,這是達仁堂的獨家品種,兩個規格價差都很明顯,其中300丸/盒的規格掛網價為75.99元,零售眾數價為20元,價差達3.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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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從嚴,“一追到底”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曾是第五批集采最大單品,2020年在中國公立醫療機構終端銷售額近60億元。當時的中標企業包括四川普銳特、長風藥業、健康元、正大天晴,報價最低2.79元/支到最高5.65元/支。
未進入集采的原研藥按規定需要“適度降價”,逐步引導這些品種的價格向集采中選藥品水平靠攏,這是國家醫保局定下的總基調。畢竟還有不少患者認準“進口藥”。醫院不能只有集采藥,要給患者更多的選擇權,去年7月央視新聞也提出了這樣呼吁,第11批國家集采的規則制定中也體現了這一點。
但是在控藥價的導向之下,“進口藥”可能也無法獨善其身了,1.3倍這條紅線怕是繞不過去。
有的企業處理手法比較靈活。例如安宮牛黃丸涉及企業已經在主動調整掛網價格,根據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1月23日,山東宏濟堂主動申請降價,新掛網價260元。較吉林省公布的434.9元的掛網價下降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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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價低于或者高于掛網價是商品銷售中的常態:在藥品短缺的時候,布洛芬都可以賣到100元一盒;在競爭激烈的時候,藥品也有可能體現出商品屬性,促銷打折。
國家醫保局也曾發文對這類價格差異現象做出官方解釋:個別藥品網絡藥店售價更低的情況,一方面說明院外市場競爭激烈,另一方面也不排除網絡藥店降價促銷、低價引流的原因,個別藥品出現第一盒價格低、復購價格高等促銷引流的情況。
國家醫保局在《關于開展“上網店、查藥價、比數據、抓治理”專項行動的函》中明確提到:“注意辨析企業串貨、促銷、產品臨期等說辭,一追到底,逐步完善價格治理體系”。
各地都在推進政策落地,其中比較激進的如浙江省,去年2月公布《關于價格有明顯優勢產品掛網采購等信息梳理結果的公示》,其中一個品種由于高于互聯網售藥平臺“即時送”價格1.3倍,未能獲得省級掛網資格。
去年 5月,醫藥大省廣東也發布了《廣東省醫藥采購平臺藥品掛網規則(征求意見稿)》,對不同渠道的差價關系也做出了要求:申報價格高出當地藥店零售價和網上“即時達”價格1.3倍的,平臺應及時督促企業調整掛網價格至合理水平。安徽、湖南等地已經陸續跟進。今年,各地推進的力度將只增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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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丨李傲
編輯丨江蕓 賈亭
運營|廿十三
插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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