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開年,剛登上馬年春晚舞臺唱響《她們在場》的金晨,轉眼就被一場遲到近一年的交通事故拽入輿論深淵。
金晨疑似交通肇事、金晨讓助理頂包等話題一夜之間沖上熱搜榜飆升至15億話題量!
據稱,事故發生在11個月之前,如今卻被人聲稱“握有完整證據鏈”而曝光全網。
耐人尋味的是,截止到1月30日,網絡上傳聞已經滿天飛的情況下,金晨方面居然一直沉默,沒有 辯白也不解釋,態度令人費解……
越來越多的媒體、自媒體等相繼報道,今天筆者費了些時間整理了該起事件,梳理出了“金晨肇事逃逸”的細節全拆解,和大家好好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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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遲到11個月的爆料
2026年1月29日,匿名爆料人攜完整證據鏈公開一則舊案,瞬間引爆內娛。
爆料的內容確實炸裂,直接指向2025年3月16日發生在浙江紹興柯橋區的一起單方交通事故。
金晨的滬牌黑色奔馳大G失控,撞上道路警示牌與村民圍墻,造成車輛損毀、公共設施受損,車內助理徐長青受輕傷。
而當時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上,駕駛人赫然寫著徐長青的名字,并非車主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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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人指出,事故發生之后,金晨與同行經紀人迅速逃離現場,授意受傷的助理頂包。
后續還試圖通過保險理賠,直至保險公司核查時發現監控漏洞、識破駕駛人不符并報案,金晨方面才私下溝通,以自擔全部損失為由促使保險公司撤案,涉嫌保險欺詐。
這里面牽扯出來了幾個事情:
1、暗指當時開車的是金晨,而非助理徐長青;
2、暗指事故發生后,金晨讓助理頂包,自己置身事外;
3、暗指試圖騙取保險賠付,涉嫌保險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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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這并非金晨首次與“肇事逃逸”掛鉤。
2024年6月,曾有網友曝光監控截圖,聲稱金晨在上海靜安區發生剮蹭后逃逸,話題24小時閱讀量破3.2億。
不過當時的這起事故后來被交警證實為誤傳,算是烏龍一場。
可是,一年之后的2025年3月,紹興的這起事故可就有些復雜了,除了交通肇事,還牽扯出了頂包、騙保等嚴重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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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細節全拆解
要讀懂這場風波,不能只看表面爆料,需深挖被時間掩蓋的關鍵細節,每一處都暗藏真相的線索。
細節1:現場照片流出,與目擊者證詞的對應
事發地的村民回憶,當時車輛撞掉了花壇圍墻的一小塊,散落著車用物品和名片,墻體很快被修復,車輛也被及時拖走,因時隔太久未看清車內人員。
這一點讓司機身份成謎,那么爆料人為什么暗指肇事者為金晨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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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爆料人附的一張現場事故圖,車輛的車牌號清晰可見,與金晨私人座駕滬FEJ開頭的車牌一致,為“金晨實際駕駛”提供了初步依據。
當然,這也不是直接證據。
畢竟,就算車輛是金晨的,難道助理不能開車?為什么非要“老板親自開”?
細節2:金晨方主動撤銷保險理賠,操作有些反常。
涉事車輛投保于平安財險,事情曝光后保險公司回應稱,理賠報案后因客戶放棄索賠而撤銷報案。
看似合理的流程,結合“頂包”爆料卻充滿疑點——若駕駛人確為助理,理賠無需中途撤案;唯有存在駕駛人不符、涉嫌騙保的情況,才需通過“放棄索賠”規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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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3:金晨方至今沉默不回應
事情被爆料人曝光后,各方的反應可謂可不一樣。
警方:紹興柯橋交警迅速表態,確認網傳事故認定書屬實,已成立由法制、交管、刑偵組成的專項調查組。
保險公司:如實回應了事故方主動撤案的細節。
然而,作為事件的核心一方——金晨,卻始終保持沉默。如果是被誣陷,作為公眾人物是不是應該第一時間回應否認?畢竟名譽受損,問題嚴重!
還有個小細節,1月29日金晨的微博曾經處于登錄在線狀態,但是也沒有對此事進行回應。
這種“冷處理”,比辯解更易引發聯想,粉絲口中的“等待官方通報”,在公眾眼中更像是默認與逃避。
金晨代言的法國嬌韻詩,緊急取消了1月29日晚的直播活動,刪除相關預告,品牌方的“緊急避險”,早已預判了事件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你要是真沒事兒,品牌方為啥躲得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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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包、騙保或涉嫌刑事犯罪
有網友認為,不就是個單方事故嘛,又沒有出人命事故,何至于如此?
然而,有相關律師解讀與法律條文,認為若爆料屬實,金晨及其助理涉嫌多項違法,甚至可能觸犯刑法,絕非“花錢就能擺平”的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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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這里稍微講一下該事件可能涉及到的一些法律問題。
1、首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
有人誤以為“逃離事故現場”才是交通肇事逃逸,其實不然!
最高檢明確,逃逸的核心是“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隱瞞肇事者身份”,即便未離開現場,授意他人頂包也屬于逃逸!
如果真的是金晨駕駛卻讓助理頂包,即便是她在現場,也屬于交通肇事逃逸范疇。
2、其次是頂包行為的刑事責任。
若金晨授意助理頂包,雙方均涉嫌犯罪:助理徐長青作為頂包者,涉嫌《刑法》中的包庇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金晨作為授意者,可能構成妨害作證罪,情節嚴重的,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最后還有保險詐騙罪的爭議。
即便金晨方面主動放棄理賠,未獲得保險金,但其通過頂包隱瞞真實駕駛人、試圖騙取理賠的行為,已涉嫌保險詐騙罪未遂。
根據《刑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起交通事故已經時隔11個月,會不會過了“時效期”?這也是不少人關心的一個問題。
律師明確,若僅為行政違法,行政處罰追責時效為6個月,可能免于罰款。
但吊銷駕照、民事賠償不受限制;若構成包庇罪、保險詐騙罪,追訴時效為5年,即便時隔一年,仍可追究刑事責任,若當時已立案或當事人逃避偵查,將終身追責。
爆料人聲稱“金晨沒有公關的機會”,這話說的如此自信,想來手里還有更炸裂的證據未公開。
這下子大家懂了吧,金晨這事確實可大可小。
看來,這一次這位在賽車綜藝節目中火爆一時的“漂移女神”算是攤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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