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偶然刷到一句話:
“今年是影視寒冬,所有的長劇短劇加起來都不如一頭小狼火!”
立馬勾起了我巨大的好奇心,于是就在深夜點開了《重返狼群》這部紀錄片。
沒想到一發不可收拾,每天晚上用擠出的空檔時間看個十幾二十分鐘,次次都能看到眼睛哭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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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本是10年前就發布過的自然紀錄片,今年重新爆火,有兩個因素的加持:
一是有大咖重新剪輯解說了這個故事;二是平臺又上架了最新的兩集,補充了過去沒有曝光過的視頻資料。
這是一個足夠簡單卻又足夠動人的真實故事:
2010的時候,一位野生動植物女畫家李微漪在若爾蓋草原采風,她聽說有一頭狼王被盜獵者打死,狼王的妻子慘烈殉情,只留下一窩剛出生的小狼。
李微漪在草原上找到了還沒滿月的狼王幼崽,小狼跌跌撞撞地倒在了她的懷里……就這樣她把小狼撿回了家,還給它起名“格林”。
她親手把格林養大,又親手送它回荒野;看著它一步三回頭地走進狼群,她哭得像個失去孩子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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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終將分離,卻依然愿意陪ta走過一段長長的路,我想這個故事之所以讓無數人潸然淚下,就是因為每一個人都在其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愛從來不是占有,是不求回報的付出,是彼此的懂得和成全。
01、
第一次當“狼媽”,她手忙腳亂卻滿心歡喜
小狼崽剛被帶回家的時候,才出生沒幾天。李微漪抱著小格林睡覺,喂奶,就像是抱著一個軟萌的“奶娃子”。
這毛茸茸的小腦袋,亮晶晶的大眼睛,把她的心都融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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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滿月,格林就顯現出了讓人驚嘆的智商。
它自己會打開電視機,還會換臺,看自己最愛的野生紀錄片。它甚至還會學以致用,紀錄片在放野狼捕魚,格林一個轉身就立刻去小區的池塘里捉了一條金魚回來。
養育這么聰明可愛的“兒子”,李微漪起初自然是喜悅的,但開心不到兩個月,格林就開始狼性初現:
先是六親不認,和每天陪著自己玩的狗搶食;
接著到處搞破壞,上房揭瓦咬斷電線;
半夜還要騷擾鄰居,對著屋外嗷嗚嗷嗚地狼嚎;
還會偷偷跑出門,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差點被碾死。
沒辦法在人類密集居住的小區養一頭野生小狼了,李微漪和亦風商量著把它送到動物園,但是格林出現了刻板行為,李微漪看著不忍心,又將它抱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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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三個月的時候,李微漪決定把格林帶回家鄉若爾蓋草原。但是從沒有野生環境生存經驗的格林,連一條狗都害怕。
李微漪就決定在牧民家住下,從零開始訓練格林怎么在大草原上生存。她放下一切的工作,在離天最近的草原陪了格林整整七個月。
她說格林是自己的兒子,自己是狼崽的媽媽。天底下的母親都一樣,永遠對孩子甘之如飴的付出,永遠都不會計較回報和代價。
因為此時此刻,你的心會告訴你,必須這么做。
2、
你教我生存,我陪你取暖
草原上天氣惡劣,生存艱辛,不僅是對于野生動物,對于人類也一樣殘酷。
李微漪在嚴苛的氣候下得了肺水腫,但是放心不下小狼,拖著不肯回成都治療。
她日日夜夜在房間里不斷地咳嗽,格林在屋外傷心的嗚咽,還把捕到的野兔扔到屋子里,想給媽媽“補補身體”。
李微漪知道自己的身體不能再拖,就算是為了格林也要恢復健康,她摸著格林的小腦袋一遍又一遍地說:
傻瓜,媽媽會好的,會一直陪著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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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天之后,李微漪治好病回到了草原,發現格林跟在牧羊犬堆里,居然忘記了狼叫只會狗叫。格林心甘情愿地每天躺平,像小狗等著主人喂食。
格林陷入了尷尬的境地,它喜歡親近人類,人類卻懼怕它;它分不清自己是狗還是狼,漸漸喪失了獨立生存能力。
李微漪只好下定決心,帶著格林走向若爾蓋草原的深處,那里有狼群的聚集地。跋涉了十幾天后,他們終于找到了格林原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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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正式離開李微漪,獨自在大自然中生存。但是李微漪依舊不放心,亦風幫她在草原腹地蓋了一座簡陋的小房子。
他們要等待寒冬的到來,到了那會兒,草原上的狼群會在山頭發起集結,那也是格林唯一回歸狼群,“認祖歸宗”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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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愈來愈冷,大雪封山,食物開始匱乏,李微漪偷偷拿走了格林藏在洞里的野兔,作為交換,放了幾塊壓縮餅干在原地。
格林絲毫沒有憤怒,默默吃掉了難以下咽的壓縮餅干,幾天后還放了新的獵物在“老地方”,它還望著小屋的方向,暗示媽媽快點來取走。埋食的地洞,成了倆母子的家庭冰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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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李微漪在野外被割傷了腳踝,無法行走,格林跑到了另一個山頭,挑選一匹乖巧的白馬,花了四十分鐘叼著韁繩將馬牽到受傷的李微漪身邊,還推著媽媽騎上馬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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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電影都沒法拍出來的情節,因為人類有限的想象力,根本想不出一只狼能這么聰明,還能如此重情重義。
3、
最痛的離別,最深的成全
隆冬終于來了,格林等來了狼群的集結,最終成功重返了狼群。
小狼一步三回頭的向他的伙伴們走去,眼里噙滿了眼淚,李微漪也哭到泣不成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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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風建議李微漪如果這么舍不得,那就把格林帶回家。因為它要面對的不僅僅是大自然的弱肉強食,還有草原上一批又一批猖獗的盜獵者。
他倆的這段對話聽得我泣不成聲。
“我們把格林帶回家吧,我們能養大一只狼,還有什么比活著更重要呢?”
李微漪淡淡地說了兩個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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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七年之后,你還記得我嗎?
李微漪說自己是一個貪心的人,總是會期待一次又一次的相聚。
此后她也經常回到草原,去狼窩附近布設攝像頭,想捕捉到格林的身影。
在鏡頭的記錄和牧民的轉述下,李微漪知道格林當上了狼王,還和同樣聰明彪悍的母狼生了四個孩子:福仔、雙截棍、飛毛腿、小不點。
這四個小狼崽并沒有安全的長大,要么被盜獵者捕獲,要么在草原上走散。飛毛腿還在一次捕獵牦牛時被頂破肚子,李微漪幫忙縫合了傷口,用一條紅圍巾包扎了傷口。
七年之后,李微漪在草原上,遠遠地望到了年邁的格林,它聽到了媽媽的呼喚,卻沒有向過去那樣歡撲過去,格林把那條紅圍巾拖到了一個洞里,還給了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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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身上沒有一個兜,結果把一條紅圍巾保存了七年,還經常去河邊清洗,圍巾的顏色還像當初一樣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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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弱肉強食、茹毛飲血的荒原里,上演著大自然最樸素的生存法則,和最純凈的愛與羈絆。
我想每個人看《重返狼群》收獲到的感動都是不一樣的,有些人被小狼毛茸茸的小腦袋治愈,有些人感嘆草原的大美無疆和盜獵者的兇殘……而我這個中年老母親,卻跟著紀錄片回憶了一遍這十年養娃的點點滴滴:
喂他第一口飯,教他第一句話,心疼他的每一次跌倒,驕傲他的每一次成長,在他闖禍時氣得咬牙,又在他回頭時心軟成一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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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漪在采訪里說,最后一次見面的時候,她把鐵鏈套在了格林的脖子上,想把它帶回城市里,它沒有反抗,它以前是最討厭鐵鏈的,每次被套都會狂躁不已。
格林那么安靜地看著她,仿佛在說,“只要你需要我,我就跟你走。”
李微漪最終還是選擇了放手,因為她讀懂了格林的眼神,格林一邊望著媽媽一邊又回頭望著狼山,它知道身后的草原才是它的天地。
格林走了,但它把那條紅圍巾保存了七年。我們的孩子也會離開,但他們也會記得:
媽媽給的糖是甜的,媽媽教的道理是真的,媽媽的愛,是哪怕放手也從不消失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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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藝術》一書中說:“如果我愛他人,我應該感到和他一致,而且接受他本來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成為我希望的樣子,以便使我能把他當作使用的對象。”
愛他,就如他所是,而非如你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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