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某縣豪擲498萬元“買進”“百強縣”榜單,事情曝光后,輿論一片嘩然。公眾的目光,大多聚焦于那個“買榜”的當事政府,對其整改拭目以待。然而,我們還應追問那個“賣榜”的機構,此刻身在何處?
“買榜”固然可恥,但“賣榜”更是罪魁禍首。498萬元的巨款,換來的不是“有價值的發展建議”,而是通過操縱主觀指標,將第118名的客觀成績“包裝”成第91名的虛假繁榮。這哪里是咨詢,分明是明碼標價的“數據注水”和“政績販售”。
很多所謂的榜單評價機構,往往披著“專業”“權威”的外衣,實則將嚴肅的地域發展研究變為“穩賺不賠”的生意。它們敏銳地捕捉到一些地方急功近利的“政績焦慮”,順勢推出“量身定制”的排名服務。一手收錢,一手“辦事”,將本應客觀公正的評價標準,變成了可以討價還價的交易籌碼。這種行為,不僅褻瀆了學術研究的嚴肅性,更是在利用公共資源的漏洞牟利。
更值得警惕的是,這種“賣榜”行為,正在形成一條扭曲的灰色產業鏈。排名是“買”來的,政績是“刷”出的——當“劣幣驅逐良幣”,當腳踏實地不如投機取巧,誰還愿意沉下心來搞產業、惠民生?這不僅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區域發展環境,更是在動搖社會誠信的基石。
整治“買榜”亂象,絕不能止于“買家”的整改。對于那些唯利是圖、販賣“虛名”的“賣家”,也必須徹查和嚴懲。相關部門應立即介入,對涉事評價機構的資質、評價標準、資金流向進行全面審計。若發現其存在操縱排名、虛假宣傳,甚至行賄受賄等違法行為,必須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并將其列入黑名單,永久逐出市場。
同時,這些缺乏權威支撐的商業榜單卻仍有“市場”,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干部“唯排名”的錯誤理念。必須從制度上剝離商業榜單與政績考核、資源分配的不當關聯,讓評價回歸客觀,讓政績回歸實干。只有讓“賣榜”者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斬斷這條灰色利益鏈,才能還縣域經濟發展一個風清氣正的環境,讓每一分財政資金都真正用在刀刃上,用在提升百姓的獲得感幸福感上。(胡波)
來源: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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