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壞欄桿賠償18800元。”撞壞一根普通的停車場道閘欄桿,你會被告知需要賠償多少錢?一千元,三千元,還是令人咋舌的一萬八千八百元?
近期,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在上海多個停車場發現,同樣功能的道閘欄桿,損壞后的賠償標價卻呈現出近二十倍的驚人差價,從1000元到近20000元不等。這些數字如同一個個“價格謎團”,高懸于出入口的欄桿之上,讓不慎刮蹭的車主們倍感壓力。
這背后究竟是合理的成本核算,還是單純的“價格威懾”?記者調查發現,一根普通鋁合金道閘桿的物料成本可能低至數百元,但物業方提出的賠償報價卻動輒數千元。物業方坦言,報價包含了人工、調試、停運損失乃至“威懾成分”,旨在減少事故。
對此,律師明確指出,此類單方告示屬于“格式條款”,若定價顯失公平、加重車主責任,在司法實踐中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根據《民法典》,財產損失應按照實際損失計算。
賠償標準“各自為政”,價差十幾倍
貝殼財經記者走訪上海多個小區、商業停車場發現,道閘欄桿賠償價格標注混亂,缺乏統一標準。
在上海市松江區某小區停車場,入口處的道閘欄桿上貼著警示:“撞壞賠償2000元”。而在相隔不到兩公里的另一處商場停車場,類似的警示語寫的是“損壞欄桿賠償1000元”。在上海市閔行區某普通居民區,記者看到一個廣告百葉道閘上竟然寫著“撞壞欄桿賠償18800元”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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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區和閔行區某小區物業所標注的道閘賠償價格。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俞金旻 攝
家住松江區一小區的車主王先生向記者回憶起自己撞壞欄桿的經歷,“去年12月早上,我著急送孩子上學,出小區時不小心蹭到了道閘欄桿,桿子歪了。我下車看著桿子就是普通的鋁合金,送完孩子回來準備處理此事,結果物業張嘴就要3000元。”
王先生告訴貝殼財經記者,在處理事故時,物業工作人員指著欄桿上的警示語要求全額賠償。“我說這桿子看著不值3000,他們就說這是規定,不賠錢就報警處理。”最終,王先生報警處理,民警將雙方帶回所里調解,經過半天的調解協商,王先生最終支付了2500元。
類似的經歷在社交媒體上并不鮮見。貝殼財經記者檢索發現,多位車主曾吐槽停車場“天價賠償”:“一根桿子要5000塊,這不是搶錢嗎?”“撞歪了一點,非要換整根,報價10000元。”但也有停車場管理方叫屈:“桿子不貴,但人工、調試、停運損失怎么算?”
成本僅幾百到數千元不等 物業:標價含人工與管理成本與“威懾”成分
道閘欄桿的真實成本究竟是多少?貝殼財經記者聯系了多家道閘設備供應商和停車場管理方,試圖厘清價格構成。
“普通的鋁合金道閘桿,零售價每米一般在30元到100元之間,主要看材質和長度。”江蘇南通一家道閘設備生產廠家的銷售人員李先生向貝殼財經記者介紹,“不銹鋼的貴一些,85元一米;如果是帶防砸膠條的智能桿,可能要110元一米。一般桿子長3至5米不等,但要說一根桿子上萬,那除非是進口的特殊材質,或者集成了很多智能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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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葉廣告道閘在電商平臺的價格。電商截圖
隨后貝殼財經記者在電商平臺搜索發現,普通直桿道閘的價格從幾百元到數千元不等。某品牌鋁合金6米道閘桿售價380元,另一款帶LED燈條的智能桿售價1980元,廣告道閘百葉欄桿售價2000元。而整套道閘系統(含電機、控制箱、識別相機等)的價格則在3000元到2萬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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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道閘在電商平臺的價格。電商截圖
那么,為何停車場標注的賠償價格遠高于設備成本?
“設備本身確實不貴,但你不能只看桿子啊。”上海閔行區某物業公司宋經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道出了行業的“潛規則”,“桿子撞壞了,我們要派人去現場處理,這人工費怎么算?還有系統調試、停運期間的損失,這些都要成本的。更重要的是,標高一點有威懾力,讓車主開車時小心點,減少事故發生率。”
宋經理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桿子成本500元,人工費(兩人半天)400元,系統檢測調試,“再加上管理費和合理的利潤,收1000到1500元是合理的。如果標價太低,車主不在乎,撞了賠幾百塊就走,我們的管理成本都收不回來。”
然而,對于“18800元”這類明顯偏離成本的價格,宋經理也坦言:“確實有些夸張了,可能是場所想體現‘身價’,也可能是隨便寫個數字嚇唬人。”
()標準缺失致“漫天要價”,律師呼吁出臺停車場賠償定價指導意見
面對懸殊的收費標準,一個核心問題浮出水面:停車場管理方物業是否有權自行制定賠償標準?這樣的“格式條款”是否合法?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斐然表示此類單方告示屬格式條款,因加重對方責任、排除法定賠償規則,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會被認定無效。合理的賠償標準,應按道閘桿維修或者更換的實際費用,比如材料費、人工費,再扣除合理折舊費,以發票和收據等為依據,不得單方定價。
上海瀛東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姍姍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停車場的賠償警示語符合這一定義,”張姍姍律師解釋道,“但格式條款并非當然有效。如果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該條款無效。”
張姍姍律師進一步分析,判斷賠償標準是否合理,關鍵在于是否“顯失公平”。“如果一根市場價500元的桿子,要求賠償5000元甚至上萬元,顯然超出了合理范圍,車主可以主張該條款無效,要求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這意味著,即使車主撞壞了道閘,賠償金額也應基于實際損失,而非停車場單方面的標價。
“如果雙方對賠償金額有爭議,可以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鑒定。”律師建議,“車主不應被‘不賠錢不讓走’的說法嚇倒,可以報警或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必要時通過訴訟解決。”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針對停車場設施損壞賠償,尚無明確的行業標準或政府指導價,這導致了定價的隨意性。
“我們確實收到過相關投訴,”上海某區派出所民警向貝殼財經記者透露,“主要是車主認為賠償價格過高。但處理起來比較棘手,因為沒有明確的法規說不能超過多少倍。我們只能調解,建議雙方協商,或者走司法起訴途徑。”
該民警表示,如果停車場存在“強買強賣”、威脅恐嚇等行為,可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但單純的價格高低,除非構成欺詐,否則很難直接處罰。”
業內人士呼吁,相關部門應出臺指導性意見,明確停車場設施損壞賠償的定價原則。例如,可以規定賠償金額不得超過設備實際成本的一定倍數,或要求停車場公示設備采購憑證,作為索賠依據。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俞金旻 編輯 陳莉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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