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從前有個莊稼漢,姓李,娶了個婆娘姓王,那可是懶得燒虱子吃的主兒!李大哥起早貪黑忙活,王婆娘呢?日上三竿才睜眼,鍋頭冷灶,針線筐子都快長霉了。成親那年,王婆娘總算摸了回針線,給李大哥扎了雙布鞋。這鞋,可就成了李大哥的“寶貝疙瘩”,也是他的“磨心石”。
頭三年,那鞋還算撐得住。李大哥上山下田,風里來雨里去,鞋底磨得薄如紙,鞋幫上的線縷縷都開了花,活像個叫花子的衣裳。他跟婆娘說:“你給我補補嘛,再不補就穿不成了。”王婆娘眼皮都不抬:“補啥補?湊活穿!要穿新的自己扎!”李大哥哪會做鞋?只好將就。
又三年,鞋后跟徹底爛穿,沒法子,他就把鞋倒過來跟起穿——前頭變后跟,后跟變前頭。這倒穿的鞋,走路一顛一顛,跟踩高蹺似的,村里人見了都笑:“李大哥,你這鞋是跟你賭氣呢?”李大哥苦笑著說:“不是鞋賭氣,是我婆娘賭氣不做新的!”
這倒著穿,又穿了三年,一雙長襪子也遭了殃。襪子底磨出個大洞,腳趾頭都露在外頭,李大哥干脆把襪子往上扯,扯到大腿根,籠著褲腿穿,好歹能擋點灰。可鞋子前頭又爛了,他急中生智,找根索索把鞋頭綁緊,這一綁,又穿了三年!
前后算下來,這鞋足足陪了李大哥九年!九年啊,尋常人家的鞋,哪經得住這么折騰?這雙布鞋可就真的“不安逸”了!它心里那叫一個委屈,怨氣積了一肚子,終于忍不住了——要告狀!告誰?告它的主人李大哥!
這一日,縣大老爺正升堂理事,忽然一陣陰風刮進大堂,“啪嗒”一聲,一只破鞋飛到堂前,穩穩當當立著,像個人似的作揖:“縣大老爺,小人有冤,要告李老實!”
滿堂衙役嚇得一哆嗦,縣大老爺也是一驚,拍了驚堂木:“呔!何方妖孽?敢在公堂放肆!”
破鞋開口了,聲音沙啞,滿是委屈:“大老爺明鑒,小人不是妖孽,是李老實腳上穿的布鞋。他穿我三年,倒跟我三年,又綁我三年,把我折騰得人不像人,鞋不像鞋,求大老爺為我做主!”
縣大老爺一聽,這案子新鮮!當即派人把李大哥傳到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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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老實,原告布鞋說你穿它三年,倒跟三年,綁了三年,可有此事?從實招來!”縣大老爺威嚴道。
李大哥一臉苦相,磕頭道:“大老爺,句句屬實啊!我那婆娘懶得不像話,就給我做了這一雙鞋,穿爛了不補,也不做新的,我沒法子,才穿了三年,倒了三年,綁了三年啊!”
“可有證人?”縣大老爺問。
“有!有!就是我腳上的襪子!”李大哥連忙說。
“帶襪子上堂!”
衙役把李大哥的襪子拎了上來,那襪子也是破得不成樣子,皺巴巴地團在地上。
縣大老爺問:“襪子,你可作證,李老實穿鞋三年,倒跟三年,綁了三年?”
襪子慢悠悠開口:“穿三年是真,倒三年也是真,至于綁三年嘛……我就不曉得了。”
“哦?為何?”縣大老爺奇了。
襪子挺了挺身子,得意洋洋地說:“因為我‘升官’了!自從鞋后跟爛了,我就被李大哥扯到大腿上,天天跟大腿作伴,哪管得著鞋頭綁沒綁喲!”
這案子到這兒,可就有意思了!縣大老爺一聽,笑得直拍大腿:“好你個李老實,娶了這么個懶婆娘,苦了自己,也委屈了鞋和襪子!”
他當即判道:“李老實,念你是被逼無奈,罰你給鞋和襪子各做一副新的;王婆娘,懶到如此地步,罰你閉門思過,三日之內,給李老實扎三雙新鞋,若再偷懶,重打二十大板!”
李大哥千恩萬謝,王婆娘也不敢再懶,乖乖做了新鞋。從此,李大哥再也不用穿那破鞋,鞋和襪子也各得其所,一樁奇案,就此了結。
這正是:懶婆娘害苦丈夫,舊布鞋憤而告狀,公堂之上顯奇聞,萬源城里傳笑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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