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春,南昌下沙窩。
一群人圍著個土坑,空氣悶得讓人心慌。
坑里不僅有碎骨頭,還站著倆大活人:一個是江西省副省長方志純,另一個是滿臉褶子的老頭,名叫凌鳳梧。
此時,有人從泥里刨出一副銹得掉渣的腳鐐,遞給了那個老頭。
老頭接過來,舉過頭頂,借著日頭端詳了半天。
猛然間,他兩只手抖得跟篩糠似的,嗓子里帶著哭腔吼了一嗓子:
“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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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方志敏戴過的!
那是我親手給他換上的啊!”
這一嗓子,把周圍人的眼淚全喊下來了。
為了這一幕,方志純苦苦尋了二十個年頭。
而在凌鳳梧心里,這鐵家伙不光是個物證,更是他當年在那場必死無疑的賭局里,壓上的全部身家。
為了這個籌碼,他在國民黨的大牢里藏了整整二十年,差點把老命都搭進去。
但這筆明白賬,他心里跟明鏡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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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鐵窗內(nèi)的“博弈”
咱們把日歷翻回1935年。
那時候的凌鳳梧,頭上頂著國民黨南昌行營駐贛綏靖公署軍法處看守所代理所長的頭銜。
別看名字挺長,說白了就是個管大牢的頭兒。
就在這檔口,監(jiān)獄里送來了一位“重量級”人物——方志敏。
哪怕身在囹圄,國民黨上面對怎么處置這位大人物,心里也沒底,分成了兩派。
一派是王耀武那種“硬碰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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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往死里打,皮鞭子沾涼水,飯里摻沙子,怎么折磨怎么來。
另一派是上面想搞“軟招安”。
蔣介石親自給顧祝同發(fā)電報,意思很明確:想辦法勸降,以后還要重用。
夾在中間的凌鳳梧,這日子可就難過了。
按規(guī)矩,他只要看好門,別讓人跑了,也別讓人在處決令下來前死了,就算盡職盡責。
可凌鳳梧暗中觀察了幾天,心里直犯嘀咕:這人不一樣。
以前進來的,要么哭天喊地,要么破口大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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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倒好,病得快不行了,受刑回來一身傷,愣是一聲不吭。
擺在凌鳳梧面前的,是個二選一的難題。
路子一:跟王耀武穿一條褲子,對這個“重犯”嚴防死守,甚至落井下石,拿這當晉升的墊腳石。
這路最穩(wěn)當。
路子二: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里,給方志敏開個后門。
選這條路,那是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
當時特務正滿世界抓內(nèi)鬼,一旦發(fā)現(xiàn)誰跟共產(chǎn)黨眉來眼去,凌鳳梧別說烏紗帽,腦袋都得搬家。
可偏偏,這老兄就選了路子二。
圖啥呢?
除了良心還沒黑透,凌鳳梧其實是在搞一次“人性風投”。
跟方志敏聊了幾次后,他徹底服了。
他斷定,這樣的人身上有股勁兒,是監(jiān)獄關不住的。
于是,監(jiān)獄里上演了極為荒誕的一幕。
凌鳳梧把方志敏從那陰暗潮濕的號子里提出來,換到了“優(yōu)待室”。
這地方?jīng)]鎖,有天窗,透氣。
這還不算完。
他利用職務之便,偷偷給方志敏遞報紙、送雜志,甚至還要給犯人“開小灶”。
最懸的一次,他截住了蔣介石發(fā)給顧祝同的那份“勸降密電”,壯著膽子抄了一份,讓心腹偷偷塞給了方志敏。
這哪是幫忙,這簡直是在通敵。
方志敏是明白人,看懂了凌鳳梧這份“心意”。
臨了,他給凌鳳梧寫了個條子。
條子上就一行字:“倘得生還之日,中國革命史將多添一頁。”
除了這句,他還時不時給凌鳳梧灌輸點革命道理。
這張條子,凌鳳梧沒敢燒,而是縫在了貼身衣服里,一路帶回了老家。
那會兒他肯定想不到,這張薄薄的紙片,日后竟成了全家人的“護身符”。
二、跨越十五年的“回報”
時間一晃到了1950年10月,浙江東陽。
新中國剛成立一周年,鎮(zhèn)反運動搞得轟轟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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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shù)乩习傩站境隽艘粋€藏得很深的歷史反革命分子——凌鳳梧。
理由硬邦邦:這人以前是國民黨的典獄長,手里肯定沾著革命者的血。
更有傳言說,當年看管方志敏的劊子手就是他。
二話不說,凌鳳梧被五花大綁扔進了班房。
這回,風水輪流轉(zhuǎn),典獄長成了階下囚。
審訊室里,燈光昏暗,凌鳳梧一臉菜色,頭發(fā)亂得像雞窩。
面對盤問,他不辯解,也不求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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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見他慢吞吞地從兜里掏出一張紙條。
那紙條黃得發(fā)黑,折痕都要斷了,一看就是有些年頭的古董。
審訊員接過來一瞅,臉色立馬變了,趕緊去叫領導。
那是方志敏烈士的親筆信。
信里別說指控了,全是感謝凌鳳梧照顧和同情的話。
這劇情反轉(zhuǎn)得讓人措手不及。
原來,早在1935年方志敏犧牲后,國民黨那邊就沒放過凌鳳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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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務們把牢房翻了個底朝天,也搜到過一張類似的條子(那是方志敏沒來得及毀掉的),以此為借口把凌鳳梧撤職查辦,關在大牢里打了三天三夜。
要不是哥們兒曹振飛和老鄉(xiāng)錢協(xié)民拼死力保,凌鳳梧早在1935年就被國民黨給斃了。
出來后,官丟了,回老家蓋的房子也被日本人炸了,最后只能流落到東陽教英語糊口。
兩邊的牢都坐過,兩邊的審訊都挨過。
可就因為這張條子,因為當年那個“不知死活”的決定,他在1950年的大清洗中撿回了一條命。
事情查清楚后,凌鳳梧當場獲釋。
1956年,鏡頭又切回了開頭那一幕。
方志敏的弟弟方志純,這時候是江西省副省長,接到了中央死命令:找到方志敏烈士的遺骨。
這活兒,簡直比登天還難。
方志敏是1935年走的,這一晃就是21年。
南昌下沙窩刑場早就長滿了荒草,哪還有什么記號?
方志純想起了凌鳳梧。
既然凌鳳梧當年那是“自己人”,說不定知道埋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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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鳳梧被請到了南昌。
可他也犯難。
方志敏犧牲那天是1935年8月6日,凌鳳梧早就調(diào)離看守所,去軍法處上班了。
殺人的現(xiàn)場,他壓根不在。
線索眼瞅著就要斷。
但凌鳳梧畢竟是老軍統(tǒng)系統(tǒng)里混出來的,人雖不在,門道兒清。
他琢磨了一會兒,給方志純支了三招,招招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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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殺人不光是為了滅口,還得殺雞儆猴。
行刑前肯定得拍照,找到當年的照相師傅,大概位置就跑不了。
第二,找收尸的。
國民黨那套系統(tǒng)里,尸體處理都有專門的部門管。
第三,找腳鐐。
前兩條那是常規(guī)偵查,這第三條才是凌鳳梧的“殺手锏”。
他對調(diào)查組拋出了一句關鍵話:
“當年方志敏就義前,我看他拖著幾十斤的大鐐太遭罪,特意打了報告,給他換了副輕便的腳鐐。”
就這一句話,成了破案的鑰匙。
在下沙窩的挖掘現(xiàn)場,幾十具白骨混在一塊,誰是誰根本分不清。
直到那副“輕腳鐐”重見天日。
凌鳳梧一眼就認出來了。
那是他經(jīng)手的老物件,那分量、那樣式,只有他心里有數(shù)。
靠著這副腳鐐,調(diào)查組總算鎖定了方志敏的遺骨。
后來法醫(yī)張偉納一點點拼,一共找回了79塊骨頭。
看著這些殘缺不全的骨頭,在場的人都能腦補出當年方志敏遭了多大的罪。
方志敏烈士的遺骨找到了,安安穩(wěn)穩(wěn)地葬在了他心心念念的土地上。
而凌鳳梧,忙活完這一場,又回到了老百姓的日子里。
可惜,老天爺沒讓他晚年太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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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鳳梧后來窮困潦倒,一身是病。
1962年,凌鳳梧病死,活了66歲。
人一走,家里連鍋都揭不開。
他老婆實在沒辦法,給浙江省委寫了封信求救。
浙江省委書記李豐平聽說了這事,專門給東陽縣發(fā)了函。
函里的意思很明白:凌鳳梧同志當年幫過革命,是有功勞的。
最后,地方政府每個月?lián)軐?睿阉胰说纳罱o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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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再看,凌鳳梧這輩子,其實就賭對了一次。
在那個黑白不分的年代,身為國民黨的典獄長,他沒選擇隨大流,去做一顆冷血的螺絲釘。
他冒著掉腦袋的風險,給那個“共匪”換了副輕腳鐐,遞了張紙條,送了份人情。
當年他可能沒想那么遠,也許就是敬重那是條漢子。
但這筆良心賬,歷史替他記下了。
那副輕腳鐐,幫方志敏找回了尸骨。
那張破紙條,幫凌鳳梧保住了命。
這世上,有些買賣是看回報率的,有些買賣是看良心的。
看回報率的,頂多贏一陣子。
看良心的,往往能贏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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