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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剛發生完,金晨因為傷得急,直接去上海做手術了,留下助理徐某青在現場,沒想到助理居然跟交警說自己才是開車的人,而當時交警也沒仔細核實身份,就按簡易程序處理了。這事兒拖了10個月,直到紹興警方發布通報,大家才知道真相:警方明確說金晨不算逃逸,畢竟是著急看病,也沒涉及騙保,事故損失她早在2025年4月就自己賠完了,但助理頂包這事確實違法,得依法處理,就連當時交警的執法程序,也要由上級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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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輿論吵得兇,商業層面也有了動靜。喜之郎、嬌韻詩先是刪掉了金晨的代言內容,后來又悄悄恢復了一部分,阿迪達斯等十多個品牌暫時沒動作,但業內人都說,要是后續調查證實金晨有授意助理頂包,這些品牌大概率會解約,到時候違約金就得幾千萬。影視方面更麻煩,她主演的待播劇《不為人知的故事》《野火》可能要換角或者補拍,光重拍成本就可能超過一個億,而她之前在綜藝《現在就出發》里立的“賽車女神”人設,現在跟事故一對比,顯得特別諷刺,相關鏡頭估計要被大量刪減。
說到法律責任,北京有位律師說得明白:“不管為啥頂包,都是偽造證據、干擾執法的違法行為”。按照規定,要是真像金晨說的那樣,她沒授意,助理徐某青最多可能被行政拘留10天、罰500塊;可要是查出來是金晨讓助理這么做的,她自己也得跟著擔責,甚至可能涉及相關刑事責任。之前九江就有過類似案例,有人酒后駕車肇事,朋友幫忙頂包,最后兩人都被拘留了,可見頂包這事兒真不能隨便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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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行業角度看,這事兒也暴露了藝人危機處理的問題。有資深經紀行業的人分析,藝人作為公眾人物,出了事故先得想著配合調查,就算要緊急看病,也得留下能證明自己身份的證據,別讓人抓住頂包的嫌疑。而且數據顯示,這些年藝人違法出事,平均要賠1.2個億,其中代言違約金就占了六成以上,金晨這事兒要是處理不好,損失可能比這還多。
更值得關注的是,大家對執法程序也有疑問。警方自己都承認當時沒現場核實身份,這算不算執法失職?上級復核結果到底怎么樣,直接關系到大家對執法公正的信任。還有兩個關鍵疑問沒解開:助理到底為啥要頂包,真的是自己緊張,還是金晨授意的?事故第二天的游玩動態,跟重傷手術的說法沖突,這事兒該怎么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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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出了事故,該先看病還是先配合調查?助理平白無故頂包,真的沒人指使嗎?交警沒核實身份算不算失職?歡迎在評論區說說你的看法,一起聊聊這事兒里的責任和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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