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30日17:35分,紹興警方平安柯橋針對金晨交通事故發布警情通報:
2025年3月16日,金晨持有效駕照駕駛滬F牌照越野車,在紹興柯橋為避讓犬只發生單車事故,致車內3人輕微受傷及車輛、路牌、圍墻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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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金晨因臉部受傷,在同行人員劉某祎陪同下打車赴上海就醫,助理徐某青留在現場報警并謊稱自己為駕駛員,交警按簡易程序處理。
警方定性關鍵點:
針對當事交警未識別頂包的疏漏,上級公安機關已啟動執法復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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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否認網傳"金晨駕車畫面"真實性,強調調查仍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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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證實,金晨方放棄索賠后按程序撤案,非因外部壓力。
公眾質疑主要有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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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后,嬌韻詩刪除金晨直播預告,汽車代言(智己、比亞迪等)面臨解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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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播劇《不為人知的故事》《野火》恐延期,綜藝《現在就出發4》回歸計劃存疑。
法律后果預判:
金晨及工作室超24小時未回應,被部分網友解讀為默認。警方稱需核查"其他問題",包括是否涉酒駕及頂包協調細節。
紹興警方呼吁"不傳謠、不信謠",強調以最終通報為準。
當前網民觀點兩極:部分堅持"頂包即踐踏法律",另一部分主張"未定罪前保持理性"。
目前對金晨有利的一面就是排除了金晨駕駛逃逸的罪名,助理徐某青雖然謊稱自己是駕駛員,但是并沒有向保險公司理賠,所以不存在騙保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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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唯一需要查清楚的是徐某青當初謊稱自己是駕駛員,是自己的意思,還是金晨的意思,如果是徐某青自己的決定,那么金晨并沒有大錯,這次事件對她的影響著實太冤。
如果是金晨指示或者默許,那么金晨屬于主觀故意,那么頂包的罪名就自然成立了。
也許有人會說,無論徐某青是否是金晨授意,金晨都無法說清楚了,畢竟徐某青是金晨的助理,下屬犯錯,金晨無論如何都難逃此咎。
這樣的想法對金晨難道就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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