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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那張八十萬的定期存單藏在《紅樓夢》精裝本里,夾在“好了歌”那一頁。“世人都曉神仙好,唯有兒孫忘不了。”每次看到這句,我都會苦笑。
門鈴響了。我合上書,放回書架最上層。
開門,女兒林薇和女婿張強站在門口,手里提著水果。
“爸,怎么這么久才開門?”林薇笑著進來,“又在看您那些古董書?”
“隨便翻翻。”我說,“小輝呢?”
“在他姥姥家。”張強把水果放在桌上,“爸,最近身體怎么樣?”
“挺好。”我給他們倒茶,“你們怎么突然來了?”
張強搓了搓手:“爸,有件事想跟您商量。”
來了。我早知道會有這一天。
“你說。”
“是這樣,”他看了林薇一眼,“我們看中了一套學區房,首付還差三十萬。您看...”
我端起茶杯,慢慢喝了一口。
“我哪來三十萬。”我說,“退休金一個月四千五,吃藥看病,剩不下幾個錢。”
“可是爸,”林薇坐到我身邊,“您工作這么多年,總有點積蓄吧?”
“有點。”我說,“三萬多,留著應急的。”
張強的臉色變了:“三萬多?爸,您別開玩笑。您可是大學教授,退休金高,還有科研獎勵...”
“都花了。”我打斷他,“你媽生病那幾年,花了二十多萬。后來辦后事,又是幾萬。這些年物價漲,我那點錢,不經花。”
林薇眼睛紅了:“爸,您怎么不早說?我們可以幫您的...”
“不用。”我說,“我還過得去。”
那頓飯吃得很沉默。張強幾乎沒動筷子,林薇一直給我夾菜,但手在抖。
臨走時,張強說:“爸,要不您把那三萬多先借我們?我們馬上要簽合同了。”
“不行。”我說,“那是我的救命錢。”
門關上了。我站在客廳里,聽著他們的腳步聲遠去,像兩塊石頭,一顆一顆砸在我心上。
回到書房,我抽出那本《紅樓夢》,翻開,看著那張存單。八十萬,定期三年,年利率3.5%。這是我三十八年教書的積蓄,加上妻子去世時留下的保險金。
妻子走前拉著我的手說:“老林,這錢誰也別給,留著養老。女兒嫁了,就是別人家的人了。”
我當時不信:“薇薇是我們的女兒。”
“女兒也會變的。”她嘆氣,“老林,聽我的。這世道,錢在自己手里,腰桿才硬。”
現在我才明白,她是對的。
那天晚上,林薇打來電話:“爸,對不起,張強今天態度不好。”
“沒事。”我說。
“爸,您真的只有三萬多嗎?”
我沉默了一會兒:“嗯。”
電話那頭也沉默了,然后她說:“那...那您照顧好自己。”
掛了電話,我坐在黑暗里。窗外的路燈把梧桐樹的影子投在墻上,搖曳著,像無數只想要抓住什么的手。
第二天上午,門鈴又響了。這次是快遞員。
“林建國先生?法院傳票,請簽收。”
我愣住了。
拆開信封,白紙黑字:原告張強、林薇,被告林建國。案由:借貸糾紛。
下面附著起訴狀,稱我于三年前向原告借款三十萬,約定一年內歸還,至今未還。原告要求歸還本金三十萬及利息。
我的手開始抖,紙飄落在地上。
三年前?我什么時候借過三十萬?
手機響了,是林薇。
“爸...傳票收到了嗎?”她聲音很小。
“薇薇,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問,“我什么時候借過你們三十萬?”
“爸...”她哭了,“對不起...是張強...他說只有這樣,才能讓您拿出錢來...”
“偽造借條?起訴我?”我不敢相信,“薇薇,我是你爸!”
“我知道...可是爸,那房子真的很重要...小輝明年要上學了...那個學區,全市最好...”
“所以你們就告我?”我氣得渾身發抖,“為了三十萬,把親爸告上法庭?”
“爸,只要您拿出三十萬,我們就撤訴...”她哭著說,“張強說了,不是真的要告您,是逼您拿錢...”
“我沒有三十萬!”我吼出來,“我只有三萬!要命一條,要錢沒有!”
掛了電話,我癱坐在沙發上。那張傳票像一條毒蛇,盤踞在我眼前。
我養了三十年的女兒,我看著她從巴掌大的嬰兒,長成亭亭玉立的姑娘,送她出嫁,盼她幸福。現在,她和她丈夫,為了三十萬,把我告上法庭。
妻子說得對。女兒嫁了,就是別人家的人了。
那天下午,我去找了律師。老同學王建國,退休前是法院副院長。
他看完傳票,氣得拍桌子:“荒唐!這借條一看就是偽造的!筆跡鑒定就能推翻!”
“可他們是我的女兒女婿...”我說。
“老林,這時候不能心軟。”王律師看著我,“他們能做出這種事,就沒把你當爹。這官司,我幫你打,分文不收。”
“我想想。”我說。
回家的路上,天陰沉沉的,要下雪了。路過林薇上過的小學,看見家長們在校門口接孩子。一個個小人兒撲進父母懷里,笑得像花。
曾幾何時,我也這樣接林薇放學。她總是第一個沖出來,書包在背后一跳一跳的:“爸爸!”
我會把她舉起來,轉一圈,然后問她今天學了什么。
“爸爸,老師說我作文寫得好!”
“爸爸,我數學考了一百分!”
“爸爸,我當班長了!”
那些聲音,那些笑臉,像老電影,在腦子里一幀幀播放。
而現在,她要告我。
回到家,我打開相冊。第一頁是林薇的百天照,胖嘟嘟的,眼睛又大又亮。后面是她周歲,兩歲,三歲...每張照片都有我和妻子的笑臉。
翻到她結婚那天。她穿著白色婚紗,笑得很美。我牽著她的手,交給張強。我說:“我把女兒交給你了,你要好好待她。”
張強說:“爸,您放心。”
放心?我現在想扇自己一巴掌。
手機又響了。這次是張強。
“爸,想好了嗎?三十萬,還是上法庭?”
“張強,”我說,“我沒有三十萬。就算有,也不會給你。”
“那您就別怪我們不客氣了。”他冷笑,“爸,法庭上見。”
電話掛了。我握著手機,突然覺得很累,從骨頭縫里透出來的累。
那天晚上,下雪了。雪花一片片落在窗玻璃上,很快就化了,留下一道道水痕,像眼淚。
我做了個決定。
第二天,我去了銀行。取出那八十萬,轉到一張新卡里。然后去找王律師。
“我要反訴。”我說,“告他們偽造證據,誹謗,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王律師眼睛亮了:“好!就該這樣!”
“但我有個條件。”我說,“官司打完,無論輸贏,我要和林薇斷絕父女關系。”
他愣住了:“老林,這...”
“我已經決定了。”我說,“她能告我,就是沒把我當爹。那我也沒必要留這個女兒了。”
起訴書遞上去的那天,天晴了。陽光照在雪地上,刺眼的白。
林薇很快打來電話:“爸!您要告我們?還要斷絕關系?”
“是。”我說。
“爸!我是您女兒啊!”
“我沒有會告父親的女兒。”我說,“林薇,從今天起,我們沒關系了。”
她在電話那頭哭,哭得撕心裂肺。我聽著,心里像被刀絞,但沒松口。
法庭調解那天,我們見面了。三個月沒見,林薇瘦了很多,眼睛腫著。張強站在她身邊,眼神躲閃。
法官說:“一家人,何必鬧到法庭?私下和解吧。”
張強搶先說:“只要爸給我們三十萬,我們馬上撤訴。”
我看著林薇:“你要錢,還是要爸?”
她低著頭,不說話。
“林薇,”我說,“抬起頭,看著我的眼睛,告訴我,你要錢,還是要爸?”
她慢慢抬起頭,滿臉是淚:“爸...對不起...”
“我要聽答案。”我說。
她張了張嘴,沒發出聲音。
張強推了她一下:“說話啊!”
“我...”她閉上眼睛,“我要錢...”
三個字,像三把刀,扎在我心上。
“好。”我說,“法官,我同意給他們三十萬。”
所有人都愣住了。
“但是,”我繼續說,“從此以后,林薇不再是我女兒。生老病死,各不相干。”
林薇瞪大了眼睛:“爸...”
“別叫我爸。”我說,“我沒有女兒。”
調解協議簽了。我給林薇轉了三十萬,備注:買斷父女情。
走出法院時,雪又下了起來。林薇追出來:“爸...”
我停下,沒回頭。
“爸,對不起...我真的需要那套房子...小輝他...”
“不用解釋。”我說,“路是你自己選的。”
我走了。雪花落在肩頭,很快化成水,涼透心扉。
那天之后,我把房子賣了,搬去了養老院。剩下的五十萬,足夠我在那里安度晚年。
養老院在郊區,很安靜。老人們下棋,打牌,曬太陽。我每天看書,寫毛筆字,偶爾幫院里的孩子們輔導功課。
春節那天,養老院很熱鬧。工作人員給我們包餃子,演節目。我坐在角落里,看窗外的煙花。
手機亮了,是林薇發來的短信:“爸,新年快樂。小輝說想外公。”
我沒回。
過了一會兒,又一條:“爸,我錯了。房子買了,但我一點都不開心。每天都在想您。”
我還是沒回。
院長走過來:“林老師,有您的快遞。”
是一幅畫。畫上有三個人:外公,媽媽,和一個小孩。下面歪歪扭扭地寫著:“小輝想外公。”
我的眼淚掉下來,滴在畫上,暈開了顏料。
但我還是沒回信。
有些傷害,一旦造成,就再也回不去了;有些關系,一旦斷了,就再也接不上了。
如今,我在養老院已經住了兩年。林薇每個月都來看我,帶著小輝。我讓小輝進來,讓她在門外等。
小輝五歲了,很懂事。他從不問為什么媽媽不能進來,只是說:“外公,我講故事給你聽。”
他會講幼兒園的事,講新學的兒歌,講媽媽做的飯。有一次他說:“外公,媽媽哭了。她說對不起你。”
我摸摸他的頭:“你還小,不懂。”
“我懂。”小輝認真地說,“媽媽說,她做了錯事,傷了外公的心。外公,你能原諒媽媽嗎?”
我看著這個五歲的孩子,突然想起林薇五歲時的樣子。也是這樣仰著小臉,問我:“爸爸,你能原諒我嗎?”
那時她打碎了花瓶,怕我罵。
我說:“能,爸爸永遠原諒你。”
可現在,我做不到永遠了。
“小輝,”我說,“有些錯,不能原諒。”
他似懂非懂地點點頭。
上周,林薇又來了。這次她沒帶小輝,一個人,手里拿著一個文件袋。
“爸,”她隔著門說,“我把房子賣了。這是三十萬,還您。”
我沒開門。
“爸,我知道您不會原諒我。但這錢,您得收下。這是我欠您的。”
文件袋從門縫塞進來。我打開,里面是張銀行卡,和一份房產轉讓合同。
“錢您留著養老。”她在門外說,“爸,我走了。以后...以后我不來了,不打擾您了。”
腳步聲遠去。我握著那張卡,像握著一塊燙手的鐵。
第二天,我把卡交給了院長:“捐給院里,改善伙食。”
院長不收:“林老師,這是您女兒的心意...”
“我沒有女兒。”我說。
如今,窗外的玉蘭又開了。我坐在輪椅上,看著那些潔白的花朵,突然想起妻子生前最愛玉蘭。她說:“玉蘭干凈,不染塵埃。”
可這世間,哪有真正不染塵埃的東西?親情會變,愛情會淡,連血脈相連的父女,也會為錢反目。
但也許,這就是人生。有背叛,有傷害,但也有悔過,有新生。
至于原諒,我不確定自己能不能做到。但至少,我不恨了。
因為恨太累,而我已經老了,累不動了。
只想在剩下的日子里,看看書,寫寫字,曬曬太陽。等玉蘭花謝了,等夏天來了,等時間慢慢撫平一切。
而那八十萬養老錢,最終教會我的不是如何防著兒女,而是:親情可貴,但要有底線;愛要無私,但不能無限。
因為有時候,無限的付出,換來的不是感恩,而是索取;無私的愛,滋養的不是孝順,而是貪婪。
這個道理,我花了六十七年才明白。但幸好,明白了,就不算太晚。
至少現在,我知道該為什么活著,該為什么堅持,該在什么時候,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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