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魏銀科 尹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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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選座時發現,經濟艙前排、靠窗和過道座位全被鎖定了,要么付費才能選,要么只能用積分兌換。”在社交平臺上,類似抱怨屢見不鮮。這一普遍存在的“機票鎖座”現象,表面上是航空公司服務分層的商業策略,實則折射出航司經營資源被過度商業化,基礎服務權益與商業變現邊界失衡。
2026年1月29日,中國航空運輸協會(以下簡稱“中國航協”)發布《公共航空運輸企業航班預留座位規則(征求意見稿)》團體標準,首次系統規范航空公司經濟艙座位預留行為,規定國內航班免費可選座位比例最低70%,國際及地區航班不低于65%。
航司平均鎖座超38%
優質座位變相付費成常態
記者檢索發現,在黑貓投訴平臺上,關于航班收費選座的投訴內容已達百余條。有消費者反映,自己于去年12月11日購買了川航成都天府—新加坡的國際航班后,線上提前選座并支付了400元的選座費。但乘機當天辦理值機時,卻被告知該座位無需付費,登機后更發現座位位于安全出口前方,座椅靠背無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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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消費者則稱,自己購買了深圳航空公司的機票,航司未提前告知座位不能任意選擇,“為什么同是經濟艙,座位要單獨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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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臺上類似抱怨也屢見不鮮。有網友表示,自己提前多日登錄選座系統,卻發現心儀的優質座位早已被搶空,可登機后竟看到不少鎖定的座位全程空著。“航司寧可讓座位空著,也不開放給乘客免費選擇,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其實,早在中國航協組織制定團標之前,江蘇省消保委就曾發布專項調查報告,指出國內航空服務中鎖座現象具有普遍性。去年11月,江蘇省消保委線上約談東方航空、南方航空、海南航空、廈門航空、深圳航空、四川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等十家航空公司。結合調查結果,通報了機票鎖座服務市場存在的四個問題:優質座位過度鎖定、解鎖機制變相付費、信息不透明且解釋不合理等,同時,要求各航司15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整改情況。
調查數據顯示,被約談的航司經濟艙均存在鎖座行為。購買階段所調查的航線鎖座比例介于19.9%至62.1%之間,均值高達38.7%。部分航線鎖座比例甚至超60%。這些被鎖定的座位高度集中于經濟艙前排、靠窗及靠過道等消費者偏好的優質座位,航司僅開放中間區域、機尾等舒適度較差的座位供免費選擇,變相壓縮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航司業績承壓
選座成 “增收利器”
記者梳理發現,“付費選座”模式最早源于國外航司,尤其在低成本航司中較為普遍,在低價機票之外,旅客需要額外支付選座、行李額度等輔助業務費用。此后,這一模式被越來越多的航空公司,特別是傳統的全服務型航空公司陸續跟進。2015年前后,我國部分航司開始引入“付費選座”模式,不過,截至征求意見稿發布前,多數航司未明確公示鎖座比例、選座定價及座位釋放時間等核心標準。
一位民航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早期飛機“鎖座”更多是出于安全考量,比如鎖定安全出口座位是因為部分特殊旅客不適合坐在出口附近,還有為保證飛機重心處于安全范圍,解決配載問題,也會臨時鎖定部分座位。
但如今,這一安全導向的操作已逐漸演變為航司的商業策略。受此前業績承壓、機票降價等因素影響,部分航司面臨較大經營壓力,將部分座位設置為付費選項成為其實現受益最大化、減少虧損的重要手段,而這一方式確實給航司帶來了可觀的營收增長。
以春秋航空為例,該航司借鑒國外低成本航空公司的經營模式,將全服務航空納入票價內的客艙餐飲、行李、選座等產品拆分出來,作為機上有償產品和服務單獨售賣,而這些輔助業務收入,平均每年為春秋航空貢獻超 6 億元營收。2024年更是達到了10.3億元,同比增長14%,在總營收中的占比提升至5.15%。
鎖座亂象觸碰法律底線
多重風險待化解
記者咨詢濟南法律界人士劉女士得知,當前部分航司的鎖座、付費選座操作,已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典》《價格法》等法律,系統性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劉女士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航空公司在消費者購票時,未明確告知鎖座比例及范圍、選座規則及付費標準,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在非因安全或特殊群體需求的情況下,人為鎖定經濟艙靠窗、靠過道等大量優質座位,僅開放舒適度較差的少量座位供免費選擇,鎖座比例過高,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將座位選擇與會員等級或者額外收費掛鉤,提高出行成本,消費者在信息不對稱下接受付費選項,侵害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從合同規制角度來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航空公司單方制定付費選座規則,屬于未與消費者協商的格式條款。該類條款限制旅客自由選座權利,迫使消費者為基礎服務額外付費、變相提高票價,加重消費者負擔,存在因“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加重消費者責任”,被依法認定為無效格式條款的法律風險。
此外,劉女士稱,若航空公司在售票時,未明確告知收費項目及標準,在機票費用之外額外收取選座費,變相加價、捆綁銷售,違反《價格法》有關明碼標價、正當價格的規定。
新規量化鎖座上限
推動民航服務回歸本質
據中國民航局發布的數據,今年春運全國民航旅客運輸量有望創歷史新高、達到9500萬人次,日均238萬人次、同比增長約5.3%。海量旅客集中出行,使選座、值機等基礎服務的體驗痛點被放大,鎖座不透明、違規收費等問題易引發集中投訴,加劇消費矛盾,直接影響春運服務保障質量。在此背景下,中國航協發布《公共航空運輸企業航班預留座位規則(征求意見稿)》,既是回應消費訴求與法律合規要求,也為春運航空服務秩序筑牢制度底線。
該規則將航班預留座位明確分為兩類:運行保障性預留座位(基于安全和服務剛性需求)和增值服務性預留座位(權益類預留和付費預留)。同時明確規定“國內航班不得開展現金選座服務”,僅可使用積分/里程兌換增值服務。
針對最受詬病的鎖座比例問題,規則設定了具體上限:國內航班免費可選座位比例最低70%,國際及地區航班免費可選座位比例不低于65%。按此計算,航司最大鎖座比例被限制在30%-35%之間,較此前平均38.7%的鎖座比例有明顯壓縮。
規則還要求航司明確預留座位的釋放時間,防止“最后一刻”才放座,并以顯著方式告知旅客免費與預留座位范圍、積分/里程兌換標準等信息。座位圖需使用清晰圖標區分“免費可選”“會員可選”等類別,杜絕信息模糊與誤導。
值得一提的是,規則對單通道客機作了特別規定。航班經濟艙總座位數小于160(含),免費可選座位范圍不低于經濟艙總座位數的70%。這意味著160 座(含)以下單通道客機,商業性鎖座比例上限為 30%(約 48 座),該比例不含安全員座位、緊急出口限制座位等運行保障性預留座位,合規鎖座需單獨列明并公示。
盡管征求意見稿僅是團體標準,并非行政法規,無法對航司形成強制約束,但它的出臺釋放出積極信號:航司及行業協會正在回應消費者提出的合理訴求。
從行業治理角度看,要實現長效監管,仍需多方協同發力。監管部門應盡快明確鎖座行為的法律邊界,制定量化標準,如規范鎖定理由、強制信息公開,并對違規行為加大處罰力度。
航空公司自身也應主動回歸服務本質,重構選座規則,做到“免費座位保基本、付費座位供選擇”,確保同等票價旅客享有平等的選座權利。作為我國市場化程度最高的服務行業之一,民航服務的底層邏輯是要充分尊重消費者,在符合市場規律的前提下開展合理對等的增值業務。
這個春運,期待曾經被鎖定的靠窗與過道座位向普通旅客敞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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