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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小學班級家委會因“收1500元請人打掃教室”引發爭議。圖/IC photo
近日,重慶一學生家長在網絡問政平臺留言反映稱,綦江區實驗小學收取18.95元課本費,還有班級收取1500元清潔費。這引發了輿論關注。
據報道,涉事學校對此回應稱,18.95元實為代收15元作業本費與3.95元英語閱讀資料費;1500元清潔費系二年級(3班)家長自發委托家委會聘請校外清潔工產生,學校未設此收費項目。
校方的回應,明確了責任主體。班級收取清潔費雖屬家委會行為,但校方并不能就此推卸責任。對學生進行勞動教育是學校的“必修課”,家長出錢請清潔工代替孩子勞動,從教育角度也是錯誤的,學校、班主任應該明確制止家長及家委會的錯誤做法,而非縱容。
理清家委會職責邊界,必須理清學校事務與家校協同事務,教學事務與非教學事務。學校事務、教學事務應由學校負責;家校協同事務與非教學事務,也要明確家委會的運作規范。
但現實中的家委會,并沒有有效履行監督職責,而被質疑是學校違規亂收費的“工具”“幫兇”,即學校不便出面操作的收費,以家委會名義進行。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公開學校收費項目,接受全體家長監督。家委會也需明確,其職責是監督學校收取服務費、代辦費的合理性、合規性,而不是出面“代替”學校收費,更不能打著學校旗號違規收費。
回到家長出錢請清潔工打掃衛生上,學校要求學生打掃教室衛生,屬于勞動教育范疇,本應由學生自己完成,以此培養其勞動意識和習慣。
為解決勞動教育被弱化、邊緣化的問題,推進德智體美勞“五育并舉”,我國已經將勞動課列為中小學的一門獨立課程。讓學生完成力所能及的校園勞動,某種程度上也屬于教學活動,這是不能由家長或者其他人替代完成的。
但現實中有的家長卻“心疼”孩子,擔心孩子參加勞動、打掃衛生會影響學習,不但不讓孩子在家里做家務,有的家長甚至在孩子值日時,主動到學校幫孩子打掃衛生。此次,家長花錢給班級雇清潔工,可謂類似做法的極致表現。
清潔工進出校園、教室,學校和該班班主任老師不可能不知情。知情而不制止,甚至還默許、縱容,就是教育的失職。這不僅對本班級學生是錯誤的教育,也會影響到其他班級。
也有家長質疑學校給孩子布置的勞動任務,超出了孩子的能力范圍。解決這一問題,也不是家長請清潔工,而是向學校反映,推進學校優化勞動教育活動設計。這才是家校協同育人正確的打開方式。
撰稿 / 劉辰(媒體人)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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