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被指家中漏水殃及樓下,海口陽光百和小區業主蘇女士一家始終堅稱清白。為洗清“漏水責任人”的嫌疑,1月26號,蘇女士請來施工隊,不惜自費開挖家中地板,并邀請媒體全程見證。這場持續四年的爭議,背后究竟有著怎樣的波折?
1月26號上午,在海口陽光百和小區B幢15樓業主蘇女士的家中,裝修工人正在開挖客廳地板。蘇女士說,之所以這么做,還要從2021年6月那場突如其來的“漏水指控”說起。
“2021年的6月23號,物業電工打電話給我父親,說我們家漏水,水漏到14樓,然后因為群情激憤,導致大家今天晚上都不能用電,大家要去住賓館,讓我們家賠償住宿費,什么的一系列,就是非常的生氣。”蘇女士告訴記者,她于2009年購房,2010年裝修后交由父母居住。而他們一家常年在外,即便是父母,也是冬天才會回到海南居住,所以事發時家中無人。據當時的物業人員稱,蘇女士家中的積水已漫至腳踝處,推測是客廳地板下的水管存在漏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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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第一成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陽光百和物業管理處原水電工郭先生稱,當時曾懷疑業主家電視大廳地板下的水管出現漏水情況。蘇女士表示,家中電視機前下方的水管爆裂,物業方給出的刨地找漏、維修的人工費報價兩千元,地磚費用需業主自行承擔;此外,因漏水導致14樓水表房進水、住戶無法用電,對方要求蘇女士家賠償住宿費等所有損失。
由于漏水事件只發生那一次,后來沒再發生。再加上事發時是6月,天氣炎熱,施工被推遲到當年10月。到了10月份,蘇女士從父親口中得知此事后,提出在施工前找到之前裝修房屋的工人,現場再進行全面的檢查。當時,蘇女士花費300元,請工人對家中水管進行打壓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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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壓了兩天,測了兩天,最后證明我們家的水壓是正常的。那就是我們家不漏,就很吃驚,我爸當時給我打了個電話,他說我去跟物業說說清楚,他們搞錯了。”蘇女士稱,在將新檢測的結果告知給物業后,物業卻提出質疑,認為蘇女士是在事發后自行修補了漏水管道,才導致檢測結果無異常。
蘇女士表示,物業認為只要付了工錢就是完成了維修,無法溝通檢測需付費的道理;同時提出,如今水管維修可采用注膠方式無需刨開地面。但蘇女士稱,注膠維修也該留有痕跡和管道施工的相應位置。
物業的質疑,讓蘇女士一家倍感委屈,漏水事件甚至成了蘇女士父親的一個心結。
蘇女士的父親表示自己遭遇惡意冤枉,對此毫無辦法,內心十分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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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源頭出在樓頂天臺?
業主反訴物業才是責任方
見父親如此痛苦,蘇女士暗下決心,無論如何都要找出漏水事件的原因。按照蘇女士的說法,當年,裝修師傅檢查確認室內管網無漏水現象后,她委托工人查查看有沒有可能是外部原因,這一查,還真的發現了端倪。
現場,裝修師傅李先生告訴記者,2021年11月份,他排除蘇女士家中管網存在漏水現象后,曾發現公共走廊的管井有漏水跡象,而這處管井與蘇女士家僅有一墻之隔。
“壓力也能穩住,也關總閥,何來的水源呢?后來我就打開水表房,才發現水表房都是濕的,然后水表房的頂部,它是有鐘乳石出現的,還是有水滴下來的。”李先生告訴記者,當時他順著管井查看,發現連接管井的管道,在樓頂臺面處未進行有效封閉,這有可能導致樓頂臺面雨水順著管道開口流入管井。而蘇女士家就位于單元樓頂層,管井一進水,蘇女士家也容易“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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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師傅李先生稱,連接管井的管道下雨時雨水會飄進室內,臺面積水后也會進水,連續性大暴雨也會導致進水情況,還表示涉事位置并非記者所指單元,并提出帶記者現場查看;他還指出一處位置有兩種色差的封堵痕跡,判斷是此前投訴后物業進行過封堵,可能因未堵牢等原因又做了新的封堵,色差是封堵時間不同所致。
走訪該單元樓,也有業主表示,曾發現該樓道管井有滲水跡象。“原來這個位置,后來一直(滲)水。后來我找了物業 他們說他們也搞不清楚,所以以后我再沒管,時間久了,水表就用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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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跡象讓蘇女士更加堅信,是物業管理管井不到位導致漏水,卻讓自家“背了鍋”。
“這里有個大洞,有一個管子通到我們家,你看水就是這么漏進去的。在我看來,這個壞事就是他干的,他現在就是要誣告。”蘇女士說,此前,物業認可其家中沒有出現漏水,并表示可將此前的300元檢測費從停車費中抵扣,而他們提出減免物業費作為補償。但是后來,物業公司人員變動,否認公共區域漏水責任,并拒絕給其減免物業費。而對于蘇女士的說法,物業不予認可。
海南第一成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陽光百和物業管理處主任朱先生表示,若真是天井的水滴進水管井再滲進業主家,且積水深及腳踝以上,那電梯間和電梯早該被淹了,以此反駁相關漏水原因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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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各執一詞,事件難以定論,糾紛回到原點。
業主開挖地板自證清白
物業“甩鍋”雨水飄入家中?
面對物業的說法,蘇女士決定用最有力的方式證明自己。于是,她請來施工隊開挖地板,并邀請公證處、社區網格員和媒體全程見證,用實際行動洗刷“漏水責任人”的污名。
蘇女士說,這些年她家都不敢裝修,生怕破壞現場,解釋不清楚。為了向物業證明自家水管沒有問題,且在2021年6月份之后沒有進行過任何的修補施工,今年1月26號,蘇女士請施工隊進場,自費開挖客廳地板,查看水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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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工人首先對蘇女士家中水管進行壓力測試,測試結果顯示無異常。隨后,工人通過探測找出地板下的水管走向,并開挖地板。
隨著地磚被一塊塊撬開,埋在地板下的水管清晰顯露。施工工人仔細檢查后確認,水管周圍的地面干燥,沒有任何滲水痕跡,管道本身也沒有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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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蘇女士家中的水管,有沒有修補過的痕跡呢?現場,施工工人認為,通過水管上標記的生產日期來看,不存在修補的可能。
蘇女士稱,家中涉事管道為裝修時鋪設,后續從未更換過;若2021年自家重新動過管道,瓷磚不可能買到一模一樣的,必然會有色差,且自己也無法找到10年前生產的同款管道,以此佐證自家未改動過管道。
為了固定證據,蘇女士專門邀請海口瓊崖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到場,對整個開挖、查驗過程進行公證。社區網格員也全程見證了這一過程。蘇女士對自家地板“開膛破肚”,結果證明,管道沒有滲漏及修補痕跡。那么四年前的漏水源頭究竟在哪里?對此,物業竟提出了一個新的猜想。物業稱,當年蘇女士家中無人,鄰居雷女士幫忙定期查看時,可能沒有關閉門窗,導致戶外雨水飄入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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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原工作人員宋女士稱漏水時業主家臥室窗戶是開著的。而業主雷女士則明確表示,漏水前家中門窗、水龍頭均已關好,總閘也處于關閉狀態。
事后,蘇女士已請公證處對1月26號的開挖查驗過程及結果進行公證,固定相關證據。1月27號,蘇女士告訴記者,她已正式向海口市美蘭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物業就2021年6月23號的漏水事件公開道歉,并承擔全部責任和相應損失。蘇女士說,目前,法院已受理該案。
短評:“自證清白”背后的維權之困
蓬勃銳評
“這就比如,我不僅要證明我沒殺人,還要找出是誰殺了人,兇器是什么?”蘇女士的這聲吶喊,道盡了四年維權路的荒誕與心酸。2021年6月,被指家中漏水殃及樓下后,常年在外的蘇女士第一時間自費請裝修師傅排查,進行水壓測試,證實自家管道無漏點,這本該是自證清白的關鍵依據。但物業非但未提供“蘇女士家漏水”的實質性證據,反而以“是不是事后注膠無痕修補”等猜測橫加質疑,將舉證壓力完全拋給業主。蘇女士年過八旬的父親,作為曾是高考狀元的老一輩知識分子,因無端蒙受“漏水責任人”的污名,陷入了無盡的痛苦。
這份被冤枉的委屈,成了老人揮之不去的心結。為了洗刷冤屈,蘇女士做出了悲壯的決定:自費開挖客廳地板,邀請公證處、社區網格員與媒體全程見證,用最直接的方式“開膛破肚”驗清白,最終印證了:管道無破損、周圍地面干燥、水管“未更換修補”。然而,這場以“毀家”為代價的自證,仍未換來物業的正視。面對證據,物業竟拋出新的牽強猜想。
“也許當時那兩天不是雷陣雨,它的窗戶有沒有來得及關,從兩邊窗戶飄雨進去。”就因為物業這句猜測,難道業主還要為“窗戶是否關好”再舉證一次?這種無休止的“自證循環”,恰如電影《讓子彈飛》中令人窒息的場景:六子被誣陷吃兩碗涼粉只付一碗錢,在圍觀者與惡徒的輿論裹挾下,為證清白當場剖腹取粉,最終用生命換來了“只有一碗粉”的真相,而誣陷者卻冷笑一句“你上當了”。蘇女士對客廳“開膛破肚”與六子的“剖腹取粉”,本質上都是被置于“自證陷阱”中的無奈反抗,是弱勢一方在權責失衡下的悲壯吶喊。希望此事能引起深思,“誰主張,誰舉證”的法治常識,何以異化為“誰無辜,誰自證”的維權困境?如何讓“清白無需自證”成為常態?希望維權不再是一場孤勇的“自證戰爭”。
記者:徐乾、秦新波
編輯:戴玉春
審核:鄭偉、孫殿洋
監制:孫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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