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TP HCM)對城市地標建筑進行美化整飾的方針本身并無錯誤,但專家指出:與其追求“快”與“新”,更應尊重“城市記憶”與市民情感。
春節前夕,胡志明市啟動7處標志性工程及區域的整飾工作,資金由社會化渠道提供,由康田房屋投資經營股份公司(C?ng ty c? ph?n ??u t? và Kinh doanh nhà Khang ?i?n)全額資助。胡志明市建設局(S? Xay d?ng)為牽頭單位,聯合各廳局及屬地政府共同實施。
盡管項目尚未正式移交,但部分工程整飾后的影像——如濱城市場(ch? B?n Thành)屋頂煥然一新的鮮亮色彩,或龜湖(H? Con Rùa)近乎徹底的改造面貌——已迅速引發公眾廣泛關注,并激起顯著爭議。越南媒體一項面向超7600名讀者的快速調查顯示:65%受訪者表示新涂裝“令人失落,因與熟悉的城市記憶嚴重不符”。
這場爭論遠不止于審美偏好,它直指一個更深層的問題:當城市介入具有象征意義的公共空間時,誰來充當專業把關的“守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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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一家媒體對濱城市場和龜湖的新油漆顏色進行了快速調查
“整頓”與“抹除城市記憶”的邊界何在?
越南文化遺產法博士、副教授陳德英山(Tr?n ??c Anh S?n)指出:《文化遺產法》僅對已列入法定文物名錄的建筑實施直接約束。在當前引發熱議的案例中,濱城市場為市級文物;而新火車站大樓(tòa nhà H?a xa)僅列于普查名錄,屬于保護導向性清單,“尚不具備與法定文物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諸如組建科學委員會、逐級報批等嚴格程序,并不自動適用于此類項目。
對于已定級文物,法律規定其一級保護區須保持原有核心要素,但并未禁止在不改變結構、不損害核心價值前提下的表面整飾。陳德英山博士解釋:“在城市日常管理實踐中,‘整飾’通常指清潔、粉刷、處理輕微老化,不涉及拆除、不干預主體結構。”因此,從法律層面看,此舉并不構成違法。
但公眾激烈反應的根源,陳博士強調,并非法律問題,而是視覺記憶與集體情感的劇烈碰撞。“這種突兀的改變極易沖擊城市記憶,尤其在濱城市場、龜湖這類高度符號化的空間中。”他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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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的濱城市場區域以及為迎接 2026 年馬年而進行的翻新后的濱城市場區域
另一視角來自胡志明市美術協會(H?i M? thu?t TP HCM)主席、美術學博士、教授阮春仙(Nguy?n Xuan Tiên)。他認為,對標志性建筑的整飾必須嚴格區分“維護”“修繕”與“重建”,避免以當代審美取代理性判斷。一旦越界,“整飾”實質上就變成了“文物修繕”,而后者依法必須履行嚴謹的程序、具備專業資質并接受權威監管。
阮春仙教授指出,文物的色彩絕非隨意選擇,而是經過歷史考證、與周邊環境協調的結果。史料明確顯示,濱城市場屋頂本為沉穩的紅褐色,而非如今鮮亮的正紅色。“哪怕色調偏移一點點,也足以讓建筑從熟悉的城市背景中‘跳脫’出來,徹底破壞市民的視覺記憶。”他說。
至于龜湖,其價值核心在于1960年代原建的素混凝土、水洗石及釉面陶磚等真實材料。阮教授認為:“若確屬整飾,只需清洗、清除苔蘚、采用相容技術恢復表面即可。”他直言:“刷漆是最快捷的方案,但卻是價值最低的選擇——它使原始材質變得虛假,并使其在本應歸屬的空間中徹底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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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底,環湖步道上的苔蘚被清理干凈,并粉刷成藍白相間
遺產專業“把關人”的缺位
陳德英山博士進一步指出:對公共記憶空間的整飾,雖不違法,卻亟需專業上的審慎與細膩。盡管法律未強制要求組建專家委員會或廣泛征求意見,但對于濱城市場這類標志性工程,主動邀請色彩學、材料學專家參與,參照歷史痕跡復原原色,將極大緩解社會反彈。對于已施涂、明顯偏離原貌的工程,他主張:“必須返工,恢復原狀。”
從遺產管理角度,阮春仙教授強調,必須厘清各方權責。濱城市場作為法定文物,其管理權屬文化部門;龜湖雖未定級,但已存續半個多世紀,具備清晰的城市文物價值。
他指出:“一旦介入此類空間,無論名義是‘整飾’,執行單位都必須具備相應資質與專業職能。”尤其在社會化出資項目中,若缺乏“守門人”,文物極易被“求快求新”的邏輯所侵蝕,代價卻是本真性的永久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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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黎利街(Le Loi Street)的一排老房子,距離濱城市場(Ben Thanh Market)約一公里,于2025年底進行翻新
為避免類似爭議重演,專家建議:胡志明市文化與體育廳(S? V?n hóa và Th? thao)應為相關項目設立常設的“遺產與文物委員會”,從項目啟動之初即深度參與——包括現狀評估、干預范圍界定、色彩與材料審定,直至施工全程監督。“若待工程完工才爆發爭議,糾錯成本將極其高昂,甚至需鏟除全部新涂層。”他警示道。
胡志明市城市規劃與發展協會(H?i Quy ho?ch phát tri?n ?? th? TP HCM)副會長、博士阮有原(Nguy?n H?u Nguyên)亦表示認同:盡管審美具主觀性,但本次實施過程“略顯倉促”。對于標志性空間,前期準備必須周密,并擴大向專業界與公眾的咨詢范圍。
胡志明市著名建筑師吳維南山(Ng? Vi?t Nam S?n)同樣指出:爭議源于初始專業導向的缺失。資助方改善市容的善意值得肯定,但方案的審定與選擇,是主管部門不可推卸的責任。為杜絕重蹈覆轍,胡志明市亟需設立首席建筑師制度,或成立專職城市景觀管理部門,承擔統籌協調、技術審定與總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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