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消息,2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重大犯罪檢察廳廳長張建忠做客2026年最高檢廳長訪談,介紹了一起社會關注度極高的制販毒品案件,坊間稱其為“絕命毒師”案。主要案犯張某波曾是華中科技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副教授,被控涉毒犯罪的他被稱為中國版“絕命毒師”。
湖北省檢察院歷時10年、5次審理,對本案中的“絕命毒師”張正波等人再審改判糾錯,厘清了新型毒品中“毒”與“非毒”的界限。
![]()
從“喪尸藥”到中國版“絕命毒師”
時年(案件發生時),49歲的張正波出生于武漢市近郊的農民家庭,是華中科技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副教授。2005年,他與人合作成立了武漢凱門化學有限公司(下稱“凱門化學”),專門研發、生產、定制各種醫藥用途、工業用途的化學中間體。他們培訓工人生產制造,產品全部銷往英美等國家和地區。
公司成立之初,由張正波提供了部分產品的合成方法,并根據客戶需求及管制制式的變化,積極研發可以替代管制品的新產品,采用編號的方式為產品進行退補,并編制生產工藝流程。
![]()
其主要生產及銷售的產品為3,4-氟甲卡西酮(公司稱為4號),生產中所需的制毒化學品均通過向私人非法購買等非正常渠道獲得。為逃避海關追查,向境外發貨采取偽冒品名方式蒙混過關。
2014年該公司生產的主打產品4號以及5號、13號、20號、45號等產品,被我國列入一類精神藥品管制目錄,但由于利潤巨大,張正波、楊某等人在未獲得精神藥品生產許可的情況下,依然繼續進行該產品的非法生產銷售。
公司法人代表楊某主要負責產品銷售訂單和客戶聯絡,副教授張正波負責技術指導,馮某負責收取貨款、下達生產指令、采購原料、包裝發貨及會計工作,化學專業研究生鮑某負責研發新產品、改進產品工藝及指導工人生產。
![]()
張正波編寫的《有機化學習題詳解》。圖片來自網絡
2015年6月17日,武漢海關及警方從凱門化學的工廠內查獲了一批可制毒設備,甲苯、乙醚、鹽酸等易制毒化學品,以及大量粉末狀、晶體狀的毒品疑似物。很快,張正波及凱門化學法定代表人楊某等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抓。
張正波第一次進入公眾視野,是通過央視的《共同關注》節目。當時,他剃了光頭,戴著黑框眼鏡,穿著藍色馬甲,講述自己如何走上了“制毒路”。節目播出后,張正波多了一個代號——研發、制造第三代毒品的中國版“絕命毒師”。
“第三代毒品又被稱為策劃藥、實驗室毒品,也叫新精神活性物質(下稱‘新精活’)。”中國刑事警察學院藥理學博士劉明說,2013年,聯合國禁毒署在《世界毒品報告》中首次正式提及新精活。
![]()
2015年7月5日,央視《共同關注》里的張正波,這是他第一次走進公眾視野。網絡視頻截圖
劉明最早注意到這類案件是2011年。據中國新聞網報道,當年11月,河南省安陽市禁毒支隊接到舉報稱,湯陰縣有人非法研制國家管制類精神藥品。警方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崔某夫婦自2009年開始販售甲卡西酮,因為不敢把錢存進銀行,平時就躺在8000萬元現金上睡覺。
彼時,新精活在中國還是一個新鮮事物。“我記得2014年,我在網上查閱山西某制藥廠涉嫌制造新精活的案例時,那種物質都沒有中文名,只有一串英文。”劉明說,直到2015年,那種物質才被命名為“4-氟甲卡西酮”,并被列入公安部、國家禁毒委等部門制定的《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
據了解,“4-氟甲卡西酮”是一種致幻性很強的新型精神毒品,可引起幻覺、鼻出血、惡心、嘔吐和血液循環問題,出現皮疹、焦慮、偏執狂,瞳孔散大,甚至死亡,俗稱“喪尸藥”。
與海洛因、冰毒等傳統毒品相比,新精活的分子結構很容易被改變,只要添加一個小小的基團,就能成為一種新的毒品類似物,效果不變甚至更強。正是因此,新精活的自我更新速度異常迅猛。據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統計,2009年至2017年間,全球共有100余個國家和地區報告發現了新精活,種類多達803種。
在中國,新精活引發過極其惡劣的社會危害性事件。
2012年6月,《法醫學雜志》刊發了一篇上海、蘇州兩地法醫合寫的論文,講述了一起男子吸食甲卡西酮后殺人并啃食其內臟,后因內臟卡住喉部窒息死亡的事故。這一案件后經媒體廣泛報道,甲卡西酮也被稱為“喪尸藥”。
歷時10年,多次審理改判
2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重大犯罪檢察廳廳長張建忠做客2026年最高檢廳長訪談,談及中國版“絕命毒師”案。
依據刑法第357條,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等六種傳統毒品,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與會專家提到了一個問題:在第三代毒品的列管程序上,存在一個明顯的法律漏洞。
律師 朱明勇認為,這種差異源于新精活具有藥品、毒品雙重屬性。 海關截獲的運送涉案麻精藥品的包裹上,收件地址為德國某化工集團的辦公樓,因此他有理由推斷“4號”只是一種化學中間體,用于工業用途或科研用途。 如果這個東西事實上沒用作毒品,但你把人殺了,以后怎么辦呢?”
因此,在朱明勇看來,張正波案的結果可能影響接下來的許多新精活案件。
最后,歷時10年,張正波案經歷了多次審理改判。
2015年6月,武漢海關緝私局會同湖北公安禁毒部門成功破獲公安部督辦的張正波等人制販毒品案件。經查,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張正波伙同楊朝輝、馮靜、鮑俊喜等4人制販國家管制的一類精神藥品110余公斤。
2017年3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判處楊朝輝死緩,張正波無期徒刑,馮靜、鮑俊喜有期徒刑各15年。
2018年4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
2019年6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判處楊朝輝無期徒刑、張正波有期徒刑15年,鮑俊喜和馮靜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和10年。
2023年5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楊朝輝有期徒刑13年、張正波有期徒刑11年,鮑俊喜和馮靜有期徒刑各8年,審判結果出現實質性反轉。
此案系國內涉新精神活性物質犯罪的重大典型案件,被告張正波因其大學副教授、博士生導師的特殊身份,被炒作為“中國版絕命毒師”,社會關注度高,特別是二審改判非法經營罪后,引起媒體廣泛關注。
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嚴格法律監督程序,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指導辦案單位依法做好再審糾錯工作。公安部加強本案協調指導,完善犯罪證據固定,提供技術支持,確保案件適用法律正確,使被告人罰當其罪。
張正波案件歷時10年,多次審理改判,2024年12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判決以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判處楊朝輝無期徒刑、張正波有期徒刑15年,馮靜、鮑俊喜維持二審原判有期徒刑8年。表明了我國厲行禁毒的一貫立場和主張,有力震懾了毒品犯罪。
編輯、審核:吳佳陽
版權聲明:本文由“TOP大學來了”綜合自“最高檢官網、新華社、央視新聞、楚天都市報”,文章轉摘只為學術傳播,如涉及侵權問題,請聯系我們,我們將及時修改或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