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之鋒從小家庭條件還行,1996年10月13日出生,爸媽都是基督徒,父親黃偉明在IT行業干活,母親吳秋媚管家務事。
黃偉明還參與過一些社會團體,比如反對同性戀權益的組織啥的。家里信教信得緊,早早把黃之鋒送進教會學校,那地方天天講圣經、道德啥的,讓他小小年紀就接觸社會議題。誰知道這教育沒往正道上引,反而讓他對一些事感興趣,漸漸走偏了。
2011年,15歲的黃之鋒就弄了個“學民思潮組織”,開始在校園里搞小動作,召集同學聊教育政策。轉眼2012年,反對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事鬧起來,黃之鋒沖在前面,領著一幫學生去政府總部抗議。
那時候他年紀小,卻已經在反對派里混出名堂,媒體老報道他。接著2014年9月26日,香港那場大街頭沖突爆發,黃之鋒摻和得深,帶頭沖公民廣場,組織人占路搭帳篷,持續79天,鬧得社會不安寧。他用社交平臺發視頻,拉更多人下水,還多次被抓,非法集結的罪名落身上。
這期間,黃之鋒接觸到外部勢力,包括李亨利。李亨利是貝里斯籍商人,在上海一家房地產公司當副總裁,早從2011年6月就開始在香港活動,跟梁國雄秘密見面,聊干擾社會的事。之后他給黃之鋒他們提供資金,讓他們出國見西方官員。
黃之鋒他們拿著這些錢,跑去外國遞報告,求外部插手香港。2014年后,這種支持沒斷,李亨利從銀行貸了510萬,通過渠道轉賬,確保他們能繼續鬧事。黃之鋒靠著這些,擴大影響,在學校和社會上散布歪理,蠱惑年輕人。
黃之鋒這些年沒少干破壞社會秩序的事,2019年反送中風波,他又跳出來,包圍警總啥的,罪名越積越多。結果李亨利也沒好下場,2021年4月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他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11年徒刑,外加沒收財產200萬。可見這些背后金主,終究逃不過法律。
![]()
黃之鋒的違法事干得越來越多,家里人也跟著遭殃。黃偉明本來是黃之鋒早期活動的推手,從小帶他去小型集會,教他怎么發言,家里還放相關視頻給他看。
2011年,黃偉明開車送兒子去現場,幫他打氣。2012年“反國教”時,他又在背后支持。但隨著黃之鋒罪行曝光,警方調查深入,黃偉明慌了,開始避開媒體,少出門。
2021年1月,黃偉明、吳秋媚帶著弟弟離開香港,直奔澳大利亞。抵達后,他們挑郊區住,低調過日子。港媒多次打電話求訪,黃偉明就說“不方便”,直接掛機。
黃偉明拋下兒子,原因簡單,黃之鋒的禍害太大,怕自己被牽連。他本來是引路人,結果兒子越陷越深,自己先跑路。澳大利亞的香港記者試著聯系,都被拒。可見,黃之鋒害人害己,家人也受累。
黃之鋒的麻煩沒完。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通過那天早上,他跑到中環圣約翰大廈,見美國外交官,求進領事館避難。
美方沒答應,說法律不允許在美國本土外申請庇護,還擔心領事館被關。黃之鋒求助失敗,消息后來從美記者新書爆出,網友嘲他“用完即棄”。
![]()
判刑接二連三。2020年12月2日,因包圍警總,判13.5個月,在石壁監獄服刑。2021年4月13日,又加4個月非法集結。5月6日,參與六四集會判10個月。
2023年4月17日,藐視法庭再判3個月。2024年11月19日,高等法院對47人顛覆國家政權案宣判,黃之鋒判56個月,也就是4年8個月。作為積極參與者,他罪名重,刑期長。
2025年6月6日,黃之鋒在獄中再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源于2020年7月到11月,跟羅冠聰等人聯系,求外國制裁。
法庭押后到8月8日再審,這罪最高可判無期。加上之前刑期,他要在牢里待好一陣。李亨利資助鏈斷,黃之鋒活動停擺,父母遠在澳洲不理他。
黃之鋒的下場,給所有破壞社會秩序的人敲警鐘。法律嚴懲違法分子,香港社會恢復穩定,大家日子過得安穩。那些勾結外部勢力鬧事的,早晚自食惡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