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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巴城
江蘇南通的五金廠老板馬曉強怎么也沒想到,自己廠子里為客戶生產的1746個螺母,竟然為自己帶來了橫禍——獲刑四年,廠里的生產設備被迫變賣,工廠被迫停止生產,為了打官司還負債300多萬元,原本幸福的小家庭也支離破碎。這一記突如其來的重錘,換誰都承受不了,尤其是馬曉強這樣的小工廠老板。
這些螺母是玩具廠商家定制的,用來安裝在玩具水彈槍上。生產螺母的馬曉強卻被法院認定是非法制造、買賣槍支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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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2022年,珠海一家玩具公司找到馬曉強,要求定制一批用于玩具水彈槍的配件,也就是本案中的1746個螺母。在接單時,馬家父子特意詢問了該配件的用途。客戶明確告知是用來組裝玩具水彈槍,且該玩具槍發射的是軟彈,不具備殺傷力。于是,馬曉強的工廠按照客戶的要求生產了這批零件。
后來,珠海警方在辦理一起涉槍案件時,查到了馬曉強的這批貨。警方認為這些螺母是“槍支散件”,經過組裝后可以發射金屬彈丸,因此符合刑法中關于槍支及散件的定義。
在庭審時,審判長當庭嘗試將螺母擰到真槍上,但怎么都擰不上去。警方也承認生產的螺母毛刺多、擰不緊,需要調整后才能擊發。更值得一說的是,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明確認定,這批螺母屬于“槍支輔助配件”,非核心功能部件。
即便這樣,馬曉強生產的這批螺母還是成為了“罪證”,面臨牢獄之災。
這個案件經過媒體的報道后,立即在網上引發了軒然大波。網友們紛紛在各家媒體的評論區留言,有的說“槍是鋼鐵造的,造鋼鐵的不是也得進去”,有的說“金屬也是從礦石來的,挖礦的也必須進去”,有的說“生產無縫鋼管的可麻煩了,細的做槍管,粗的做炮管”,還有的說“彈簧廠是不是也可以判刑了”,等等等,基本上都是對這個案件的判決持有反對的意見。
從主觀上來說,馬家父子作為五金加工企業的負責人,他們接單按照客戶指定的標準是很正常的事,客戶要求怎么做就怎么做,客戶的滿意就是企業活下去的底氣。珠海這個客戶明確說了生產的螺母用于玩具槍,馬家父子也并不知道這些螺母會成為所謂的“槍支散件”,但他們卻要為這件事的結果承擔刑事責任,這實在是太殘酷了。
從客觀上來說,這批螺母是玩具槍的配件,離開特定的玩具槍就是一堆廢鐵。并且在開庭時當場測試,并不是符合真槍標準的配件。
珠海警方竟然認定是“槍支散件”,是過于武斷,還是過于隨意?
目前的槍支認定標準,將動能標準定在1.8焦耳/平方厘米,這個標準一直被學術界和法律界質疑,導致大量不具備危害的物品被認定是槍支。
在本案中,珠海警方依據的是什么標準將螺母認定為是槍支散件?有沒有權威的鑒定報告?這些細節必須公開,否則拿什么讓公眾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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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起了當年那個擺攤打氣球的那個老太太,她叫趙春華,平時以擺攤為生,她擺攤的成本也不高,就幾只打塑料彈丸的氣槍和氣球而已,但后來她擺攤的玩具槍被認定為是槍支,理由是其動能超過了1.8焦耳/平方厘米的標準。因此,天津市河北區法院一審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老太太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上訴后,又改判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還有一個很荒誕的事件,2012年,廈門的一位男子在國外網站購買了4厘米長的槍型鑰匙扣,覺得挺好玩,也有市場,便在2013年至2018年鑒,委托生意伙伴進行仿制和生產,因為他認為這只是工藝品或玩具。沒想到,后來被遼寧鞍山警方抓了,理由是這種袖珍鑰匙扣是非軍用槍支,這位男子也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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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很多類似的例子,比如大學生網購玩具槍被判刑等,就不一一贅述了。
這些事件已經很荒誕了,沒想到2026年來了個更荒誕的,工廠生產的螺母居然是“槍支散件”,還把老板抓了,判刑了。
時代在進步,法律也更應該進步。比如目前的槍支認定標準,就應該改改了。
法律就是一個社會的最后一道防線,法律是用來懲惡揚善的,讓好人得到保護,讓壞人得到懲罰。法治建設的目的是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而不是制造荒唐的案件和無辜的受害者。
電影《第二十條》為什么后勁那么大,是因為里面的臺詞說得太好了。
我們辦的不是案子,是別人的人生。
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條河流,一次錯誤的判決,污染的是整個水源。
然而,電影里的法律之光,并沒有全部照進現實。
我想要強調的是,目前中國的法律已經很完善了,也很公平公正。我本人是一名普通的沒有任何背景的老百姓,有兩次受到不法侵害,都是法律給我撐了腰,討回了公道,法律的光芒曾經照耀過我。
現在,我也希望法律的光芒能夠照耀到江蘇南通的馬曉強的身上,讓他早日回家,重新經營好自己的企業,給他和他的家庭帶來希望和未來。
更希望我們生活的世界沒有荒誕的事情發生,不再有任何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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