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迎接馬年到來。緬北明氏11口家庭,在節日前全都被清查干凈。大過年的,家人團聚最講究的就是整整齊齊。
要不是意外的話,等你們看到這集節目的時候,曾經的“緬北四大家族”里頭的明家,現在估計已算徹底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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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一則重磅消息刷屏全網: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緬北明家犯罪集團核心成員明國平、明珍珍等11名罪犯,被依法執行死刑。
沒有緩期,沒有余地,這11名曾盤踞緬北、作惡多端的犯罪分子,在新春佳節來臨之際伏法,徹底終結了其罪惡的一生,也讓備受其害的家庭得以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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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北明家,是長期盤踞在緬甸北部果敢地區的犯罪家族,也是當地所謂“四大家族”之一,其勢力范圍覆蓋果敢老街及石園子、清水河等地,在家主明學昌的帶領下,逐步發展成以家族成員為核心、關聯人員為羽翼的龐大犯罪集團。
明學昌1954年出生于緬甸果敢,曾在當地擔任多項職務,借助自身影響力,逐步掌控了果敢部分區域的各類資源,為后續犯罪活動的開展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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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果敢地區爆發“八·八事件”,當地武裝勢力格局發生重大變動,白所成等人脫離原有武裝,瓜分勢力范圍,形成了掌控果敢的“四大家族”,明家便是其中之一。
彼時的明學昌憑借自身積累的人脈和影響力,跟隨相關勢力站穩腳跟,進一步擴大了家族在果敢地區的話語權,逐步壟斷了當地部分礦產、博彩、地產等暴利行業,為后續轉型賭詐產業埋下了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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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起,明家在明學昌的主導下,正式涉足賭博行業,隨后逐步轉向電信網絡詐騙與跨境賭博相結合的犯罪模式,成為其主要斂財手段。
為了擴大犯罪規模,明家通過招攬電詐“金主”——也就是各類電詐團伙的負責人,陸續設立了臥虎山莊、路易國際、玉祥國際集團等一批產業化、集團化的賭詐園區,形成了集招攬、管控、詐騙、分贓于一體的完整犯罪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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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賭詐園區高峰時期,容納的涉詐人員接近萬人,所有園區均由明家掌控的武裝力量提供保護,形成了“武裝護詐”的惡劣格局。
園區內,明家犯罪集團伙同入駐的“金主”,大肆對我國公民實施各類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涵蓋虛假投資理財、刷單返利、冒充公檢法、虛假征信、“殺豬盤”等多種常見詐騙類型,涉案賭詐資金高達100余億元,無數家庭因此傾家蕩產、妻離子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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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電信網絡詐騙,明家犯罪集團還衍生出一系列惡性犯罪活動。為了管控園區內的涉詐人員,他們采取暴力手段,對不服從管理、無法完成詐騙任務的人員實施毆打、虐待、非法拘禁等行為,甚至出現強奸、殺害等極端案例。
經審理查明,明家犯罪集團伙同相關電詐團伙,先后造成10名涉詐人員死亡、2人受傷,其暴行令人發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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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明家犯罪集團制造了震驚全網的臥虎山莊“10·20”慘案,成為其覆滅的重要轉折點。當日,明家得知旗下臥虎山莊電詐窩點將被清查,便安排武裝人員攜帶槍支,分批押運園區內的涉詐人員,轉移至承德公館(“紅房子”)、東湖山莊等地藏匿看押。
在押運過程中,部分中國籍涉詐人員試圖逃跑,遭到明家武裝人員開槍射擊,最終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的慘痛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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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慘案發生后,引發社會各界強烈憤慨,也加速了明家犯罪集團的覆滅進程。2023年10月27日,果敢民族民主同盟軍發起軍事行動,以打擊老街電詐民團為目標,明家控制的各類賭詐園區成為重點攻擊對象。
同年11月12日,公安部刑偵局發布懸賞通告,對明學昌、明國平、明菊蘭、明珍珍4名明家核心頭目公開通緝,全力推進案件偵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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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令發布僅4天后,也就是11月16日,在緬甸各方的大力配合下,明菊蘭、明珍珍、明國平3名頭目被緬甸警方抓獲,并迅速移交我國公安機關。
同日,緬甸駐昆明總領事館發布通報,明學昌因畏罪自殺身亡,曾經不可一世的緬北明家,就此走向覆滅。明家位于果敢石園子的豪宅被炸毀,其殘余勢力也被逐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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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相關部門展開了細致的偵查、取證工作,警方移交的卷宗多達1110本,書證、物證等證據材料近1.5萬份,電子數據超過50TB,全面還原了明家犯罪集團的全部罪惡行徑。
2024年12月30日,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明國平、明珍珍、明菊蘭等39名明家犯罪集團成員及關聯人員,以涉嫌詐騙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項罪名,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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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至19日,緬北明家犯罪集團系列案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庭審過程全程公開,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全面披露了明家犯罪集團的犯罪事實。
同年9月29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公開宣判,對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等11名被告人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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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楊正喜、傅成志等5名被告人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對羅建章、邱智等11名被告人判處無期徒刑。
其余12名被告人被判處五年至二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依法判處相應的罰金、沒收財產、驅逐出境等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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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宣判后,相關被告人提起上訴,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復核,認為明國平、明珍珍等11名被告人所犯罪行極其嚴重,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后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最終核準了對這11名被告人的死刑判決,并于2026年1月29日依法執行死刑,此時距離丙午馬年春節僅剩不到三周,這11名罪犯用生命償還了自己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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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3年“10·20”慘案爆發,到2026年11名主犯伏法,歷時兩年多的時間,明家犯罪集團的覆滅,彰顯了打擊緬北涉詐犯罪的堅定決心和顯著成效。
截至2024年11月,各地已依法批捕集中遣返涉詐人員4萬余人,起訴2.9萬余人,一系列專項行動的開展,有效鏟除了緬北涉詐犯罪的土壤,守護了民眾的財產安全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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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節,本是萬家團圓、闔家幸福的時刻,明家11名核心罪犯在節前伏法,用最嚴厲的懲處告慰了受害者的亡魂,也向外界傳遞了“違法必受懲”的堅定信號。
所謂“一家人最重要就是齊齊整整”,這句話放在明家身上,是他們罪有應得的結局,也是對所有受害者最沉重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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