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2月2日(石周)在經歷了數月的預算與政治不確定性之后,未來幾個月或將迎來一個相對平穩、更加有利于房地產行業的階段。法國不動產服務管理學院(Institut du Management des Services Immobiliers)創始主席亨利·比齊-卡佐(Henry Buzy-Cazaux)在接受《資本》(Capital)雜志撰文時指出,多項即將落地或正在醞釀的政策,或將為法國住房領域帶來顯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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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政府仍面臨一項被認為風險有限的政治考驗:兩項不信任動議將提交國民議會審議并表決。預計這兩項動議難以獲得多數支持,總理也不太可能因此被迫辭職。此前,政府已通過憲法第49.3條強行通過國家預算案及社會保障預算案。在這一背景下,人們開始重新設想一個“相對長期”的執政周期——如果城市與住房部長樊尚·讓布倫(Vincent Jeanbrun)能夠一直任職至2027年總統大選,這將意味著整整一年的相對穩定期,使其得以在沒有政治“達摩克利斯之劍”的情況下,推進住房改革。這種可能性并非空談,而這段時間又能帶來什么改變?
政府的政策方向已逐漸明朗。一項重新審視地方分權的法案正在醞釀之中,住房問題將成為其中的核心內容。目標在于進一步強化市長在住房事務中的角色。事實上,隨著多部法律的推進,地方政府在住房領域的責任早已不斷加重。市長不僅負責發放建筑許可,還需監督本地住房存量的翻新與改善,通過諸如住房改善規劃行動(OPAH)、老舊共有產權住宅整治計劃(ORCOD)等工具,推動城市更新。此外,市長還可通過實施“出租許可”制度,打擊不合規住房和“黑心房東”,并在證明當地住房市場過熱的前提下,實行住房租金管制。未來,地方政府在這些事務上甚至可能不再需要國家層面的批準,而獲得更大的自主權。
因此,真正可能落地的項目,主要集中在整體收購樓宇的投資行為上,多見于中等城市、農村或郊區地區,投資者可以自行決定建筑外立面及室內翻新方案。與此同時,總理提出要在法案尚未正式實施前就進行修改,也可能引發投資者觀望情緒,導致該機制在等待“更易消化”的條件前難以被廣泛采用。
政府同時希望通過簡化規則來激發建筑活力、釋放市場潛能。
此外,還有多項改革議題正在低調或公開地被討論,預計將通過專家評估逐步推進。例如,對“可轉嫁費用”的重新界定——相關法規分別追溯至1982年的社會住房條例和1987年的私人住房條例;再如,對1989年租賃關系法的更新,以更好地防范租金拖欠風險。甚至,1965年關于共有產權的法律也可能迎來“瘦身式”修訂,使其更清晰、更易于物業管理方和業主理解與執行。
最后,房地產相關職業的監管體系也有望進一步完善。首先,《住房出租買賣管理與城建翻修規劃法》(loi Alur)的兩項實施細則仍待出臺:一是明確交易與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受授權合作者)的強制培訓要求,二是設立并任命行業監管委員會。業內部分人士近期重新提出建立“行業協會式職業組織”的設想,政府對此并非無動于衷。同時,政府也將參考議員達尼埃爾·拉巴龍(Daniel Labaronne)的報告,可能推動召開一次針對房地產診斷行業的專項協商會議,并促進行業工會整合,在國家與行業之間形成一種“共治式監管”模式。
文|石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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