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自《康平縣教育大紀事》
[編者按]教育事業是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社會發展和進步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摘錄的《清末至民國前康平教育發展概況》,記載了百年前康平教育界發生的重大事件和活動。
摘錄本文目的是保存史料,借鑒史實,讓更多人全面了解康平晚清時期的教育歷史。
光緒六年(1880年)
六月,撤康家屯分防經歷,建康平縣。設訓導一員,主持教育事宜。當時尚無公立學校,私塾是唯一的教育形式,塾師主要是隨關內移民來的,為數不多,無詳確記載可查。
光緒八年(1882年)
經縣知事張丕績主持,于縣街東南隅建磚瓦房六間,設"儒學衙署"(俗稱"老師衙門"),由訓導主持,"諭令有子弟者,延師教讀".
光緒九年(1883年)經縣知事張丕績奏準,撥公款并勸募縣內文武生員及農商界捐資于縣街東南隅("儒學衙署"東鄰)興建文廟。首由調導劉國藻督工修建。
光緒九年(1883年)
經縣知事張丕績奏準,撥公款并勸募縣內文武生員及農商界捐資于縣街東南隅("儒學衙署"東鄰)興建文廟。首由調導劉國藻督工修建。
光緒十一年(1885年)
經縣知事祥瑞請準于縣街東南隅建"秀水書院",為康平建縣后建立的"最高學府"(即所謂"縣學"或"儒學")。建成后,"廣羅士子,精研講讀,為一邑文化之濫觴".(《奉天通志》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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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書院
光緒十三年(1887年)
康平縣文廟經五任知縣主持修建,于本年竣工。建筑規模宏偉,雕畫工細。前有高大照壁,照壁東西兩側設"下馬碑"各一,碑文:"奉旨文武官員軍民人等至此下馬"。照壁后有"大成門"三間,進門迎"大成殿"中線有"泮池",上跨拱形泮池橋,過橋為木造"欞星門"三間,過門有甬路通中心建筑"大成殿"三間,周圍有十八棵明柱,上架九梁。門外懸光緒皇帝"御書""斯文在茲"匾額,門內懸宣統"御書""位育中和"匾額(宣統年間題).大成殿后有"崇圣祠"三間,"大成殿"前兩側有東西廡各三間,院內東南角修"魁星樓"一座。修成后每年于春秋仲月上丁(即農歷二,八月第一個丁日)舉行祭孔典禮。
光緒十九年(1893年)
11月,經盛京將軍準增康平縣增額各二員,五年一貢。(注:"廩"為"廩膳生員","增"為"增廣生員")
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
縣知事高暄揚捐廉修葺"秀水書院","召集生童數十人肄業其中,以學款無多,公自兼山長之任,每三五日必親詣書院,為諸生講解".(《康平鄉土志》語)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
本年,光緒頒布新法對"科舉制度"提出"勿論京城會試,省級鄉試,縣府級歲試,一律廢除八股文章,改為'策論文'"。各級試場均定為"策論,時務,五經四書"三場。
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
縣知事涂景濤"以康邑曾有書院而無力延請山長,自出館金聘之,懸有'啟
藩學堂'匾額".(《康平鄉土志》語)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
李紹綱于本年參加歲考因值慶典,
錄為"恩貢".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
12月,縣知事涂景濤根據清廷"縣級書院改辦高等小學堂"的通令,呈請省"大學院"批準,將"秀水書院"改為"小學堂"."山長"改稱"堂長"。學習課程為"策論,時務,經世致用,四書五經".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
清學部頒布《奏定學堂章程》,定"忠孝"二字為教育宗旨。提出"以忠孝為敷教之本,以禮法為訓俗之方,以練習藝能為致用治生之具"的要求。規定學制為初等小學堂五年卒業,高等小學堂四年卒業。本年僅縣城有全日,半日小學堂各一,共三個班。學生58人,教師3人。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
清學部頒布辦學宗旨。初等小學為"......以啟其人生應有之知識,立其明倫理,愛國家之根基,調護兒童身體,令其長育,以識字之民多為成效"。高等小學為"以培養國民之善性,擴充國民知識,強壯國民氣體為根基,以使學童知做人之正理,長成皆有謀生之計慮為成效"。并確定一等縣辦中等學堂,二,三等縣辦高等小學堂,鄉鎮開設初等小學堂。我縣僅辦高等小學堂。
康平縣學生員楊維崧以食餼10年應貢,錄為"歲貢".
光緒三十年(1904年)
4月,于縣街中部(現農貿市場北側)建磚瓦房五間,"訓導衙署"(俗稱"老師衙門")移此。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
8月4日,光緒頒詔,傳出"立停科舉,以廣教育"旨意。本年政務處奏請中央特設"學部",各省設"教務官",掌管教育事宜。并規定高等小學堂課程為"修身,讀經,中國文學,算術,歷史,地理,格致,圖畫,體操"九科,初等小學堂為"修身,讀經,中國文學,算術,歷史,地理,格致,體育"八科。規定6歲起受蒙學教育(4年),10歲入尋常小學(初等3年);13歲入高等小學(3年)。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
4月,清學部公布《奏定勸學所章程》其中規定:"勸學所為廳,州,縣行政機關,仿警察分區辦法,采日本地方教育行政及勸學所管理法",主要工作有五:"曰勸學;曰興學;曰籌款;曰開風氣;曰去阻力".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
3月,我縣依《奏定勸學所章程》及奉天省提學使張鶴齡通令,設康平縣勸學所。第一任總董李紹綱(恩貢生),下設13個學區,每個學區設分董一員。學校由當地士紳充校董。根據《奏定勸學所章程》進行勸學,興學工作。
本年,康平縣勸學所總董李紹綱,巡警總局董事徐芳,為《康平縣鄉土志》編纂員,編寫了《康平縣鄉土志》。
本年,新到任的縣知事忠聲(字鶴泊,蒙古人)比較重視教育。據《康平縣鄉土志》載:"行所無事,時至學堂,蒞任以無款未辦,公(指忠聲)任其艱,于秀水書院舊址,因房間變亂殘毀,倡捐廉銀二百元修葺。創立兩等小學堂一處,招生一班,因學生皆貧寒子弟,籌給膳費。城隍廟(現東風小學處)內設半日學堂一所,招生一班,附設師范講習所一所。又設勸學,勸農,宣講,醫學研究各所,不時親自勸導,四鄉立初等小學共二十一所,學堂為之一興。"
當時的13個學區(與警區相同)與21所初等小學為:
第一學區:在縣街,有兩等小學堂一所,初等小學兩所(其中有蒙古族初等小學一所,在馬蓮屯).
第二學區:在長溝子,區內有小學堂兩所。
第三區學:在太平街,有小學堂一所。
第四學區:在顧家屯,區內有小學堂兩所。
第五學區:在大王家窩堡,有小學堂一所。
第六學區:在哈拉沁屯(今張鎮),區內有小學堂兩所。
第七學區:在莫力克,區內有小學堂兩所。
第八學區:在羅家屯,有小學堂一所。
第九學區:在后新秋,區內有小學堂兩所。
第十學區:在西平頂山,有小學堂一所。
第十一學區:在光定營子,有小學堂一所。
第十二學區:在臥牛石,有小學堂一所。
第十三學區:在東百子屯,有小學堂兩所。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
4月,于勸學所院內增建磚平房7間。
本年,7-15歲學齡兒童為28157人,就學者為1858人,百人中就學者為
10.838人。(《奉天通志》)
宣統元年(1909年)
2月,按光緒32年公布的《教育會章程》成立奉天省教育會康平縣分會。設正副會長各1人,干事5人,評議員6人。下設總務,學校教育部。會員116人。主要工作是"輔助教育行政,圖教育之普及與勸學所聯絡一氣。"
據《滿洲地方事情》載:本年初,我縣有官立兩等小學堂一處,學生38人,教員3人;官立半日小學堂一處,學生20人,教員1人(在縣城);官立初等小學堂(皆為區立,在鄉下)17處,學生459人,教員17人。學齡兒童及識字者為:學齡兒童28092人,識字者共5221人,識字者占學齡兒童總數的18.6%.
宣統二年(1910年)
年內,勸學所依《部奏改訂勸學所章程》改"總董"為"勸學員長","分董"為"勸學員"."勸學所長"任"縣視學員"由鄭世蘭充任(清"優附生").
清學部頒布《改良私塾章程》分為高等,初等兩種。要求初等私塾至少要授"修身,國文,讀經,算術"四科,取消單純背誦,要求講解,高等私塾加設歷史,地理兩科。
附記:
康平縣學歲貢:王模,鄭之良,李紹成,信豫,楊維崧
恩貢:李紹綱
優附貢:鄭世蘭
奉天咨議局議員(宣統元年):鄭宗僑
康平縣學秀才:左伯倫,張樹勛,鄭宗僑,袁葆真(曾任縣知事),高明文,徐芝振,修云翰(曾任縣知事)
晚清康平縣名塾師:仝立閣,仝立政,陳日新,于惠泉,萬人杰,安子英,張榮,李石庵,李紹棠,李古愚,才鏡芙,董良楷,王藎忱,郭紹伋
(節選自《康平縣教育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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