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在微信公眾號平臺發表了一篇題為《為什么有人反對給農民增加養老金》的文章,引起了讀者們的爭議。其中贊成本文觀點的占絕大多數,但反對的觀點也有不少。反對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兩點:
一是“農民沒繳保費,憑什么領取養老金?”
二是“不愿意多交保費,還想多領養老金?想不勞而獲嗎?”
還有一位專業人士從技術角度提出,把農民交公糧“視同繳費”在操作上不具備可行性,因為“過去的公糧記錄缺失、換算困難”,因此他主張:“不交社保,國家不可能無原則地給農民增加養老金”。
上述這些觀點站得住腳嗎?這篇文章就來一一回答。
一、“農民沒繳費,憑什么領取養老金?”
農村新農保政策全面實行始于2010年。2009年9月1日,國務院發布《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其中有如下規定:
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根據上述規定,可以得出兩個結論:
1.2010年已經年滿60周歲的農民,沒有繳納保費的制度渠道,他們只能被動地領取最低基礎養老金。
舉個例子:湖北省2010年的基礎養老金是每月55元,2014年提高到70元,2025年為185元。村民張三,2010年時正好60周歲,只能領55元;2025年他已經75歲,每月領185元。
2. 2010年選擇最高檔次繳費的人,退休時領到的養老金也不到一百元。
村民李四,2010年時55歲,他選擇了最高檔次500元繳費標準,交了5年。2015年他滿60周歲時,根據精算公式,他領取的養老金為每月90元;到2025年他70歲,每月領取215元左右。
上述500元封頂的繳費標準執行了5年。2014年,國務院又發布《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將個人繳費最高標準從500元提高到2000元。但像李四這樣已經過了60歲、開始領取養老金的人,已不可能再補交。
以上證據足以駁斥“農民沒繳保費,憑什么領取養老金?”和“不愿意多交保費,還想多領養老金?”這兩種錯誤觀點。很顯然,當年(指2010年)60歲以上、現年75歲以上的那些農民,不是“不繳保費”,而是“沒有渠道繳”;當年55歲的人,即便按最高標準繳納了保費,現在70歲時也只能領取兩百出頭。
而這些人,正是人民公社時期無償交公糧、交“三提五統”、義務搞建設,為國家發展作出巨大貢獻的那一代人。他們現在仍然是農村種田的主要勞動力(因為年輕點的都出去打工了)。他們正在漸漸老去,很多人已經面臨不能種田、無法靠自己養活自己的困境。農村居民的平均壽命大約是78歲,他們中的很多人都正在走向生命的盡頭,但每月只有兩百元左右的養老金。
![]()
二、農民過去的無償交公糧、出義務工能不能“視同繳費”?
關于農民過去無償交公糧、出義務工、交“三提五統”,網上已有大量文章,這里不必贅述。且不說農業生產隊時期,就拿分田到戶后我們村子來說,每家交公糧都有具體任務,沒有哪家敢不交。出義務工也是按田畝分配任務,必須完成。一位村民回憶,有一年冬天她生了孩子,不能按期完成挑土方的任務,影響了全隊的進展,她不得不請七十歲的老父親去替她挑完了土方,否則就只能出錢請人代勞。至于“三提五統”,現在的很多人都不知道,這是農業稅之外的另一筆必須交的費用。當年鄉村學校的校舍建設、教學設備購置、民辦教師工資補助、計劃生育經費、軍人優撫經費、民兵訓練經費、鄉村道路修建經費很大一部分都是農民交的。
那么,這些人的“農齡”能不能“視同繳費年限”呢?
新中國歷史上有一個極為特殊的人群,就是城市下鄉的知識青年。我小時候,村里就住著一群知識青年,他們都是十七八歲的學生,在生產隊與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非常辛苦。后來他們回城后,很多人進廠當了工人。那么,他們的這段“農齡”是如何計算的?
我找到如下政策規定:
1985年,原勞動人事部發布《關于解決原下鄉知識青年插隊期間工齡計算問題的通知》(1985年6月28日發布),規定:“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的知識青年,在他們到城鎮參加工作后,其在農村參加勞動的時間,可以與參加工作后的時間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他們參加工作的時間,從下鄉插隊之日算起。”這是中央政府的文件。
地方政府也有相應文件。比如2007年,湖北省發布《鄂勞社發〔2007〕59號〈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若干政策問題的暫行處理意見〉》,規定:“將知青下鄉工齡納入視同繳費年限口徑,與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養老金,明確視同繳費期間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不影響個人待遇。”
如果一定要說城里職工每年有詳細工資記錄,農民與他們不好相比,那么知識青年下鄉務農,就是與農民情況最接近的一種情形。知青下鄉工齡認定時,只要求提供“知青下鄉登記表、花名冊、落戶證明”,并沒有要求提供“工分記錄”和“義務工”記錄,更不用證明交了多少公糧。這說明,知識青年的“農齡”是可以計入“視同繳費年限”的,那么同樣是務農,那些老農民的農齡,是否同樣也應該計入視同繳費年限?更何況,農民交公糧、交提留費都是有記錄的。,
遺憾的是,當年的政策制定者沒有考慮到這一層,沒有將老農民的農齡計入“視同繳費年限”。年齡大的農民或無法交保費,或無法多交,這才形成了今天“70歲以上老農民養老金不到200元”的困境。從道理上講,他們為國家做了貢獻,卻又無法交(或無法多交)保費,國家實際上是忽略了他們的利益。當初國家或許有難處,但現在國家富了,能不能采取一些補救措施,在社保資金之外,再給這些老農民增加一點農齡補貼?我說的是交過公糧、出過義工的老農民,新生代的農民還是應該積極繳保費,多繳多得。
其實,老農民們的要求并不高。我們村里的老人們說,每月能領四五百塊錢就心滿意足了,就敢消費了。可以把他們繳公糧的年限換算成“農齡”,仿照高齡補貼的做法,每一年“農齡”給予一定的普惠性補貼,比如每年農齡對應每月5~10元,并設定一個最高限額(如每月農齡補貼最高不超過200元)。這是一種簡便可行的方法,不需要任何復雜公式,更不需要專業人士來精算。這點錢對國家整體財政來說并不算多,但對于已經喪失掙錢能力的老農民來說,卻是救命錢。
感謝讀完,歡迎評論區留言,理性探討問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